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99年09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9月20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峰所作的關於全市法院執行工作的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現就全市貫徹實施依法...
1999年8月22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通過。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尹忠顯作的《關於執行工作情況的匯報》。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在認真開展審判工作的同時,...
1998年11月27日雲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孫小虹院長作的《關於執行工作的報告》。會議認為,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
1999年9月15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正安《關於進一步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的報告》,並作如下決議:一、人民法院依法...
199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實行執法責任制情況的報告》,對報告中關於“執行難”的情況...
(2011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多年來,本市各級人民法院堅持...
會議認為,1990年10月31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加強人民法院民事、經濟、行政案件執行工作的決議》以來,我省各級人民法院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採取各種措施...
促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依法順利進行。十、本決議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8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同時廢止。
2004年8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於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圍繞“公正...
(2010年1月13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認真履行憲法...
對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交辦的屬於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檢察機關應當認真研究,依法辦理,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十、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機關依據本決議的規定,結合工作...
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應當將督促檢查的結果報告主任會議。必要時,主任會議可以提請市人大會議審議。三、刪除第二十三條。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
(201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王振華所作的《關於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全省各級...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 (1998年11月27日雲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孫小虹院長作的《關於執行工作的報告》。會議...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峰作的《關於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為深入貫徹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
1997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聽取了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峰所作的關於全市法院系統開展審判方式改革的情況報告。會議同意這個報告。...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我市“十一五”規劃的順利實施,推進天津...
一、凡關於法律、法令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或作補充規定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進行解釋或用法令加以規定。二、凡屬於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套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解釋。凡屬於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套用法律...
1991年4月15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的精神,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建設,進一步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保障...
第九條常務委員會應當組織代表聽取法制講座和形勢報告。第十條常務委員會可以組織代表聽取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決議以及其他重要工作情況的通報。第十一條在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以前,常務委員會應當...
1984年3月17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各委員會的暫行規定》的第三條規定:“各委員會由主任一人、副主任...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院執行工作的決議》是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一份檔案。背景 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審議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秦正安《關於進一步...
(三)討論決定本市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四)決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五)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六)改變或者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七)依法決定市...
1984年10月21日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天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修改《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中有關審批臨時占用、掘動道路條文的...
第三條 市人大常委會依法對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檢察院分院(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實施主管機關)的執法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的目的是,保證...
(三)討論決定本市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四)決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的部分變更;(五)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六)改變或者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七)依法決定市...
1999年9月20日天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一次修正、2007年1月22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第二次修正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
依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關於代表可以在會議舉行前提出議案的規定,《條例(草案)》第六條明確了代表提出議案的具體時間,即:“代表議案應當在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決定之日起,至市人民...
第九條 常務委員會應當組織代表聽取法制講座和形勢報告。 第十條 常務委員會可以組織代表聽取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決議以及其他重要工作情況的通報。 第十一條 在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以前,常務委員...
第十條 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時候,市人民政府、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的負責人列席會議。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有關專門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各工作機構的負責人,其中不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