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經濟學家把外部性概念看作是經濟學文獻中最難捉摸的概念之一。所以,有的乾脆就不提外部性的定義,如
斯蒂格利茨的《經濟學》 、
范里安的《個體經濟學:現代觀點》等就是這樣處理的。但是不下定義就來分析這一問題往往是困難的。因此,經濟學家總是企圖明確界定這一定義。 但不同的經濟學家對外部性給出了不同的定義。歸結起來不外乎兩類定義:一類是從外部性的產生主體角度來定義;另一類是從外部性的接受主體來定義。
前者如薩繆爾森和
諾德豪斯的定義:“外部性是指那些生產或消費對其他團體強征了不可補償的成本或給予了無需補償的收益的情形。”後者如
蘭德爾的定義:外部性是用來表示“當一個行動的某些效益或成本不在決策者的考慮範圍內的時候所產生的一些低效率現象;也就是某些效益被給予,或某些成本被強加給沒有參加這一決策的人”。用數學語言來表述,所謂外部效應就是某
經濟主體的福利函式的自變數中包含了他人的行為,而該經濟主體又沒有向他人提供報酬或索取補償。即: 這裡,j 和k 是指不同的個人(或廠商),Fj表示j的福利函式,是指
經濟活動。這函式表明,只要某個經濟主體Fj 的福利受到他自己所控制的經濟活動Xi 的影響外,同時也受到另外一個人k 所控制的某一經濟活動Xm 的影響,就存在外部效應。
上述兩種不同的定義,本質上是一致的。即外部性是某個經濟主體對另一個經濟主體產生一種
外部影響,而這種外部影響又不能通過市場價格進行買賣。這就是作者對外部性的定義。前述兩類定義的差別在於考察的角度不同。大多數經濟學文獻是按照薩繆爾森的定義來理解的。
現象
無論在自然科學還是在社會科學中,分類都是促使問題研究引向深入的基礎。根據外部性表現形式的不同,外部性可以從下列七個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一)外部性的影響效果
外部經濟與
外部不經濟絕大多數經濟學教科書都講到,外部性可以分為外部經濟(或稱正外部經濟效應、正外部性)和外部不經濟(或稱負外部經濟效應、
負外部性)。外部經濟就是一些人的生產或消費使另一些人受益而又無法向後者收費的現象;外部不經濟就是一些人的生產或消費使另一些人受損而前者無法補償後者的現象。例如,私人花園的美景給過路人帶來美的享受,但他不必付費,這樣,
私人花園的主人就給過路人產生了外部經濟效果了。又如,隔壁鄰居音響的音量開得太大影響了我的休眠,這時,隔壁鄰居給我帶來了
外部不經濟效果。
(二)外部性的產生領域
生產的外部性與消費的外部性。生產的外部性就是由生產活動所導致的外部性,消費的外部性就是由
消費行為所帶來的外部性。以往經濟理論重視的是
生產領域的外部性問題。20世紀70年代以後,關於外部性理論的研究範圍擴展至消費領域。從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生產的外部性與消費的外部性兩種分類出發,可以把外部性進一步細分成生產的
外部經濟性、消費的外部經濟性、生產的
外部不經濟性和消費的外部不經濟性四種類型。
進一步進行細分,外部效應又可以分成八種類型:生產者對生產者的外部經濟,如水果
園園主與養蜂場場主的關係;生產者對消費者的外部經濟,如花園式廠房對周圍居民區居民的影響;消費者對生產者的外部經濟,如居住環境的改善大大增加
生產性投資;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外部經濟,如私人花園對過路人的影響;生產者對生產者的
外部不經濟,如上游的化工廠對下游漁場的污染;生產者對消費者的外部不經濟,如建築施工對夜間休息的居民的影響;消費者對生產者的外部不經濟,如空調的噪聲對隔壁牙醫的看病帶來的影響;消費者對消費者的外部不經濟,如隔壁鄰居放聲高歌影響自己的休息。
外部性理論
(三)外部性產生的時空 代內外部性與代際外部性通常的外部性是一種空間概念,主要是從即期考慮資源是否合理配置,即主要是指代內的外部性問題;而代際外部性問題主要是要解決人類代際之間行為的相互影響,尤其是要消除前代對後代、當代對後代的不利影響。可以把這種外部性稱為“當前向未來延伸的外部性”。這種分類源於可持續發展理念。代際外部性同樣可以分為代際外部經濟和代際
外部不經濟。
現在的外部性問題已經不再局限於同一地區的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居民之間的糾紛,而是擴展到了區際之間、國際之間的大問題了,即:代內外部性的空間範圍在擴大。同時,代際外部性問題日益突出,生態破壞、環境污染、資源枯竭、淡水短缺等,都已經危及到我們子孫後代的生存。第(1)期
沈滿洪,何靈巧:外部性的分類及外部性理論的演化
(四)產生外部性的前提條件
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鮑莫爾不僅對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分析,還對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考察,他認為競爭條件下的外部經濟問題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經濟問題是不一樣的。他舉例道:“當一個廠商擴大規模將會提高工業中一切廠商的運輸效率時,這種擴大如果由一個廠商單獨去做可能沒有利益,但如果該工業為一個人所獨占,那就仍然會獲得利益。”這就是說,競爭性部門中一個廠商的外部經濟(或
外部不經濟),不一定就是壟斷者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
米德在他1962年發表的《競爭狀態下的外部經濟與不經濟》一文中全面分析了在競爭條件下生產上的外部經濟和外部不經濟。絕大多數的外部性理論都是在
完全競爭的假設下進行闡述的,因此,鮑莫爾對競爭條件下和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作了系統分析十年後,米德仍然就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
外部性理論
(五)外部性的穩定性 穩定的外部性與不穩定的外部性關於外部性理論的文獻絕大多數發表的是穩定的外部性。所謂穩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們可以通過各種協調方式,使這種外部性
內部化。
1978年,
格林伍德與
英吉納發表了《不穩定的外部影響、責任規則與資源配置》一文,分析了不穩定的外部性。他們的分析方法是這樣的:假定一個廠商對另一個廠商的影響是任意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廠商就會遇到風險,廠商在考慮最大化問題時,就要把外部性的分擔和對自己的
風險態度都估計在內。於是,究竟採取協商方式來解決還是採取合併方式來解決,這取決於廠商對於風險的預期。不穩定的外部性的另一種情況是科技成果的不確定性。科學技術的不確定性及其副作用的暴露需要一個潛伏期,往往會導致嚴重的
生態環境問題。也就是說,人類很有可能被科學技術所帶來的巨大威力所矇騙。例如,DDT的發明與使用。DDT於1874年由
瑞士化學家
米勒合成1938年米勒發現了它的廣譜高效殺蟲能力,對農業蟲害和居家殺蟲能夠發揮神奇的作。1942年開始大量生產並實用化。因此,1948年的諾貝爾生理學和醫學獎獎給了米勒。這時,它所帶來的是極大的正外部性。
但是,DDT是一種難降解的有毒化合物,長期使用會在環境及生物體內積累,造成環境污染。研究表明,長期使用DDT的地方,其農產品、水生動物、家畜、家禽體內都有DDT殘留,進入人體後會積累在肝臟及脂肪組織內,產生慢性中毒。這時,它所帶來的卻是巨大的
外部不經濟效應。正因為如此,各國都已經禁止這種農藥的使用。
(六)外部性的方向性
單向的外部性與互動的外部性在OECD編寫的《環境管理中的經濟手段》一書中提出了這一分類。
單向的外部性是指一方對另一方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例如化工廠從上游排放廢水導致下游漁場魚產量的減少,而下游的漁場既沒有給上游的化工廠產生外部經濟效果,也沒有產生外部不經濟效果,這時就稱化工廠給漁場帶來的單向的外部性。大量外部性屬於單向外部性。
互動的外部性是指所有當事人都有權利接近某一資源並可以給彼此施加成本(通常發生在公有財產權下的資源上)。例如,所有國家都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彼此之間都有
外部不經濟效應。這就屬於互動的外部性。
互動的外部性的一個特例就是雙向外部性。雙向外部性是指兩個
經濟主體彼此都存在外部性,主要的形式有三種:一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經濟;二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不經濟;三是甲方對乙方有外部經濟效應而乙方對甲方有外部不經濟效應,或者反之。例如,養蜂人與荔枝
園園主之間的關係,蜜蜂要釀蜜,離不開花粉,也就是說荔枝園園主對養蜂人具有外部經濟效果;相反,荔枝花開後要結果,離不開蜜蜂傳授花粉,這時,養蜂人對荔枝園園主具有外部經濟效果。當然,養蜂人與荔枝園園主之間給對方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效果的大小是不一定相等的。如果兩者正好相等,就說明外部經濟效果相互抵消。如果兩者不相等,說明有的
經濟主體從中占了便宜,有的經濟主體從中吃虧了。
(七)外部性的根源
制度外部性與科技外部性
新制度經濟學豐富和發展了外部性理論,並把外部性、產權以及
制度變遷聯繫起來,從而把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
朱中彬把這種外部性稱為“制度外部性”。制度外部性主要有三方面的含義:
第二,在一種制度下存在、在另一種制度下無法獲得的利益(或反之),這是制度變遷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
第三,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由於禁止自願談判或自願談判的成本極高,經濟個體得到的收益與其付出的成本不一致,從而存在著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
我國諺語“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 就包含著制度外部性的意義。制度外部性實質上就是社會責任與權利的不對稱。在改革過程中,制度外部性問題要解決的主要是如何在社會成員中分配製度變革所帶來的新增利益的問題:一是 “
搭便車”———即為改革付出努力的人不能獲得相應的全部報酬;二是“犧牲者”———即在改革中某些人承擔了別人應該承擔的成本。前一種情況使改革缺乏動力,後一種情況使改革增加阻力。
科技外部性是一個尚未被人使用的概念,但客觀上已經普遍存在。它大致包含如下幾個方面:第一,科技成果是一種外部性很強的
公共物品,如果沒有有效的激勵機制,就會導致這種產品的供給不足;第二,科技進步往往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一項成果的推廣套用能夠為其他成果的研究、開發和套用開闢道路;第三,網路自身的系統性、網路內部信息流及物流的互動性和
網路基礎設施長期壟斷性所導致的
網路經濟的外部性。
發展
許多經濟學家對外部性理論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濟學家卻不多見。論及外部性理論,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是不得不提及的,而且可以提到里程碑意義的高度。這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就是
馬歇爾、
庇古和
科斯。 (一)第一塊里程碑——馬歇爾的“外部經濟”理論
馬歇爾是英國“
劍橋學派”的創始人,是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代表。馬歇爾並沒有明確提出外部性這一概念,但外部性概念源於馬歇爾1890年發表的
《經濟學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
在馬歇爾看來,除了以往人們多次提出過的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三種
生產要素外,還有一種要素,這種要素就是“工業組織”。工業組織的內容相當豐富,包括分工、機器的改良、有關產業的相對集中、大規模生產、以及企業管理。
馬歇爾用“
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這一對概念,來說明第四類生產要素的變化如何能導致產量的增加。
馬歇爾指出:“我們可把因任何一種貨物的生產規模之擴大而發生的經濟分為兩類:第一是有賴於這工業的一般發達的經濟;第二是有賴於從事這工業的個別企業的資源、組織和效率的經濟。我們可稱前者為外部經濟,後者為內部經濟。在本章中,我們主要是研究了內部經濟;但現在我們要繼續研究非常重要的外部經濟,這種經濟往往能因許多性質相似的小型企業集中在特定的地方 ———即通常所說的
工業地區分布———而獲得。”他還指出:“本篇的一般論斷表明以下兩點:第一,任何貨物的總生產量之增加,一般會增大這樣一個代表性企業的規模,因而就會增加它所有的
內部經濟;第二,總生產量的增加,常會增加它所獲得的外部經濟,因而使它能花費在比例上較以前為少的勞動和代價來製造貨物。”“換言之,我們可以概括地說:自然在生產上所起的作用表現出報酬遞減的傾向,而人類所起的作用則表現出報酬遞增的傾向。報酬遞減律可說明如下:勞動和資本的增加,一般導致組織的改進,而組織的改進增加勞動和資本的使用效率。”
從
馬歇爾的論述可見,所謂內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節約,這些影響因素包括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工作技能的提高、內部分工協作的完善、先進設備的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費用的減少等等。所謂外部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減少,這些影響因素包括企業離原材料供應地和產品銷售市場遠近、
市場容量的大小、運輸通訊的便利程度、其他相關企業的發展水平等等。實際上,馬歇爾把企業內分工而帶來的效率提高稱作是
內部經濟,這就是在
個體經濟學中所講的
規模經濟,即隨著產量的擴大,
長期平均成本的降低;而把企業間分工而導致的效率提高稱作是外部經濟,這就是在“
溫州模式”中普遍存在的塊狀經濟的源泉。
馬歇爾雖然並沒有提出內部不經濟和
外部不經濟概念,但從他對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的論述可以從邏輯上推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及其含義。所謂內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所謂外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馬歇爾以企業自身發展為問題研究的中心,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考察影響企業成本變化的各種因素,這種分析方法給經濟學後繼者提供了無限的想像空間。
其次,馬歇爾考察的外部經濟是外部因素對本企業的影響,由此自然會想到本企業的行為如何會影響其他的企業的成本與收益。這一問題正是由著名的經濟學家
庇古來完成的。
第三,從企業內的內部分工和企業間的外部分工這種視角來考察企業成本變化,自然會讓我們想到,
科斯的《企業的性質》與《社會成本問題》這兩篇重要文獻是不是受到馬歇爾思想的影響。
庇古是馬歇爾的嫡傳弟子,於1912年發表了《財富與福利》一書,後經修改充實,於1920年易名為《福利經濟學》出版。這部著作是
庇古的代表作,是
西方經濟學發展中第一部系統論述福利經濟學問題的專著。因此,庇古被稱為“福利經濟學之父”。
庇古首次用
現代經濟學的方法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系統地研究了外部性問題,在
馬歇爾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基礎上擴充了“
外部不經濟”的概念和內容,將外部性問題的研究從外部因素對企業的影響效果轉向企業或居民對其他企業或居民的影響效果。這種轉變正好是與外部性的兩類定義相對應的。
外部性理論
庇古通過分析
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的背離來闡釋外部性。他指出,邊際私人淨產值是指個別企業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
生產要素所獲得的產值,邊際社會淨產值是指從全社會來看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增加的產值。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相等,它在各生產用途的邊際社會淨產值都相等,而產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時,就意味著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但
庇古認為,
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之間存在下列關係:如果在邊際私人淨產值之外,其他人還得到利益,那么,邊際社會淨產值就大於邊際私人淨產值;反之,如果其他人受到損失,那么,邊際社會淨產值就小於邊際私人淨產值。庇古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有利影響,叫做“邊際社會收益”;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不利影響,叫做“邊際
社會成本”。 適當改變一下庇古所用的概念,外部性實際上就是邊際
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邊際
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的不一致。在沒有外部效應時,邊際私人成本就是生產或消費一件物品所引起的全部成本。當存在
負外部效應時,由於某一廠商的環境污染,導致另一廠商為了維持原有產量,必須增加諸如安裝治污設施等所需的成本支出,這就是外部成本。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外部成本之和就是邊際社會成本。當存在正外部效應時,企業決策所產生的收益並不是由本企業完全占有的,還存在外部收益。
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外部收益之和就是邊際外部收益。通過經濟模型可以說明,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純粹個人主義機制不能實現社會資源的
帕累托最優配置。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
庇古的“外部經濟”和“
外部不經濟”概念是從
馬歇爾那裡借用和引申來的,但是庇古賦予這兩個概念的意義是不同於馬歇爾的。馬歇爾主要提到了“外部經濟”這個概念,其含義是指企業在擴大生產規模時,因其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單位成本的降低。也就是說,馬歇爾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從外部受到影響,庇古所指的是企業活動對外部的影響。這兩個問題看起來十分相似,其實所研究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或者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庇古已經對馬歇爾的外部性理論大大向前推進了一步。
既然在邊際
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邊際
私人成本與邊際
社會成本相背離的情況下,依靠
自由競爭是不可能達到社會福利最大的。於是就應由政府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消除這種背離。政府應採取的經濟政策是:對邊際私人成本小於邊際社會成本的部門實施徵稅,即存在
外部不經濟效應時,向企業徵稅;對邊際私人收益小於邊際社會收益的部門實行獎勵和津貼,即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給企業以補貼。
庇古認為,通過這種徵稅和補貼,就可以實現外部效應的
內部化。這種政策建議後來被稱為“
庇古稅”。
庇古稅在
經濟活動中得到廣泛的套用。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採用的“誰受益,誰投資”的政策、環境保護領域採用的“誰污染,誰治理”的政策,都是庇古理論的具體套用。目前,
排污收費制度已經成為世界各國環境保護的重要經濟手段,其理論基礎也是庇古稅。
第一,庇古理論的前提是存在所謂的“
社會福利函式”,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天然代表者,並能自覺按公共利益對產生外部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然而,事實上,公共決策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第二,庇古稅運用的前提是政府必須知道引起外部性和受它影響的所有個人的邊際成本或收益,擁有與決定
帕累托最優資源配置相關的所有信息,只有這樣政府才能定出最優的
稅率和補貼。但是,現實中政府並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擁有足夠的信息,因此從理論上講,
庇古稅是完美的,但實際的執行效果與預期存在相當大的偏差。
第三,政府干預本身也是要花費成本的。如果政府干預的成本支出大於外部性所造成的損失,從
經濟效率角度看消除外部性就不值得了。
第四,庇古稅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
尋租活動,會導致資源的浪費和資源配置的扭曲。
科斯是
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因他“發現和澄清了
交易費用和財產權對經濟的制度結構和運行的意義”,榮獲了1991年度的
諾貝爾經濟學獎。科斯獲獎的成果在於兩篇論文,其中之一就是《社會成本問題》。而《社會成本問題》的理論背景是“
庇古稅”長期以來,關於外部效應的
內部化問題被庇古稅理論所支配。在《社會成本問題》中,科斯多次提到庇古稅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講,
科斯理論是在批判
庇古理論的過程中形成的。科斯對庇古稅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外部效應往往不是一方侵害另一方的單向問題,而具有相互性。例如化工廠與居民區之間的環境糾紛,在沒有明確化工廠是否具有污染排放權的情況下,一旦化工廠排放廢水就對它徵收污染稅,這是不嚴肅的事情。因為,也許建化工廠在前,建居民區在後。在這種情況下,也許化工廠擁有污染排放權。要限制化工廠排放廢水,也許不是政府向化工廠徵稅,而是居民區向化工廠 “贖買”。
第二,在
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
庇古稅根本沒有必要。因為在這時,通過雙方的自願協商,就可以產生資源配置的最佳化結果。既然在產權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自願協商同樣可以達到最優污染水平,可以實現和庇古稅一樣的效果,那么政府又何必多管閒事呢?
第三,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效應的
內部化問題要通過各種政策手段的成本——— 收益的權衡比較才能確定。也就是說,庇古稅可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是低效的制度安排。
上述批判就構成所謂的
科斯定理:如果
交易費用為零,無論權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自願協商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制度安排與選擇是重要的。這就是說,解決外部性問題可能可以用市場交易形式即自願協商替代
庇古稅手段。
科斯定理進一步鞏固了
經濟自由主義的根基,進一步強化了“市場是美好的”這一經濟理念。並且將
庇古理論納入到自己的理論框架之中: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不需要 “庇古稅”;在交易費用不為零的情況下,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手段要根據成本———收益的總體比較,也許庇古方法是有效的,也許
科斯方法是有效的。可見,科斯已經站在了巨人———庇古的肩膀之上。有的學者把科斯理論看作是對庇古理論的徹底否定,這是一種誤解。實際上,科斯理論是對庇古理論的一種揚棄。
隨著70年代環境問題的日益加劇,
市場經濟國家開始積極探索實現外部性
內部化的具體途徑,科斯理論隨之而被投入到實際套用之中。在環境保護領域
排污權交易制度就是科斯理論的一個具體運用。
科斯理論的成功實踐進一步表明,“
市場失靈”並不是政府干預的充要條件,政府干預並不一定是解決“市場失靈”的惟一方法。
科斯理論也存在局限性
第一,在市場化程度不高的經濟中,科斯理論不能發揮作用。特別是
開發中國家,在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有的還留有明顯的計畫經濟痕跡,有的還處於
過渡經濟狀態,與真正的
市場經濟相比差距較大。例如,在上海市
蘇州河的治理過程中,美國專家不斷推銷他們的污染權交易制度,但試行下來效果不佳。
第二,自願協商方式需要考慮
交易費用問題。自願協商是否可行,取決於交易費用的大小。如果交易費用高於社會淨收益,那么,自願協商就失去意義。在一個法制不健全、不講信用的經濟社會,交易費用必然十分龐大,這樣,就大大限制了這種手段套用的可能,使得它不具備普遍的現實適用性。
第三,自願協商成為可能的前提是產權是明確界定的。而事實上,像環境資源這樣的公共物品產權往往難以界定或者界定成本很高,從而使得自願協商失去前提。
任何一種理論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
科斯理論也不例外。儘管如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科斯奠定了外部性理論發展進程中的第三塊里程碑,而且其理論和實踐意義遠遠不是局限於外部性問題,為經濟學的研究開闢了十分廣闊的空間。
意義
在著名
新制度經濟學家
張五常教授和
新興古典經濟學家
楊小凱那裡,多次提到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外部性概念同義反覆、外部性概念沒有意義等問題。 在張五常的著作中把外部性概念說成是“模糊不清”的一個概念。他說:“如果外部性限於那些經濟上很重要,但其行為權利沒有清楚界定,因而並不在市場上交易的效應,那么它就非常模糊不清了。”“
庇古似乎說,各種外部性互不相同,但對為何不同卻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模糊不清自此成了‘外部性’文獻中的傳統,而這個問題的性質卻仍然不清楚。”“ 外部性似乎集中於不同的‘背離’情形,並忽視了牽涉的經濟問題。‘外部性’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因為每一種行為都有效應;這個概念也容易引起混亂,因為各種分類和理論互不相同,隨意性很大,且都是特例。由於這些原因,由‘外部性’概念而產生的各種理論就不可能是有用的。”
那么,為什麼“外部性”文獻會大量湧現呢?張五常歸因於三個方面:一是缺乏簽約權;二是契約存在但條款不全面;三是有些條款不知由於什麼原因與一些邊際等式不相符。因此張五常主張以契約理論取代外部性理論。張五常指出:“不管契約外效應的總值多大,只要在私人極大化條件下邊際契約外效應的邊際值為零,就能滿足
帕累托條件。因而,契約外效應的存在就本身來說,並不表示資源的錯誤配置,因此,
私人成本和
社會成本之間的背離,除非被認為與採取行動的邊際明確有關,否則並不能說明需要政府採取矯正性行動。”
張五常對外部性理論的批判表現為三個方面:
第一,在產權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談外部性問題,這時,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到底是誰對誰產生外部性呢?
第二,之所以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是因為契約本身的不完全性或不完善性,之所以不完全或不完善是由於獲取信息是需要支付成本的;
第三,既然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以契約理論取代外部性理論更加符合真實世界,在張五常看來,所有
經濟活動都可以看作是一種契約安排。
楊小凱、
張永生在《新興古典經濟學和超邊際分析》一書中也多次涉及對外部性概念的評價。在該書中他們指出:“張五常則認為,外部效果是沒有意義的概念,問題的實質在
交易費用。所謂外部效果,實質是界定產權的外生交易費用同不界定產權引起的內生交易費用之間的兩難衝突。”“ 外部性是沒有意義的概念。以排污為例,外部性的程度是由界定
排污權的費用(外生交易費用)和不界定排污權所造成的經濟扭曲(內生交易費用)的兩難折中決定的,市場上的自願契約會自動找到社會最優的污染水平。”
綜觀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經濟學和超邊際分析》 ,他們對外部性理論的批判主要反映在下列幾點意見上:
第一,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產權安排都能導致資源配置的
帕累托最優。既然交易成本為零,就不存在外部性,或者說外部性概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存在外部性也只是想像中的初始狀態,由於自願協商馬上就會離開這一初始狀態。
第二,有了
交易費用概念就不需要外部性概念,傳統的外部性問題實質是交易費用問題,即節省界定產權的外生交易費用與節省產權界定不清引起的內生交易費用之間的兩難衝突問題。
第三,應該用內生交易費用與外生交易費用來替代外部性概念,或者說把外部性內生化。楊小凱把所有經濟問題的本質都看作是交易費用問題。在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產權經濟模型中就內生了外部效果。
那么,外部性概念到底有沒有意義呢?
馬歇爾、
庇古、
科斯的外部性理論是在
古典經濟學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張五常的
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和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經濟學理論也是來源於古典經濟學。它們是同根同源,但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罷了。
以馬歇爾為代表的
新古典經濟學,是研究稀缺資源在多種經濟用途之間進行合理配置的學問,研究重心是在給定稀缺程度下資源的最優配置問題,運用了
規模經濟、外部性等概念,採用了
邊際分析等方法。
以楊小凱為代表的新興古典經濟學,繼承古典經濟學的傳統,關注分工如何能夠減少資源的稀缺程度,關注如何能夠使一個國家更加富裕,運用
專業化經濟的概念,考慮各種
交易費用的
一般均衡,採用
超邊際分析方法。如果把
古典經濟學看作是源頭,那么新古典經濟學和新興古典經濟學只是從中演化出來的兩大分支。它們有各自的概念、範疇、方法和理論體系,都對經濟學作出了貢獻,都有各自適用的範圍,外部性概念適用於邊際分析,而專業化概念適用於超邊際分析,雖然超邊際分析可能包容邊際分析,但難以徹底否定外部性理論。
如果將超邊際分析拔高比喻為物理學中的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將邊際分析比喻為物理學中的
牛頓力學,那么,愛因斯坦也沒有去徹底否定牛頓力學。在很多情況下,牛頓力學的運用更為簡潔方便。
演進
二戰以後,外部性理論主要沿著以下三條路徑演進: (1)遵循
庇古的研究思想,對眾多的
外部不經濟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這些問題包括交通擁擠問題、石油和捕魚區相互依賴的生產者的共同聯營問題以及日益受人關注的環境污染問題。
(2)針對外部性(尤其是
外在不經濟)問題,提出了眾多的“內在化”途徑。除傳統的政府干預方式外,1960年,
科斯提出了明晰產權的思路。
(3)沿著
馬歇爾,尤其是
楊格關於
規模經濟(
動態的外部經濟)的思路發展。1970年,齊普曼在《經濟學季刊》上發表了《規模的外在經濟與競爭均衡》一文,再次繼承了這一思想。1986年,
芝加哥大學羅默在《政治經濟學》雜誌上發表了《收益遞增與長期增長》一文,首次系統地建立了一個具有外部性效應的競爭性
動態均衡模型。總之,在上述經濟學家及其追隨者的努力下,外部性理論研究已成為
現代經濟學研究的一個新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