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212號
關於批准對都江堰獼猴桃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
都江堰獼猴桃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都江堰獼猴桃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都江堰獼猴桃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關於都江堰獼猴桃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區域圖的報告》(都府發〔2007〕81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四川省都江堰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海沃特(Hayward)、紅陽(Hongyang)。
(二)立地條件。
土壤為紫色、棕黃色砂壤土,pH值5.5至6.8,土壤有機質含量≥1.5%。
(三)栽培管理。
1.育苗:從品種純正,無病蟲害、生長健壯、優質豐產的母株上採集穗條,採用本砧進行嫁接育苗。
2.種植:
(1)時間:秋季10月至11月和春季2月至3月。
(2)栽植密度:海沃特≤660株/公頃,紅陽≤1650株/公頃。
(3)雌雄比例:(6~8):1。
3.肥水管理:以有機肥為主,重施壯果肥(7月至8月)和采果肥,合理施用無機化肥。每公頃每年施用腐熟有機肥不少於30噸。採收前1個月禁止使用氮肥和灌水。
4.整形修剪:
(1)架式:海沃特以“T”型架和大棚架為宜,紅陽以“T型小棚架”為宜。
(2)整形:海沃特和紅陽都以單主幹上架,兩個主蔓,摘心高度1.6m至1.8m,每個主蔓6至10個結果母枝。
(3)修剪原則:因樹修剪,合理調節營養生長和生殖生長的平衡,疏密適度,注意對結果母枝的更新。
(4)葉果比:紅陽(4~5):1,海沃特(5~6):1。
(5)冠層厚度≥0.8m。
(6)留芽量:修剪後,每平方米架面保留結果母枝有效芽20至24個。
5.花果管理:採用人工輔助授粉,加強疏花疏果,每結果枝留果3至6個,保持葉果比紅陽為(4~5):1,海沃特(5~6):1。每公頃產量控制在2.25萬公斤以下。
6.環境、安全要求:農藥、化肥等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不得污染環境。
(四)採收標準。
紅陽鮮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7%,海沃特鮮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6.2%時方可採收。
(五)質量特色。
1.感官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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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果肉黃色,沿果心有紫紅色條呈放射狀分布,似太陽光芒四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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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化指標:
3.安全要求:產品安全指標必須達到國家對同類產品的相關規定。
三、專用標誌使用
都江堰獼猴桃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四川省都江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
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都江堰獼猴桃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