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新興縣人民政府為使國家公務員合理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 頒布單位:新興縣人民政府
- 頒布目的:使國家公務員合理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
《新興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新興縣人民政府為使國家公務員合理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制定的辦法。
《新興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新興縣人民政府為使國家公務員合理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制定的辦法。第一條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為使國家公務員合理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制定《畢節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2月16日由畢節市人民政府以畢府通〔2012〕7號印發。《辦法》共13條,與畢節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同步施行。原地直及各縣(市、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同時廢止。...
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由同級財政負擔;其公務員住院統籌醫療補助支付標準按本辦法執行。第十條 本辦法與《六盤水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同步實施,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發布機構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 ...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四日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精神,結合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以及在...
(四)在築的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直管事業單位,經費由原渠道解決。?第七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按季籌集,財政劃撥和單位繳納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個人帳戶注入資金年初全額籌集,財政劃撥和單位繳納時間為每一保險年度的第一個月。?第八條醫療補助資金補助辦法。?(一)用於補助參保人員住院自負部分,補助標準為:...
河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意見》,結合省直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醫療補助水平要與我省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保證國家公務員原有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並隨經濟發展有所提高。第三條醫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保障、財政部門為保證國家公務員在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原有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制定的辦法。【發布單位】82903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2001-02-18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2001...
青島市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 (2000年6月26日青政發〔2000〕107號)第一條為保障國家公務員的醫療待遇和合理的醫療消費需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公務員在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本辦法享受醫療補助。第三條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範圍包括以下單位(含中央、省駐青同類...
重慶市市級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關於重慶的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
《石家莊市市區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石家莊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以下簡稱醫療補助)水平要與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
《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是鄭州市實施於2002年1月1日的檔案。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我省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豫政辦[...
關於轉發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制定的《吉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 吉政辦發〔2001〕54號 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制定的《吉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
補助原則 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是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對國家公務員的補充醫療保障。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水平要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保證國家公務員原有的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並隨經濟發展逐步提高。補助範圍 (一)符合《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公務員制度實施方案》規定的市直...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和《習水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習府發[2002]37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中文名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習水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辦法》的...
松陽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浙江省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和《麗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麗水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意見的通知》(麗政〔2010〕6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在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國家...
《餘慶縣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是2011年1月施行的辦法。內容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遵府辦發[2010]28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全市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遵府辦發[...
該《辦法》共10條,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財政全額撥款單位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行補助的通知》(政字〔2001〕147號)、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辦法(試行)》的通知(政字〔2008〕4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口市市直國家公務員...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和《遵義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結合我縣公務員醫療保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是指在實施《桐梓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
1.醫療 公費醫療管理辦法(1989年8月9日)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12月14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的規定(1981年4月6日)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2001年8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2000年5月20日)附屬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