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山病(地方性心肌病)

克山病

地方性心肌病一般指本詞條

克山病亦稱地方性心肌病,於1935年在中國黑龍江克山縣發現,由此得名。據資料調查,1980年急性克山病已基本消失。患者主要表現為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臟擴大心律失常以及腦、肺和腎等臟器的栓塞。

2021年底,全國克山病病區縣(市、區)數330個,已消除330個,現症病人0.4萬人。

基本介紹

  • 中醫病名:地方性心肌病
  • 外文名:Keshan disease
  • 別名:克山病
  • 就診科室:心內科
  • 常見發病部位:心血管
  • 常見病因:缺少硒的攝入
  • 常見症狀:面色蒼白,四肢厥冷,脈細弱,體溫不升,精神萎靡、咳嗽、氣急等
  • 傳染性:無
病因,臨床表現,急型克山病,亞急型克山病,慢型克山病,潛在型克山病,檢查,血液檢查,心電圖檢查,X線檢查,超聲心動圖檢查,心內膜心肌活體組織檢查,診斷,鑑別診斷,治療,治療對象,治療原則,克山病併發症的處理原則,療效判定,藥物不良反應的處理,預後,

病因

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克山病全部發生在低硒地帶,患者頭髮和血液中的硒明顯低於非病區居民,而口服亞硒酸鈉可以預防克山病的發生,說明硒與克山病的發生有關。但鑒於病區雖然普遍低硒,而發病僅占居民的一小部分,且缺硒不能解釋克山病的年度和季節多發,所以還應考慮克山病的發生除低硒外尚有多種其他因素參與的可能,如水土和營養因素、病毒感染等。

臨床表現

主要為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心臟擴大,心律失常以及腦、肺和腎等臟器的栓塞。

急型克山病

可突然發病,也可從潛在型或慢型基礎上急性發作。在北方急型多發生於冬季,常可因寒冷、過勞、感染、暴飲、暴食或分娩等誘因而發病。起病急驟。重症者可表現為心源性休克急性肺水腫和嚴重心律失常。初始常感頭暈、反覆噁心嘔吐,繼而煩躁不安。嚴重者可在數小時或數天內死亡。體檢見患者面色蒼白,四肢厥冷,脈細弱,體溫不升,血壓降低,呼吸淺速。心臟一般輕度大,心音弱,尤以第一心音減弱為甚,可有舒張期奔馬律和輕度收縮期吹風樣雜音。心律失常常見,主要為室性早搏、陣發性心動過速和房室傳導阻滯。急性心力衰竭時肺部出現囉音,此外肝腫大和下肢水腫亦常見。

亞急型克山病

發病不如急型急驟。患者多為幼童。以春、夏季發病為多數。亦可出現心源性休克或充血性心力衰竭。發病初期表現為精神萎靡咳嗽、氣急、食欲不振、面色灰暗和全身水腫。亦可有心臟擴大、奔馬律和肝腫大。

慢型克山病

起病緩慢,亦可由急型、亞急型或潛在型轉化而來。臨床表現主要為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主訴心悸、氣短,勞累後加重,並可有尿少、水腫和腹腔積液。體檢示心臟向兩側明顯擴大,心音低,可聞及輕中度收縮期雜音和舒張期奔馬律,晚期可有右心衰竭的體徵如頸靜脈怒張、肝腫大和下肢水腫等。嚴重者可有胸、腹腔積液,心源性肝硬化等表現。心律失常常見,如室性早搏、心動過速、傳導阻滯、心房顫動等。

潛在型克山病

常無症狀,可照常勞動或工作,而在普查中被發現,此屬穩定的潛在型。由其他型轉變而來者,可有心悸、氣短、頭昏、乏力等症狀。心電圖可有ST-T變化、QT間期延長和過早搏動。潛在型患者心臟雖受損,但心功能代償良好,心臟不增大或輕度增大。

檢查

血液檢查

急型和亞急型患者白細胞總數和中性粒細胞可增高,血沉可增快。急型重症者血清穀草轉氨酶(SGOT)、肌酸磷酸激酶(CPK)和其同工酶乳酸脫氫酶(LDH)及其同工酶的活力可有不同程度升高。多在發病後數小時上升,1~3天達高峰,1~2周后漸恢復正常。近年亦有抗人心肌肌球蛋白重鏈單克隆抗體製備成功,此亦有助早期心肌壞死的診斷。慢型和潛在型可見白蛋白偏低,球蛋白增高,血清蛋白電泳a1和a2球蛋白增高。部分病人血清中腸道病毒IgM明顯升高,血及心肌等標本中腸道病毒RNA可為陽性。

心電圖檢查

本病可有多種心電圖改變。以心臟肥大、心肌損害和心律失常最常見。
(1)心肌損害
可見ST段上升或壓低,此與心外膜心內膜下心肌受損有關,多見於急型。少數可在肢體導聯或心前導聯見到類心似肌梗死的QS波或Qr波,此為心肌壞死或心肌纖維化所致。此外,T波低平、雙相或倒置,QT間期延長、低電壓等亦常見。
(2)心律失常
分為異位心律、傳導阻滯,異位心律以室性期前收縮最多見,常呈多源、頻發,其次為陣發性心動過速心房顫動,後者多見於40歲以上的病人或心臟明顯擴大的兒童。傳導阻滯以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最多見,可占成人異常心電圖的50%左右,也常是潛在型的惟一心電圖改變;其次為房室傳導阻滯

X線檢查

X線檢查是發現克山病的一種有效手段。可見心臟擴大,呈肌源性擴張,搏動減弱,以慢型及亞急型最明顯,多為普遍性中度以上擴大可呈球形普遍增大,常伴有肺淤血。急型呈普遍性輕至中度擴大,亦有少數心臟不擴大。擴大的心臟橫徑下移,心臟呈三角形無力狀,搏動減弱或消失,稱之為肌源性擴張;而兒童患者心臟常呈球形擴大。肺血管多呈靜脈性淤血或混合性充血,早期可見上部肺血管影增多、增寬,急型者尚可見肺血管邊緣模糊、肺門增大肺野雲霧狀陰影等肺靜脈高壓之表現。有時可見肺栓塞的表現。

超聲心動圖檢查

本病超聲心動圖改變與擴張型心肌病極為相似。常表現為擴張型心肌病樣改變,慢型及亞急型者左心房左心室右心室腔多呈普遍性擴大,左右心室流出道增寬,心室壁薄,心室瀰漫性活動減弱,並有節段性運動障礙左室射血分數降低,有時可見到附壁血栓。急型者左心室腔擴大多見。都卜勒超聲心動圖可發現49.2%的病人有二尖瓣關閉不全三尖瓣關閉不全亦常見,心力衰竭治癒後瓣膜關閉不全可減輕甚至消失。

心內膜心肌活體組織檢查

這是與心導管檢查相結合的活組織檢查法,將取得的心內膜心肌組織做病理切片檢查,有助於診斷本病。

診斷

符合克山病診斷原則,具備(1)~(3)中的任何一條,並同時符合(4)~(8)中任何一條或其中一項表現,可診斷為克山病:
  (1)心臟增大。
  (2)急性或慢性心功能不全的症狀和體徵。
  (3)快速或緩慢性心律失常。
  (4)心電圖改變:
  a.房室傳導阻滯;
  b.束支傳導阻滯(不完全右束支傳導阻滯除外);
  c.T波和(或)ST段改變;
  d.Q-T間期明顯延長;
  e.多發或多源性室性期前收縮;
  f.陣發性室性或室上性心動過速;
  g.心房顫動或心房撲動;
  h.P波異常(左、右房增大或兩房負荷增大)。
  (5)胸部X線改變:各型克山病的異常判定符合《克山病診斷 WS/T 210-2011》附錄B中1項即為異常。
  (6)超聲心動圖改變:符合《克山病診斷 WS/T 210-2011》附錄C中1項即為異常。
  (7)心肌損傷標誌物檢查:
  a.血清心肌肌鈣蛋白I或T升高;
  b.血清心肌酶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含量增高;
  c.腦鈉肽(BNP)和N端前腦鈉肽(NT-proBNP)含量增高。
  (8)病理解剖改變:心肌活檢或移植手術置換下的心臟主要病變為變性、壞死及其後的修復和重構,見《克山病診斷 WS/T 210-2011》附錄D。

鑑別診斷

急型克山病需與休克型肺炎急性胃腸炎急性心肌炎急性心肌梗死等鑑別。慢型克山病需與原發性心肌病風濕性心臟病心包炎等相鑑別。

治療

按《克山病治療原則與療效判定標準》(WS/T314-2009)》、《臨床診療指南-心血管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ACC/AHA美國成人心力衰竭診斷與治療指南》(2013修訂版)、《中國心力衰竭診斷和治療指南2018》、《歐洲急慢性心力衰竭臨床診療指南》(2016修訂版)相關原則開展治療。

治療對象

適用於無禁忌症的心功能Ⅱ-Ⅳ級慢型克山病病人、急型克山病病人、亞急型克山病病人和慢型克山病急性發作的患者。

治療原則

1.克山病急性心功能不全。
嚴格執行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制度,做好就地搶救。
(1)急性肺水腫。
迅速改善心臟泵血功能,提高心排血量,減輕前、後負荷,糾正缺氧。搶救時一般應取坐位、雙腿下垂,可採用高流量吸氧(必要時面罩加壓給氧)。選用嗎啡、快速利尿劑、快效洋地黃製劑、血管擴張劑及茶鹼類藥物等。
(2)心源性休克。 
減輕心臟負荷,糾正缺氧,迅速改善泵血功能,提高心臟排血量。
a.吸氧,採用鼻導管或面罩吸氧。
b.儘快採用大劑量維生素C(Vitamin C,VC)療法,糾正心肌缺血、缺氧,恢復心臟功能,見《克山病治療原則與療效判定標準 WS/T 314-2009》附錄A。
c.亞冬眠療法,降低基礎代謝率,促使心功能恢復,主要用於煩躁不安的患者,見《克山病治療原則與療效判定標準 WS/T 314-2009》附錄A。
d.補充血容量,套用血管活性藥物。對以上治療後仍不能緩解的患者補充血容量,並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間羥胺等血管活性藥物。
(3)急性失代償性心功能不全。
治療原則參照急性肺水腫。
2.克山病慢性心功能不全。
基本治療原則是去除心衰誘發困素,調整生活方式,控制體力活動,及時合理藥物治療。根據心功能狀態進行分類管理,心功能Ⅱ級以家庭病床治療為主,心功能Ⅲ、Ⅳ級入院治療,恢復期的病人合理安排飲食起居,定期複查。
(1)利尿劑。
控制體液瀦留,緩解心衰症狀。凡有體液瀦留證據或原先有過體液瀦留的患者一般皆應使用利尿劑,水腫消除後小劑量間斷使用。常用製劑為呋噻米(速尿)、依他尼酸(利尿酸鈉)、氫氯噻嗪、氯噻酮、阿米洛利等。利尿劑不作為單一治療,一般應與ACEI、β受體阻滯劑、洋地黃製劑聯合套用。
(2)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及腦啡肽酶抑制劑(ARNI)
心功能Ⅱ、Ⅲ級無禁忌症的患者常規套用,心功能Ⅳ級可與其他藥物同時套用。常用ACEI為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培哚普利、福辛普利、雷米普利等,ARB為氯沙坦、纈沙坦、坎地沙坦、厄貝沙坦。從小劑量開始,達目標劑量後長期套用。嚴格觀察血壓變化,成人清晨靜息狀態下血壓一般不低於90mmHg/60mmHg。
(3)β受體阻滯劑。
適用於心功能Ⅱ、Ⅲ級無禁忌症,尤其是心臟舒張功能不全的患者,心功能Ⅳ級的患者心功能改善後套用或在專科醫生指導下套用。常用製劑為美托洛爾、比索洛爾、卡維地洛。從小劑量開始,達目標劑量後長期套用。嚴格觀察心率和血壓變化,成人清晨靜息狀態下心率一般不低於55~60次/min,血壓一般不低於90mmHg/60mmHg。
(4)正性肌力藥物。
洋地黃正性肌力藥物一般用於心功能Ⅲ、Ⅳ級患者,可先靜注西地蘭或毒毛旋花子甙K快效製劑,見效後改為口服地高辛維持或直接套用地高辛。非洋地黃正性肌力藥物,包括腎上腺素能β受體激動劑和磷酸二酯酶抑制劑,一般短期用於重症患者,爭取治療機會,常用製劑多巴胺、多巴酚丁胺、米力農等。正性肌力藥物可選擇性的與利尿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ACEI、β受體阻滯劑聯合套用。
(5)血管擴張劑。
作為輔助治療,用於不能耐受ACEI、ARB或β受體阻滯劑的患者。常用製劑硝酸酯類、酚妥拉明、硝普鈉等,一般應短期套用。
雙室同步起搏(CRT)或雙室同步起搏一埋藏式心臟復律除顫器(CRT-ICD)及心臟移植
對充分抗心衰藥物治療無效的患者且符合CRT或CRT-ICD指征者推薦使用。對充分內科治療無效的患者可行心臟移植術治療。
3.克山病慢性心功能不全代償期。
(1)非藥物治療。
合理膳食,適度休息或活動,避免或祛除心衰的誘發因素,如上呼吸道感染、精神刺激、妊娠、勞累、偏食以及不合理的鈉鹽攝入等。
(2)藥物治療。
已有心臟擴大的患者,應加強隨訪觀察,亦可早期選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ARB)、β受體阻滯劑、醛固酮受體拮抗劑等藥物治療。

克山病併發症的處理原則

1.心律失常。
(1)急性心功能不全並發室性異位心律或心臟傳導阻滯者,多於大劑量VC或亞冬眠等治療後隨心功能的改善減輕或消失,一般不需使用抗心律失常藥。
(2)慢性心功能不全並發的心律失常,多於心功能改善後減輕或消失。
(3)急性或慢性心功能不全經上述治療後無效者,對影響心功能的陣發性房性或交界性心動過速、房撲、房顫,採用洋地黃、β受體阻滯劑、胺碘酮抗心律失常藥;對室速、室撲、室顫可選用胺碘酮、利多卡因抗心律失常藥,有條件時室顫首選電復律,符合埋藏式心臟復律除顫器(ICD)治療指征的患者亦可選用;必要時可選用心臟射頻消融術;對心率緩慢的心臟傳導阻滯給予阿托品或異丙腎上腺素藥物治療,無效時可安置人工心臟起搏器。
2.心臟驟停。
按心臟驟停治療常規處理。
3.血栓、栓塞。 
按血栓、栓塞治療常規處理。
4.感染。
肺部感染可誘發或加重心功能不全,應選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
5.水、電解質紊亂。
(1)監測血容量及鈉、鉀、氯、鈣、鎂等離子的變化,及時調整水、電解質代謝失調,注意糾正酸鹼失衡。
(2)對較長期套用利尿劑的患者,不宜嚴格限制鈉鹽的攝入。
(3)利尿劑套用期間注意鉀的補充,可將醛固酮受體拮抗劑與排鉀利尿劑交替或聯合套用,避免發生水、電解質紊亂與酸鹼平衡失調。

療效判定

1.克山病急性心功能不全。
(1)顯效:達到克山病急性心功能不全緩解標準後至少穩定3天以上。
(2)有效:達到克山病急性心功能不全緩解標準後穩定1天—3天。
(3)無效:達到克山病急性心功能不全緩解標準後穩定不足l天,或症狀、體徵加重或死亡。
詳見《克山病治療原則與療效判定標準 WS/T 314-2009》附錄B。
2.克山病慢性心功能不全。
(1)顯效:達到克山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完全緩解標準,或心功能提高二級以上。
(2)有效:達到克山病慢性心功能不全部分緩解標準,心功能提高一級以上。
(3)無效:未達到有效標準,心功能改善不足一級或症狀、體徵無改善,甚至加重。
詳見《克山病治療原則與療效判定標準 WS/T 314-2009》附錄C。
(4)有條件時,治療前、後進行血液動力學監測,對療效判定更為準確可靠。如治療後能使血流動力學指標恢復正常並能鞏固,為心功能不全完全緩解的可靠依據。
3.克山病心律失常。
(1)異位心律。
a.顯效:異位心律消失或減少90%以上。
b.有效:異位心律減少50%~90%。
c.無效:異位心律減少不足50%。
(2)心臟傳導阻滯。
a.顯效:心臟傳導阻滯消失。
b.有效:心臟傳導阻滯發生的程度及頻率減輕。
c.無效:心臟傳導阻滯持續存在。
(3)有條件時,對心律失常的療效判定選用動態心電圖或心電監護進行長時間觀察。

藥物不良反應的處理

1.分級。
(1)輕度:服藥初期有輕度頭痛、頭暈、咳嗽、胃部不適、食欲不振、噁心等。
(2)中度:除上述反應程度加重外,心率過低(<50次/分)或過高(>100次/分),收縮壓低於90mmHg。
(3)重度:除前述症狀外,出現心功能不全症狀加重如水腫,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等。
2.處理。
(1)輕度反應者一般不需處理,可繼續服藥觀察。
(2)中度反應者應當暫停服藥,並建議到縣級以上醫院確認,調整治療方案。
(3)重度反應者應當立即停藥,必要時送縣級以上醫院處理。

預後

重症急型可在發病後幾小時內死亡。慢型、亞急型病人心臟明顯擴大,且又多次出現心衰預後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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