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諮詢評估預算標準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諮詢評估預算標準》是2018年01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諮詢評估預算標準
  • 標準編號:T/CAGHP 031—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1月0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4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于成龍、孫貴尚、楊耀紅、孫曉玲、韋寶璽、段方情、肖洋、郭毅、白雪華。

起草單位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吉林總隊、貴州省地質環境監測院、中鐵西南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水電顧問集團西北勘測設計院、中國地質調查局西安地質調查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諮詢中的編制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評估預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服務取費。

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諮詢評估服務取費時,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和委託人付費的原則。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諮詢評估服務費用評估方法為:評估費用=基準價×綜合調整係數。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基準價是按工程類別確定的基準價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諮詢評估基準價是按投資工程項目總投資額分檔計算的基準價格。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綜合調整係數是根據地區差異、地質環境複雜程度與建設項目重要性和工程規模的不同,綜合設立的調整係數;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諮詢評估綜合調整係數是根據地區差異、地質環境複雜程度與地質災害類型複雜程度的不同,綜合設立的調整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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