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再生水利用與再生水設施的建設管理》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2016年11月出版的圖書,作者董紫君//劉宇//孫飛雲//尹文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再生水利用與再生水設施的建設管理
- 作者:董紫君//劉宇//孫飛雲//尹文超
- 類別:工學類圖書
- 出版社: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11月
- 定價:42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0362069
《城市再生水利用與再生水設施的建設管理》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出版社2016年11月出版的圖書,作者董紫君//劉宇//孫飛雲//尹文超。
《城市再生水利用與再生水設施的建設管理》在對國內再生水設施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了各種類型再生水設施的運行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從再生水設施的規劃政策、設計建設、運行維護和監督管理等各個環節上開展研究,為再生水設施的穩定運行...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規劃、管理、運營,城鎮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和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建設、維護與保護,以及城鎮內澇防治,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城鎮排水,是指對城鎮污水和雨水的接納、輸送、排放,以及城鎮...
本辦法所稱使用再生水的用戶,是指從公共再生水利用設施取用水的單位和個人。第四條 城市再生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再生水利用的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的節水意識。發展改革、財政、建設、自然資源和規劃、水利、...
旗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旗縣再生水專項規劃,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報旗縣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第八條 建設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設施和再生水輸配設施,應當做到廠網配套。再生水管網建設應當結合市政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第九...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保證排水和再生水設施正常運行,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排水和再生水規劃,排水和再生水設施的建設、運營、使用、保護和...
面向各行業再生水利用需求,制定分質供水方案,合理規劃建設再生水管網,擴大覆蓋範圍,提高輸配能力,加大再生水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及生態景觀、農林灌溉等領域的回用力度。新建、擴建城區、工業園區因地制...
編制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應當以推進城鎮污水再利用為重點,遵循因地制宜、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做到再生水廠與再生水輸配管網合理布局、最佳化配置。第九條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制定再生水利用設施...
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部門是本市再生水利用的主管部門;市再生水供水單位具體負責污水處理、再生水供應、利用和再生水供水設施的管理。環保、規劃、水務、衛生、房產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再生水利用的管理。第七條 市建設行政部門根據本...
第七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本市水資源規劃編制再生水資源利用規劃,市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再生水資源利用設施建設發展規劃,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再生水資源利用規劃與再生水資源利用設施建設發展規劃...
第四條 市縣(市、區)水行政部門負責再生水的巨觀管理和調配工作;市縣(市)、區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本市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工作。第五條 政府鼓勵開展再生水利用的科學研究以及先進技術、工藝的引進和套用,鼓勵再生水利用設施的建設...
有條件的城市按照農田灌溉水質標準要求,探索推動將再生水用於農業灌溉。(四)完善再生水生產輸配設施。堅持集中處理利用與分散處理利用相結合,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結合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根據實際需要建設再生水生產設施,...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再生水利用設施的設計、施工,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有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機構或者各區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再生水利用設施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必須在限期內...
依託低洼地帶,在充分調查論證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再生水調蓄庫塘。試點城市應進行區域水資源供需平衡計算,統籌再生水的生產、調配、利用等環節,拓寬再生水利用渠道,完善再生水管網設施,將再生水納入...
《“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為加快建設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提升基本環境公共服務水平、促進主要...
污水作為再生利用水源與污水的產生基礎上可以同步發生,就是說只要城市污水產生,就有可靠的再生水源。同時,污水處理廠就是再生水源地,與城市再生水用戶相對距離近供水方便。污水的再生利用規模靈活,既可集中在城市邊緣建設大型再生水廠,也...
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未經法定程式調整和變更,規劃確定的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第十一條 市水行政管理部門、各區縣和開發區...
第八條 城市建設監督管理部門,應同時負責中水設施建設的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中水設施按批准的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步竣工。第九條 中水設施的管道、水箱等設備,其外表應全部塗成淺綠色,並嚴禁與其他供水設施直接連線。中水設施...
以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為基礎,以推進污水資源化為重點,加強行業監管,依法強化管理,努力構建完善的設施體系、高效的運營體系和科學的監管體系,不斷提高我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促進水環境全面改善,為全面建設綠色滄州、環保滄州奠定...
第九條 城市建設監督管理部門,應同時負責中水設施建設的施工監督管理工作,確保中水設施按批准的設計與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同步竣工。 第十條 中水設施的管道、水箱等設備,其外表應全部塗成淺綠色,並嚴禁與其他供水設施直接連線。中...
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廠,應當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第十七條 在公共再生水供水管網外,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單位應配套建設再生水設施。(一)賓(旅)館、飯店、商店、公寓、綜合性服務樓及高層住宅等建築的建築...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中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中水是指城市污水和廢水經淨化處理後,達到國家規定水質標準,可在一定範圍內重複使用的非飲用水。本辦法所稱中水設施,是指中水的集水、淨化處理、...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再生水利用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和設備,促進再生水利用事業發展。第六條 市建設行政部門是本市再生水利用的主管部門;市再生水供水單位具體負責污水處理、再生水供應、利用和再生水供水設施的管理。...
第五條 各級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中水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歸口管理工作,各城市節水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條 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用水情況並結合各地實際,制訂中水規劃,作為城市供水發展規劃的...
本規定所稱水重複利用設施包括循環用水設施、回用水設施、串聯用水設施和中水設施等。第四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的管理工作,市城市節約用水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市節水監管機構)承擔本市建設項目配套...
《昆明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是昆明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10年3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0年3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公布 自2010年4月2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拍賣出讓...
B、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的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C、住宅小區規劃人口在3萬人以上(或中水回用量在750立方米/日以上)。有關中水設施的管理按照建設部發布的《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執行,中水設施...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推進城市污水和廢水資源化利用,實現節水保泉的目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中水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市中水是指城市...
到2025年,全國城市用水效率進一步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深入人心,城市節水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力爭達到...
統籌黃河水、長江水、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等各類水源,堅持“供、排、蓄、引、治、保、工、管”多措並舉,強化水資源管理,實施水源工程建設,加強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修復,完善水網體系,著力解決制約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水資源、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