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工會委員會是基層工會組織的領導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基層組織的日常工作,承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代表本單位職工同行政簽訂集體契約或專項協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工會委員會
- 建立原則:按照民主集中制
基層工會委員會是基層工會組織的領導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基層組織的日常工作,承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代表本單位職工同行政簽訂集體契約或專項協定。
基層工會委員會是基層工會組織的領導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主持工會基層組織的日常工作,承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代表本單位職工同行政簽訂集體契約或專項協定。基本任務(...
第一條 為規範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發揮基層工會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單獨或聯合建立的基層工會委員會。第三條 基層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工會委員會的主席...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基層工會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或三分之一以上的會員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第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應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依法規範,堅持公開公正,切實保障會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第七條 基層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應向同級黨組織和...
馬關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工會基層委員會 馬關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工會基層委員會是由馬關縣民政局登記的志願團體,成立於2019年4月26日。人員規模 該志願團體人員規模是16人,正式成員有18人。聯絡信息 該志願團體的聯絡人是楊宗琴。
《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是為完善基層工會民主選舉制度,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的暫行條例。 於1992年4月14日全國總工會第121次書記處會議通過。2016年10月9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了《工會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1992年5月18日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工會基層組織選舉...
《基層工會“兩會”工作規範與流程圖示及案例剖析》是2015年中國言實出版社出版的書籍,作者是趙振洲。內容簡介 本書工分為六章:第一章,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範;第二章,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程式與範例;第三章,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應把握的重點;第四章,會員代表大會工作規範與流程;第五章,會員代表...
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保障工會更好地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新建企業組建工會工作,是工會的一項基礎性任務。為了保證組建工會的順利進行,新《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成立於1992年04月07日,註冊地位於杭州市秋濤北路128-1號,法定代表人為陳美飛。發展歷程 1992年04月07日,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基層工會聯合委員會成立。
第八條 工會按照地方和產業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組織體系。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行業,建立市或區縣(自治縣、市)級產業工會。鄉鎮、街道依法建立工會組織。第九條 工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組織。單位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
第八條 選舉出席上級工會代表大會代表時,其代表候選人不限於各該級工會代表或會員。第九條 基層工會代表大會代表選出後,應將代表名單提交基層工會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基層工會代表大會不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對補選的基層工會代表大會代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代表資格審查。
江峰,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湖北武漢人,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6年8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現任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基層工會委員會法定代表人。人物履歷 1989.09-1993.09北京科技大學管理科學系學生 1993.09-1996.08北京大學計算機套用專業研究生 1996.08-1998.09全國海關電子計算中心軟體一處助理工程...
第十五條 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撤換或者罷免其所選舉的代表或者工會委員會組成人員。第十六條 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和事業單位應當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制度。私營、外商投資等非公有制企業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以及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基層工會委員會負責職工代表大會...
工會基層組織的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會會員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工會會員在一百人以下的基層工會應當召開會員大會。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審議和批准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審議和批准工會基層委員會的經費收支情況...
工會適應企業組織形式、職工隊伍結構、勞動關係、就業形態等方面的發展變化,依法維護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第二條 職工加入工會,由本人自願申請,經基層工會委員會批准並發給會員證。 第三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二)對工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要求撤換或者罷免...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鄉鎮、街道建立與其職工人數相適應的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基層工會聯合會。社區、村可以建立工會組織。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企業一百家以上、職工五千人以上的鄉鎮、街道、省級以上開發區、產業園區可以建立總工會。開發區、產業園區等企業、社會組織較為...
第八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市和區、縣建立地方總工會。同一行業或者性質相近的行業,可以建立市或者區、縣產業工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的工會或者若干個性質相近的單位組成的工會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會員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主持工作。建立工會組織必須報上一...
聯合工會是基層工會組織的一種形式,一般是指兩個以上單位由於各自會員人數少,不能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而聯合建立起來的基層工會委員會。其基層工會委員會下屬可各自以單位建立工會分會或工會小組。通過聯合工會的組織形式,有利於把眾多小型、分散單位的職工廣泛地組織到工會中來。組建流程 成立籌備小組 → 開展...
對於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基層工會委員會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工會的日常工作和經費開支,要根據職工民眾的要求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辦理;對工會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調動,要履行民主手續,並報上級工會批准;職工民眾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工會報告。
實行產業(行業)管理的單位,建立產業(行業)工會。鄉鎮、街道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有條件的可以建立總工會。工業(科技)園區、村、居(社區)等企業較為集中的區域可以建立基層工會的聯合會。第九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
第三十五條 基層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一般在工作、生產時間以外進行。需要占用工作、生產時間的,應當事先與行政方協商,取得行政方支持。工會不脫產的委員經行政方同意參加工會組織活動而占用工作、生產時間的,其工資、獎金和各種補貼照發。第三十六條 企業、事業單位以及機關工會脫產專職人員的工資、獎金...
第九條 中華全國總工會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加強同各國工會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十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各級工會委員會向...
第二十一條工會對企業辭退、處分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在作出開除、除名職工的決定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如果企業行政方面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契約,工會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第二十二條基層工會委員會負責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上級工會對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進行指導和幫助。各級勞動...
第六條 市總工會指導和督促全市工會組織實施本條例。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支持工會實施本條例。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七條 市、區建立地方總工會。街道、鄉鎮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社區內企業較多的,企業基層工會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基層工會聯合會。實行產業...
下轄12個縣市區總工會及濟寧高新區工會工作委員會、15個市屬局委辦(行業)工會工作委員會、47個直屬企事業工會。至2010年底,全市基層工會委員會10831個,基層工會涵蓋單位17770個,工會會員186.4萬人。發展歷史 1939年9月, 中共山東第一區黨委第三地委職工部建立。此後各縣職工工會也相繼建立。11月,魯南職工...
工會必須密切聯繫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的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困難,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五條 各級工會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建立。企業、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不得作為本企業、事業單位基層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第六條...
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五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級工會組織。工會組織的建立,必須報上一級工會批准。各級工會委員會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工會主席、副主席可以由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也可以由工會委員會選舉產生。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由上屆委員會根據所...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協助工會開展工作。第二章 工會組織 第十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建立工會組織,應當報上一級工會批准。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級總工會。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或者基層工會聯合會,具備條件的可以建立相適應的工會組織。職工人數較多的村、社區可以建立...
私營企業工會具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條件的,自縣級以上總工會批准成立之日起,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第四條 私營企業中凡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職工,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干涉。第五條 私營企業依法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組織會員開展活動。會員人數較少的可以組成聯合工會委員會...
工會各級組織應當支持人民政府工作,支持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及工作。上級工會組織應當支持和幫助下級工會組織開展工作,維護下級工會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工會組織 第六條 工會各級組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
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其近親屬不得作為本級工會委員會成員的人選。第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在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