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6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垂直管理單位執法工作的監督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12月26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2月26日
- 頒布單位: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2002年12月26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2年12月26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垂直管理單位執法工作的監督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2年12月26日 實施時間 2002年12月26日 頒布單位 大同市...
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負責日常監督工作,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由主任會議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和辦事機構根據主任會議的安排,承擔具體的監督工作。第四條...
通過 2001年5月1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8月26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賈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2004年9月25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
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由行政執法機關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第五條 本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同級人民政府實行執法責任制的情況進行監督。第二章 執法主體資格 第六條 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執法機關,...
四、對《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修改 第十六條修改為:“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由其負責人到會報告。市人民政府可以委託其所屬工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到會報告。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試行辦法 頒布時間 1989年01月24日 實施時間 1989年01月24日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的監督,保證憲法...
5、實行執法評議制。為了加強對“一府兩院”執法工作的監督,市人大常委會要對政府執法部門和“兩院”的執法工作進行評議。評議工作要嚴格按照《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評議工作條例》進行,被評議的單位和個人要自覺接受評議,並...
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0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大同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2000年7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九、全市檢察、監察機關和新聞單位都應積極履行職責,發揮監督職能,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全市公民、法人和其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的概述圖(1張) 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代表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的決定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 頒布時間 2003.08.02 實施時間 2003.08.02 為了促進代表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為了提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對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專題報告的審議質量,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
第九條 在城市節約用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章 計畫用水 編輯 語音 第十條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市...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4月29日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1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大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
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對大同市人大常委會上報的由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00年8月18日通過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大同市商業網點建設管理條例...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5.01.25 實施時間 2015.01.25 (2015年1月23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的決定》已由山西省...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娛樂場所管理,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決定 發文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發布日期 2000-4-26 執行日期 2000-4-26 目錄 1 發文單位: ▪ 發布日期: ▪ 執行日期: 2 正文: 大同市人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設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信訪工作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9年06月18日 實施時間 1999年06月18日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信訪工作是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充分發揚民主、深入了解民情、密切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5年11月11日 實施時間 1995年11月11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行政執法...
會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於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被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
為了履憲法賦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責,加強經濟工作監督,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依憲法和有關法律,總結多年來的實踐經驗,作決定:。 [1] 條例 編輯 語音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對國務院經濟工作行...
2004年6月30日大同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勞動就業工作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4年06月30日 實施時間 2004年06月30日 頒布單位 大同市人大常委會 ...
第六條 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監督法第九條規定途徑反映的問題歸納研究,提出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建議,由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擬訂...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等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據憲法、法律和...
頒布單位 徐州市人大常委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證法律法規在我市的貫徹執行,依照憲法第九十九條、地方組織法第三十九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