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保護(groundwater conservation)是1993年公布的地質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水保護
- 外文名:groundwater conservation
- 所屬學科:地質學
- 公布時間:1993年
地下水保護(groundwater conservation)是1993年公布的地質學名詞。
第一條 為加強地下水的保護,保障地下水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下水,是指蘊藏於地表以下的水體,包括地熱水和礦泉水等特殊水體。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水及其出...
本條例所稱地下水,是指賦存於地表以下的水體,含地熱水、礦泉水。第三條 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遵循統籌規劃、節水優先、高效利用、系統治理的原則。第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全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工作...
地下水保護 地下水保護(groundwater conservation)是1993年公布的地質學名詞。公布時間 1993年,經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發布。出處 《地質學名詞》第一版。
第一條為了加強地下水保護,合理開發地下水,實現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市、縣(市)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保護、開發、節約、利用和管理活動。第三條地下水保護應當遵循統籌規劃、限制開發、逐步退采、防止污染...
本條例所稱地下水,是指賦存於地表以下含水層中的水。第三條 地下水保護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統籌規劃、科學利用、厲行節約和防止污染的原則。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水保護工作,並將地下水保護納入河湖長目標責任制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制度。市...
市、旗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地下水保護的有關工作。有關部門涉及取用地下水事項的工作,應當徵求有管轄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未徵求有管轄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或者有管轄許可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不同意見的,不得對涉及取...
《南京市地下水資源保護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為了規範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促進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而制定的管理辦法。簡介 南京市地下水資源保護管理辦法 (2013年6月1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6月1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5號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
第三條 地下水保護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嚴格保護、生態治理、採補平衡和防止污染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的保護和監督工作。發展改革、城鄉規劃、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農業農村、工業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與地下水相關的保護工作。第...
《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管理規定》已於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經第十三次部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建設部令 第30號 部長 侯捷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四日 規定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管理,保證城市供水,控制地面下沉,保障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銅川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3月5日印發銅川市地下水保護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3月15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地下水保護和管理,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防止地下水污染與超量開採、排泄造成地質災害,實現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陝西省地下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為了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實現地下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節約和管理,適用本...
第五條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重大生產建設項目的布局,應當與當地的地下水資源條件相適應,嚴格控制大量取用地下水的建設項目。第六條鼓勵和支持保護地下水資源的先進科學技術的研究、推廣和套用。各級人民政府對保護地下水資源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七條省、設區的...
第一條昆明市地下水(包括地下熱水)為可流動資源,屬全民所有。凡本市轄區內各單位開採地下水資源,由市規劃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規劃局”)和市水利部門統一規劃,集中審批,分別進行管理(水資源管理部門成立後由該部門統一管理)。管理部門要負責制定地下水保護、開發規劃;審批采、供方案和鑽井計畫;確定水源保護...
第十條 國家定期組織開展地下水狀況調查評價工作。地下水狀況調查評價包括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和水文地質勘查評價等內容。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水行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開展地下水狀況調查評價工作。調查評價成果是編制地下水保護利用和污染防治等規劃以及管理地下水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在城市規劃區取用地下水必須裝表計量,按核定的用水計畫取水,並按規定繳納水資源費。超計畫用水的,超計畫水量必須繳納超計畫加價水費,超計畫加價水費收繳按《貴陽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執行。第十五條對在保護城市地下水和節約使用城市地下水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六條使用城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保護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該條例於2023年8月28日正式頒布,將於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2023年7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保護管理條例》,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2023年8...
《吐魯番市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是2023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條例。2023年12月1日起,《吐魯番市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施行。通過時間 2023年9月7日,經吐魯番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吐魯番市地下水資源保護條例》。2023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
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條例,於2021年8月31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資源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推進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
第三條【基本原則】地下水管理堅持統籌規劃、節水優先、高效利用、優水優用、系統治理的原則。第四條【政府職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下水管理負責,應當將地下水管理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健全完善地下水保護管理投入機制,建立地下水管理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嚴格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
用地下水系統的觀點概述了洛陽市地下水系統的特徵,闡述了洛陽市的水文地質特徵,地下水開發利用現狀,集中開採地下水水源地的水文地質特徵、開採條件和運行現狀,建立了三維地下水數值模型,進行了地下水保護區劃定研究,並對地下水水質演化趨勢進行了預測,系統地計算和評價了地下水資源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調整種植結構、水源置換、節水等措施,減少地下水開採,逐步實現採補平衡,加強地下水保護與涵養,提高地下水戰略儲備能力,增強幹旱年份以及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用水保障能力,推動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省有關規劃實施河流、渠系、坑塘等水體生態治理,配合建設水系...
第四章 保護 第五章 監測與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下水保護和管理,科學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實現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地下水...
(十)發展生態農業村,提高新農村建設水平。村莊居民生活污水要分期分批實現集中處理、集中排污,逐步將污水接入污水幹線;垃圾、糞便、爐灰渣等禁止集中堆放,防止淋溶下滲污染地下水;農村生活垃圾逐步實現密閉收集清運及無害化處置。第七條在水源主要補給區內,應嚴格控制建設規模,保護地下水源的補給條件,並遵守下列...
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程 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程,2018年發布的一項江蘇省地方標準 備案信息 備案號:58775-2018 備案日期:2018-04-19 備案公告: 2018年第6號(總第222號)
2024年3月26日,陝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地下水條例的決定。條例內容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規 劃 第三章 開發利用 第四章 保 護 第五章 監測與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下水保護和管理,科學合理開發...
第二節 杭嘉湖地區地下水保護標準研究 第三節 蘇州市地下水保護標準研究 第六章 大連市海水入侵區地下水系統保護 第一節 研究區概況 第二節 海水入侵特徵分析 第三節 海水入侵與地下水位及開採量的關係研究 第四節 海水入侵區地下水系統保護 第七章 太原市地下水系統保護 第一節 研究區地理與社會經濟...
地下水水源衛生防護帶是為供水目的防止地下水源遭受污染的防護帶,是保護地下水源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查清地區地下水的補給、排泄與徑流條件,才能合理布局衛生防護帶。在蘇聯分為三帶:第一帶:供水井附近嚴禁建造無關建築,禁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進入;第二帶:在第一帶的外圍一定距離內,工廠須有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