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納稅檢查問題的通知,國家法律法規,發布日期1996-06-1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納稅檢查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1996-06-12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納稅檢查問題的通知,國家法律法規,發布日期1996-06-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納稅檢查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6〕106號1996年6月1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自我國對外開放以來,外國企業在我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類型和數量不斷擴展和增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外國企業稅收征管協調配合的通知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關於稅源控制的協調問題 為了有效地控制稅源,最大限度地減少漏管、漏征現象,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強與主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承包商、海運、空運業務的經貿、...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資金融機構有關稅收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23號1997年7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現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稅務處理問題明確如下:一、關於計提壞帳...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檢查範圍 凡是在1994年1月至1995年7月辦理出口退稅的出口企業和銷售出口貨物的生產、流通企業,都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騙稅案件要一查到底。二、檢查內容 (一)騙取出口退稅方面的檢查 1....
外國公司在中國未設立機構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預提所得稅管理、非貿易付匯及部分資本項下售付憑證的開具和管理、外國居民個人所得稅稅收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征免稅判定及其稅收管理、以及對外國居民偷稅問題的調查與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不到位有關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在1999.04.14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投資不到位有關企業所得稅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頒布...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對境外企業支付其雇員的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在1999.12.21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一些地區詢問,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和我國境內的外國企業機構場所的雇員取得的工資、薪金,既有該外商...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若干稅收業務問題的通知 (1995年1月28日國稅發[1995]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新流轉稅制以來,各地陸續反映了一些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明確...
十一、加強境外上市企業認定為中國居民企業的管理。積極推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依據實際管理機構標準認定為居民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2號)實施工作,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境外註冊中資控股企業,加快推進居民企業...
(五)在匯總計算境外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在境外同一國家(地區)設立不具有獨立納稅地位的分支機構,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的虧損,不得抵減其境內或他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但可以用同一國家(地區)其他項目或以後...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等相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在1999.01.15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貨物等相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
3.是否正確適用國家稅收法律法規;4.是否符合法定程式;5.是否公正、適當;6.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7.執法文書是否規範。(三)以前查處問題的糾正情況:1.上級稅務機關查處的有關問題;2.審計機關、財政機關依法查處的有關涉稅...
加強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等分支機構管理、非居民企業預提所得稅管理、非居民企業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管理、中國居民企業對外支付以及國際運輸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規範非居民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的管理。(二)最佳化服務 最佳化服務...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7]102號 【發布日期】1997-06-19 【生效日期】1997-06-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虛報虧損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2008.12.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財產有關稅收問題的復函(2005.9.12)5.稅務稽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1996.3.17)(2009.8.27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
一、銀行取得的境外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有關稅收法規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務機關應加強對境外所得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二、經國家稅務總局批准實行匯總納稅的各級銀行機構出資舉辦的企業,包括金融...
(一)納稅人向外國航空運輸企業提供物流輔助服務,從中國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中國航空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者經中國民用航空局批准設立的外國航空運輸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取得的收入。 (二)納稅人與境外關聯單位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從境內第三方結算公...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2]40號)等檔案的精神,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 出口退稅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5〕01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對1994年1月1日以後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生產...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非居民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企業所得稅核定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 非居民企業應當按照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設定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並應按照...
為了加強和規範開發區的稅收管理,堅決制止和糾正越權減免稅問題,維護國家稅法的嚴肅和統一,確保開發區的有序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總局決定對開發區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清理檢查,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因改變稅率、稅基而少征的稅款,要全額補繳入庫。數額大、一次難以繳清的,應督促企業訂出計畫,經稅務機關批准後分期分批入庫。(二)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試行)》...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16號)發布後,各地陸續反映在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過程中有些...
經研究,現通知如下:外事服務單位為外國常駐機構、三資企業和其他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屬於代理業。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託方實際收取的報酬”的...
對國家沒有賦予行政區域碼的各開發區,其行政區域碼由省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共同賦予第5、6位兩位識別碼。因稅務機關調整管轄範圍而使納稅人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的,納稅人的納稅人識別號不變。企業分支機構也應當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鄂國稅函[2010]168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國稅函[2010]200號)兩份檔案,根據《稅收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該採用公告的形式發布,現予...
居民企業經稅務機關核准2007年度以前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適用所得稅稅率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49號)規定,其處於不同稅率地區的分支機構可以單獨享受所得稅減低稅率優惠的,仍可繼續單獨適用減低稅率優惠過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