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市直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是天水市為保證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水平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市直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
- 發布單位:天水市市直單位
- 適用地區:天水市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天水市市直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是天水市為保證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水平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天水市市直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是天水市為保證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水平而印發的一份檔案。補助原則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是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國家公務員的補充醫療保障。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水平要...
《天水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已經天水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18 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完善醫療救助制度,減輕困難民眾和大病...
逐步規範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辦法,建立多渠道籌資模式,改進業務經辦規則,推進異地就醫“一站式”結算。探索建立全市統一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十四五”期間,建立覆蓋所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政策。4.健全醫療救助制度。落實...
第二條 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是指在實施《習水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基礎上,對國家公務員和財政預算事業單位人員實行的醫療補助。第三條 醫療補助的範圍: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差額預算單位的在職人員...
牽頭擬訂全市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並指導實施;牽頭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制定全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監督實施,承辦全市工傷認定工作;負責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人員醫療費統籌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組織擬...
第六條 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以及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參照執行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辦法實行醫療補助。所需經費按原開支渠道籌措。第七條 本辦法由縣醫療保險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八條 原《餘慶縣...
第九條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人員及其所在單位,必須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否則,不予醫療補助。第十條本暫行辦法由新興縣社會保險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條 公務員醫療補助水平、費用的籌集標準和使用辦法可根據收支情況及財政承受能力進行調整,具體調整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財政局提出,報縣政府同意後執行。第九條 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不計徵稅、費。第十條 其他事業單位(...
第三條 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範圍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二)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事業單位(包括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的事業...
第九條 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之外,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參照本辦法享受醫療補助。具體單位和人員由省勞動保障和財政部門共同審定,報省政府批准。第十條 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行省級單獨管理,醫療補助經費納入...
(四)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第三條 醫療補助經費來源 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市級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由市財政安排,並列入當年財政預算,第四條 醫療補助範圍及標準 (一...
【發布單位】貴州省 【發布文號】黔府辦發[2002] 0111號 【生效日期】2002-12-3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貴州省省級單位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試行辦法 (黔府辦發[2002] 0111號)2002-12-31 第一條根據《...
第六條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人員,可參照本辦法實行醫療補助。具體單位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與財政廳共同審核,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條本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用人單位中的“兩院”院士、省管優秀專家、省級以上...
【發布單位】82903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1-02-1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2001年2月18日)第一條為保證國家公務員在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原有醫療待遇水平...
第四條市區國家公務員及參照(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職工和退休職工。第五條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事業單位在職公務員和退休人員,參照本辦法實行醫療補助。具體單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共同審核。第六條不屬於本...
該《辦法》共10條,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財政全額撥款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行補助的通知》(政字〔2001〕147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政字...
《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鄭州市實施於2002年1月1日的檔案。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
辦法全文 醫療補助的範圍 已參加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以下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單位的人員,經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並報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批准,可以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一)按照《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規定,國務院所屬部門和單位中...
原地直及各縣(市、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同時廢止。畢節市人民政府通知 畢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畢節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百里杜鵑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畢節市...
第八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金由市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設帳戶,專款專用。第九條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可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實行醫療補助,所需醫療補助資金仍按原資金來源渠道籌集,需要財政補助的,...
北京市各區縣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年內將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2012年元旦起,北京市22萬市級公費醫療人員被正式納入醫保。覆蓋範圍 一、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由國家預算內開支工資的、在編制的工作人員。凡經費自理或實行差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