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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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口計生委(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
為貫徹落實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基本制度等專項資金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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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認識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性
  • 各地要及時組織傳達和學習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認真研究採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加強民生資金監管工作部署。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央補助地方公共衛生、醫改和計畫生育項目專項資金在保障廣大農民民眾基本醫療服務需求、促進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維護計畫生育家庭利益和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進程等方面作用巨大、影響深遠,是中央確定的重大民生資金的主要內容。
  • 各地要從全局高度理解加強衛生計生專項資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實中央加強資金監管工作部署與衛生計生行業正在開展的民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緊密結合,
  • 按照“廉潔高效”的基本原則,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衛生計生各項專項資金在陽光下規範運行,提高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率,有效保障人民民眾健康權益。
二、進一步完善資金監管工作機制
  • 各地衛生計生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資金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完善監管機構和隊伍、建立監管工作考核制度,落實各項監管措施。
  • 要加大資金管理與使用問責力度,防止出現資金管理不規範、使用效率低下、資金滯留沉澱的問題。對發現的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等違法行為要移交法務部門嚴肅處理。
三、開展專項資金檢查提高監管水平
開展專項資金檢查,不斷提高全行業專項資金監管水平
2013年10月11日,我委啟動2013年中央補助地方衛生計生專項資金監督檢查工作,組織8個督查組赴天津等16個省(區、市)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央補助地方重大公共衛生、計畫生育利益導向基本制度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等項目資金開展專項督查。
請各地(包括接受抽查的16個省份)接通知後,立即參照我委此次督查工作方案(請到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儘快制訂本地區督查方案,對所有中央專項補助的衛生計生項目資金開展全面自查自糾,並於2013年10月31日前將本地區自查自糾報告(包括自查情況、工作經驗、存在問題、整改措施、工作建議和下一步加強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的措施等內容)報我委。
此次自查自糾要以查找管理漏洞、發現薄弱環節為工作重點,要將以往督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對屢查屢犯、屢犯不改的問題,要深入剖析形成原因、堅決採取措施予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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