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應急救助制度是國家為防止「等錢救命」等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現象發生而採取的一項國家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醫療應急救助制度
- 目的: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現象發生
- 內容與形式數:3種
- 實施救助條件:限定困難群體等
國家醫療應急救助制度是國家為防止「等錢救命」等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現象發生而採取的一項國家行為。
國家醫療應急救助制度是國家為防止「等錢救命」等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現象發生而採取的一項國家行為。簡述 國家醫療應急救助制度是國家為防止「等錢救命」等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現象發生而採取的一項國家行為。其內容與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提供...
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內容和保障。各省(區、市)、市(地)政府組織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市(地)級基金撥付應急救助資金的功能。市(地)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醫療...
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先由上述渠道按規定支付。經核實無上述渠道或經上述渠道支付後費用有缺口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欠費情況,並按季度足額安排應急救助資金。對經常承擔急救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可採取先部分預撥...
第二十六條 自然災害發生後,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因當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第五章 醫療救助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醫療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對於違反規定的醫療機構,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依法依規追究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三、按照規定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醫療機構要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疾病應急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集中向當地經辦管理機構提出基金支付申請。對於2013年...
醫療機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按照相應時段未發生該項費用處理。各級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提出的基金支付申請要及時審核並報同級財政部門予以支付核銷。 自2015年起,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執行每年兩次的核銷制度。每年度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12月...
疾病應急救助,在中國,指由各級政府設立專項基金,為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提供救助的制度。是中國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工傷保險等制度的補充。2013年2月...
經辦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由同級財政按照規定在年度預算中安排。(五)提高救助信息管理水平。醫療機構、經辦機構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疾病應急救助工作的信息管理,按照要求將救助信息錄入國家疾病應急救助信息登記平台(http://61.49....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5〕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
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內容和保障。各省(區、市)、市(地)政府組織設立本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省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市(地)級基金撥付應急救助資金的功能。市(地)級基金主要承擔募集資金、向醫療...
本預案適用於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反應...
在全市範圍內快速、高效、有序地對需緊急救助但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的患者實施醫療救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和《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30號)...
第十一條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由市財政局按照規定在年度預算中安排,不得在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中列支。第十二條 醫療機構、經辦機構以及有關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按照要求將信息及時錄入國家衛生計生委疾病應急救助信息...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形成對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解除醫療機構的後顧之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以下...
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實施意見原因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樂山高新區管委會、峨眉山—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為進一步健全我市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身份不明或無能力...
為進一步健全我省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身份不明或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的患者醫療急救保障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2〕1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深化醫藥...
設立太原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內容和保障,主要承擔募集資金、接受各級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向參與實施應急救治的醫療機構支付疾病應急救治醫療費用的功能。(二)資金籌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
包括43名隊員。這是陝西省人民醫院派出的第三批抗擊疫情醫療隊。2020年2月9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安排,國家緊急醫學救援隊(江西)馳援湖北武漢執行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任務。當天,包括41名隊員、9輛國家緊急醫學救援車在南昌集結完畢。
全省各省轄市、直管縣(市)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少醫院都會救助一些“無主”病人和沒錢交費的病人,醫療費用只能由醫院墊付。“有些無良醫院,甚至會遺棄這類病人。河南省衛計委、財政廳、公安廳、人社廳、民政廳聯合出台《辦法》,...
國衛辦醫發〔2017〕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為指導各地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工作,規範操作流程,保證救助對象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疾病應急...
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明確基金管理機構,規範籌資機制和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構建快速、高效、有序的應急救助體系。針對在全市範圍內需緊急救助但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的人民民眾實施應急醫療救助,避免嚴重後果的發生,切實保障...
為進一步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切實解決少數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無能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的醫療急救保障問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和《河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
市財政部門負責及時合理安排對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補助以及基金經辦管理機構的管理費用支出,切實加強基金財務管理。市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對患者有無負擔能力的甄別工作;進一步完善現行醫療救助制度,將救助關口前移,加強與醫療衛生機構的銜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15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明確疾病應急救助制度中需要緊急救治的急危重傷病標準,更好地指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急危重傷病患者的規範化診療工作,我委組織制定了...
國辦發〔2015〕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
目前,我國緊急醫學救援綜合實力尚不能很好滿足突發事件應對的實際需要,與發達國家水平相比也還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現場緊急醫學救援指揮協調機制有待完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的裝備保障和遠程投送能力不強;航空醫療救援和海(水)上醫...
(三)棄嬰應急救治費用。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資金等渠道按規定支付。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還應先由工傷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醫療救助...
救助對象發生的急救費用,先由上述渠道按規定支付。經核實無上述渠道或經上述渠道支付後費用有缺口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經辦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欠費情況,並按季度足額安排應急救助資金。對經常承擔急救工作的定點醫療機構,可採取先部分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