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 外文名: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依照《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外國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
(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向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供中國雇員的外事服務單位(以下簡稱外事服務單位)。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是本市外事服務工作的歸口管理機關。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人事局、市勞動局、...
《上海市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規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管理規定 (1986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修正並重新發布)第一條 為了有利於...
外國企業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處。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中國境內從事非直接經營活動,代表外國企業進行外國企業的業務範圍內的聯絡、產品推廣、市場調研、技術交流等業務活動。
第四條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第五條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的主要事項有:機構名稱、駐在地址、代表人數和姓名、業務範圍...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在中國境內獲準設立並從事經營性活動的代表處。其中首席代表,是指代表處的主要負責人;代表,是指代表處的其他主要工作人員。
《寧波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管理條例》經1995年10月12日寧波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通過,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批准。該《條例》分總則,設立、延期、變更和終止,首席代表、代表和工作人員,管理,附則5...
第一條 為了規範對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簡稱代表機構)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及其業務活動,保障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華常駐代表機構及其代表的合法權益,最佳化營商環境,促進專利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專利代理條例》、《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及有...
第十九條 外國企業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都比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適用本規定。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相關規章 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中若干問題的說明 1981-...
第一條為了有利於發展國際貿易和促進經濟技術合作,加強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是指外國的貿易商、製造廠商、貨運代理商及其它經濟組織(團體)在深圳經濟...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外國企業駐青代表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工作,促進國際經濟貿易往來和技術合作,根據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外國貿易商、製造廠商、貨運...
1. 外國(地區)企業有權簽字人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2. 審批機關的批准檔案:外國貿易商、製造廠商、貨運代理商申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由工商部門直接核准登記。⑴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在中國境內設立...
(一)變更機構名稱 1、首席代表簽署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變更登記申請書》;2、由外國(地區)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關於名稱變更的申請書;3、外國(地區)企業所在國或地區的有關當局出具的該企業名稱...
《寧波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是寧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內容 (1996年7月10日市人民政府令第45號發布 1997年7月1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1號修訂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
《天津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聘用中國雇員管理規定》是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四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信息 文檔信息 【發布單位】80202 【發布文號】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5號 【發布日期】1997-09-24 【生效日期】1997-09-24...
《上海市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規定(試行)》於1986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根據...
《杭州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在1992.09.03由杭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外國企業、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技術組織(以下簡稱外國企業)常駐杭州市代表機構的管理、服務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國水路運輸企業在中國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和水路運輸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外國水路運輸企業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及其業務活動適用本...
為加強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及其人員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公安部《關於城鎮暫住人口管理的暫行規定》及本市有關規定,制定以下辦法。一、凡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的外國企業常駐青島代表機構(以下簡稱...
美國IEERA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成立於2008年,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成立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IEERA北京代表處主要從事IEERA國際集團所實施的國際教育和商務諮詢項目在華的業務發展和業務聯絡工作。美國IEERA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是國際...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稅收法規指南》是2004年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洪榮。本書主要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適用稅收法規檔案及相關知識,進行了整理、編輯、匯總。內容簡介 當今中國,已成為外國企業投資的熱土,外商投資大潮般...
第一條 為加強對外國水路和公路運輸業及其他有關組織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和水路、公路運輸業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美國阿根公司深圳代表處 是美國阿根公司設立在深圳的常駐代表機構,總公司位於加州聖地亞哥。以專業的技術創新和對研發部門的質量管控,改良了合金表面結構,加強了材料的耐腐蝕性,並保證產品經過嚴格的測試後,再提供給客戶。通過設定防偽...
一、今後,原屬對外經濟貿易部批准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請登記時,各陽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憑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經貿委(廳)的批准文批檔案辦理登記;對持國務院各部、委、局、行的批准檔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統一稅條例》第二條、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第九條,以及中國政府同外國政府締結的...
但是,由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增加快,部門協調管理不利以及稅務機構內部管理偏松等原因,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偷避稅現象比較普遍,不僅破壞了稅收法律、法規的有效執行,而且損害了公平稅負原則的貫徹。為以法治稅,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有序...
根據《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有關事項的通告》精神,現將外國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在南京設立常駐機構及常駐代表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需在南京地區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公司、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根據本企業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4號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10年11月19日簽發的命令。第584號令《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是為規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設立及其業務活動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4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