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範圍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6]4號)精神,加強外國企業的稅收控管,防止稅款流失,現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外國企業稅收征管中的有關協調配合問題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外國企業稅收征管協調配合的通知
- 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6]65號
- 生效日期:1996-04-19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範圍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6]4號)精神,加強外國企業的稅收控管,防止稅款流失,現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外國企業稅收征管中的有關協調配合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外國企業稅收征管協調配合的通知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關於稅源控制的協調問題 為了有效地控制稅源,最大限度地減少漏管、漏征現象,國稅局、地稅局要加強與主管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承包商、海運、空運業務的經貿、工商、海關、邊防等部門的聯繫,注意稅源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分析。國稅局、地...
(五)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組織實施對本國居民境外所得的有關稅收管理規範,對本國居民境外經營活動依照稅收協定提供稅收援助,配合國外稅務當局對本國居民境外所得的偷稅問題組織調查,組織實施與國際組織和外國稅務當局有關稅收征管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事項。(六)現行涉外稅收政策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納稅檢查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6〕106號1996年6月12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自我國對外開放以來,外國企業在我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類型和數量不斷擴展和增加,為有利於維護國家權益和加強稅收管理,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於1985...
1.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於“走出去”企業的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應根據稅法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的規定,進一步明確相關政策,儘快制定具體的稅收抵免操作指南。?2.在進出口稅收方面,要進一步完善與企業境外投資有關的出口退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協作的意見檔案背景 編輯 語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局內各單位:為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堵塞漏洞,提高效率,方便納稅人,現就加強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的協作配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企業所得稅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見。引言 國稅發[2008]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國稅發[1997]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聯合年檢的通知》([...
三、關於所得稅制的改革 (一)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改革的目標是:調整、規範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實現公平競爭。企業所得稅改革的主要內容是:1.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統一內資企業所得稅,下一步再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2.內資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這個稅率水平與...
非居民企業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第四條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範圍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新增企業所得稅征管範圍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範圍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9〕50號)規定執行。第五條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內容包括: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