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17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6年第170號
2006年第170號
關於批准對酉陽青蒿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我局組織了對酉陽青蒿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酉陽青蒿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酉陽青蒿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界定“酉陽青蒿”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函》(渝府函[2006]81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重慶市酉陽縣鐘多鎮、龍潭鎮、麻旺鎮、泔溪鎮、酉酬鎮、後溪鎮、大溪鎮、興隆鎮、黑水鎮、蒼嶺鎮、龔灘鎮、丁市鎮、小河鎮、李溪鎮、板溪鄉、銅鼓鄉、塗市鄉、江豐鄉、腴地鄉、車田鄉、偏柏鄉、五福鄉、可大鄉、木葉鄉、毛壩鄉、花田鄉、雙泉鄉、廟溪鄉、浪坪鄉、清泉鄉、兩罾鄉、天館鄉、後坪鄉、萬木鄉、宜居鄉、官清鄉、板橋鄉、楠木鄉、南腰界鄉等39個鄉鎮,黔江區石家鎮、兩河鎮、濯水鎮等3個鎮,秀山縣溶溪鎮、龍池鎮、石堤鎮等3個鎮,彭水縣鹿角鎮、桑柘鎮等2個鎮總計47個鄉鎮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黃花蒿(Artemisia annua L.)。
(二)立地條件。
海拔300至800米的低山、高丘地區,選擇向陽的平地、緩坡或階地種植,要求土壤保水保肥性能好,pH值6至7,有機質含量≥1.3%。
(三)栽培管理。
1. 種子要求:選用青蒿素含量≥10‰的酉陽原產黃花蒿優良株系在隔離條件下繁育的種子。
2. 育苗:每年於1月上旬至2月中旬採用地膜覆蓋保溫育苗。
3. 假植:在幼苗具有8至10片真葉時假植培育壯苗。
4. 移栽:每年3月底至4月上、中旬,選擇晴天傍晚或陰天移栽,每667m2 (畝)定植1000至1200株。
5. 肥水管理:足施底肥(牛渣肥、雞糞、菜餅加磷肥),早施促苗肥(清糞水、蕓薹素類葉面肥),追施抽莖肥(專用高鉀復混肥),重施分枝肥(專用高鉀復混肥),補施花果肥(硼肥、磷酸二氫鉀、蕓薹素類葉面肥)。
6. 病蟲害防治:綜合防治,禁止施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及有機磷類農藥。
(四)採收。
8月上旬至9月上旬在青蒿植株進入花芽分化末至現蕾初期,選晴天9時至16時及時採收。
(五)加工。
自然晾曬乾燥或38℃以下人工乾燥,至蒿葉含水量≤13%,去枝梗收葉貯藏。
(六)質量特色。
理化指標:產品葉片≥97.0%,含水量≤13.0%,總灰份≤8.0%,酸不溶性灰份≤1.0%,雜質≤1.0%,青蒿素(C15H22O5)含量:特級品≥9.0‰;一級品≥8.0‰;二級品≥7.0‰。
三、專用標誌使用
酉陽青蒿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酉陽青蒿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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