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印發《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
- 發布單位: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印發《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
2021年12月,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印發《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全文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加強再生水利用配置是貫徹...
助力宿遷“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依據《關於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1〕13號)、《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方案》(水節約〔2021〕37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2022年9月,經陝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西安市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執行。解讀 《方案》堅持以政策為導向,以規劃為引領,以輸配設施配置為重點,強化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從工業利用、景觀環境、綠地灌溉、城市雜用、農業...
制定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典型地區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國家高新區工業廢水近零排放科技創新試點等實施方案,細化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形成污水資源化利用“1+N”政策體系。研究制定“十四五”...
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不符合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要求的,規劃管理部門不得出具竣工查驗合格證明,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予以竣工驗收備案。第十三條再生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再生水同時用於多種用途時,水質標準應當符合...
《實施方案》要求推進重點領域污水資源化利用。一是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構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處理—水系生態補水—城市用水”的城市水循環系統,推動再生水作為缺水地區的“第二水源”。二是積極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
選擇缺水地區積極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範。在地級及以上城市建設污水資源化利用示範城市,選擇典型地區開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推廣再生水用於生態補水、工業生產和市政雜用。推進寧東、鄂爾多斯、榆林等重點地區煤礦疏乾水綜合利用,創建...
省水務廳出台《關於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水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海口江東新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水安全保障方案與園區總體規劃同步編制,突出水安全對園區規劃設計和開發建設的約束與引領作用,推動科學謀劃建設與園區灰色...
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186.8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6%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8%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於20%(缺水城市利用率不低於25%),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地區和城市再生水...
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系統規劃建設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十四五”期間申報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城市若干個,綜合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示範,選擇典型地區開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工作。積極推動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到2025年,...
嚴格落實《張掖市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實施方案》,系統分析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甘州區要結合北郊濕地修復工程及元寶楓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其他縣要結合自身實際,不斷拓寬再生水利用途徑。紮實推進...
制定跨縣(市)區河流、水庫水量分配方案。統籌使用黃河水、長江水、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規水,保障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實現多水源多用戶的聯合調度和最佳化配置。開展分質供水,實現優水優用。以引黃工程、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當地水...
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合理規劃布局城鎮污水再生利用設施,推動實現分質、分對象供水,優水優用。開展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級以上市人民...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5〕59號)、《南充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南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