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

2021年2月25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授予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區七里墩天河廣場西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政策檔案,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局基層黨建、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加強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社會組織、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勞務工作站等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三)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指導縣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四)牽頭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就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擬訂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指導加強全市勞務輸轉、勞務基地建設工作,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負責全市就業、失業預測預警。
(五)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監督、預測預警、信息引導,保持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定級、調整、確定和審核機制。
(七)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完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流動站建設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培養、選拔、管理和協調引進工作。建立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
(八)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九)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事人才、勞動關係等人社領域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和查處有關信訪事項及突發事件。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中央、國家和省、市及各部門機關評比達標、表彰獎勵事項(對黨員和黨組織實施的表彰獎勵除外)。承擔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提請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和最佳化辦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政務、機要、文書檔案、安全保密、督查督辦等上傳下達、內外聯繫、綜合統籌事宜。負責制度建設、檔案審核、材料起草等事宜。負責本系統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部署貫徹落實。負責局機關安全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辦公經費、機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及後勤保障、公務用車申請管理等工作。
(二)黨建科。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黨的建設工作決策部署。協調指導全局黨建工作。負責局黨組黨建工作的推進落實。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預防腐敗工作、紀律作風建設、行風評議及黨內集中教育活動工作。負責黨支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和黨員幹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民辦培訓機構、勞務工作站等流動黨員和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巡視巡察及督查整改落實工作。負責各項決策部署及交辦、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督辦報送工作。
(三)人事科。負責審核呈報以中央和國家名義、中央和國家部委、省級及省級廳局名義表彰獎勵的個人與集體。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審核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各部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以及縣區評比達標、表彰獎勵事項(對黨員和黨組織實施的表彰獎勵除外)。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提請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負責局黨組日常事務,承擔局黨組會議籌備、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負責規範性檔案、重要文稿起草、審核、諮詢及政策解讀、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依法行政及法律顧問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引導、網站管理、智慧人社信息化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局調研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社會事業領域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承擔12333服務熱線管理。統籌本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五)規劃財務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城鎮居民增收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項目管理規劃。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參與審核全市社保基金預決算。承擔全局財政資金預決算並監督指導局屬單位財政資金規範管理。負責全局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經費管理。承擔人社系統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基本情況匯總統計、調查分析、管理運用工作。負責指導全市統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市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幫扶合作專責工作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本系統東西部扶貧勞務協作工作。
(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負責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政策制度貫徹執行。制定社會保險內部審計規則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控制度。監督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決算執行情況。負責監督審計本系統社保基金的安全使用情況。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組織查處、依法移送社保違規違法案件。承擔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七)就業促進科。擬訂全市就業創業政策,健全完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擬訂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督促落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與計畫。負責全市就業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負責就業信息蒐集和發布工作。負責指導高校畢業生報到派遣工作。負責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建設和見習實施工作。承擔市全民創業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人力資源規劃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清理整頓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縣區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統計分析、預測評價。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建設。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提升培訓工作。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培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勞動預備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制定職業資格等級鑑定考核辦法,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制定職業技能競賽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指導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精準脫貧工作。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開發、管理、使用、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留學回國人員、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管理工作。
(十一)職稱管理科。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價制度、評審制度、資格考核制度、執業資格制度。審核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條件。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和職稱考核、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社會人才、新型業態人才職稱評定工作。承擔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承辦全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和調配政策,承辦相關工作。負責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備案管理等工作。
(十三)農民工工作科。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指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勞務輸轉工作。監督指導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權益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四)勞動關係科。擬訂全市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細則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並監督規範實施。指導和監督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政策的落實。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資收入分配。負責經營勞務派遣機構的資格初審。負責協調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開展企業工資收入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貫徹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國有企業員工流動備案事宜。承擔市勞動關係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五)工資福利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增長計畫及巨觀調控措施。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確定、調整審核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增人計畫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活福利和津貼補貼政策執行及管理完善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工資基金管理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
(十六)養老保險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養老保險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補充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參與擬訂養老保險基金階段規劃、年度預算及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全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協調推進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和全民參保計畫工作。承擔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七)失業工傷保險管理科。負責擬訂全市失業、工傷保險政策調整、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全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及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失業、工傷保險基金階段規劃、年度預算及基金管理辦法。指導監督全市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指導監督失業、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協調推進失業、工傷保險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八)調解仲裁科。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規範和細則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辦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培訓、資格證書及執行公務證書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企事業調解委員會、仲裁委員會與人民法院之間的關係。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綜治維穩工作制度和辦法。負責民眾來信來訪、電子信箱信件受理、接待、協調、交辦、轉送、督辦及答覆工作。負責全局突發性事件處理及信息收集、匯總和上報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局信訪辦公室具體工作。
(十九)政務服務管理科。負責政務服務視窗常規化管理和規範化服務工作。負責辦理經市政府公示的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及業務指導工作。牽頭受理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確認、其他權利、公共服務、便民服務等事項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本部門相關科室做好行政許可事項的勘驗、論證、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許可證管理及發放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及甘肅政務服務網站涉及事項審核載入工作。擬定政務服務事項經辦規程制度並組織實施。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入選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公示名單。
2021年2月25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授予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現任領導

副局長:管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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