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意見》是一部由國衛糾發〔20151號發布的檔案。

國衛糾發〔201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委(局)直屬和聯繫單位,委(局)屬(管)醫院:
行風建設工作關係到衛生計生系統工作面貌,關係到衛生計生行業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同時也關係到廣大人民民眾基本健康權益。行風建設是衛生計生部門落實主體責任,促進行業發展的重要保障。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體會議精神,結合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四個全面”治國理政總綱要為指導,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標本兼治、糾建並舉。通過不斷加強行風建設,使衛生計生系統隊伍宗旨意識有新的增強,工作作風有新的改進,服務水平有新的提高,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更加完善,民眾反映強烈的行風問題得到有效整治。
二、主要任務
(一)教育先行,築牢思想防線。切實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政治理論教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業務知識培訓,引導本系統廣大黨員幹部和從業人員自覺遵守黨的紀律規章。大力開展誠信教育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教育,樹立良好的職業操守。積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為行風建設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加強違紀違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構築抵禦不正之風的底線。
(二)建立並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力。貫徹落實行風建設“九不準”和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等工作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問責、違規事件通報、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等制度。健全行風建設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完善檢查考核評價機制。加強行業信用制度建設,完善以醫療執業準入註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為基礎的信用記錄資料庫,逐步實現全行業誠信信息資源共享。完善行風評議和患者就醫體驗滿意度第三方評價機制。
(三)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轉變行業作風。繼續保持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著力查處有關人員權錢交易、收受賄賂等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對行業專項資金、重大項目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紮實推進公立醫療機構廉潔風險防控工作,完善監督措施,加大監督管理力度,防止假借改革之名,利用改革之機,濫用職權、違規操作、侵吞財產、謀取私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損害民眾利益事件的發生。加強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監管,規範診療服務行為。
(四)從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影響範圍大的事件中,找出衛生計生系統行風建設的特點和規律,以醫改為動力,形成行風建設依法依規治理長效機制。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價格改革,切斷醫療服務與藥械使用之間的利益關聯。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機制,實行分類採購,切實降低部分中標藥品的虛高價格。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用法律的手段規避醫藥購銷、基建、審核、審批等環節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五)嚴肅查辦典型行風案件,進一步遏制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頂風違紀的行為和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案件。嚴肅查處利用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涉嫌違法犯罪,依法移交法務部門追究刑事責任。標本兼治,規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落實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加大 “九不準”執行力度。針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普遍性、嚴重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開展控費專項治理,各級醫療衛生計生機構要把“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範收費”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嚴查騙取、套取新農合基金和公共衛生資金行為。
三、工作要求
(六)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機制。要充分認識糾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行風建設納入本單位的整體工作格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黨組(委)統一領導、各職能和業務部門各負其責、行風建設部門協調監督的工作機制,確保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充分依靠職能部門的力量,不斷形成和鞏固各部門齊抓共管推進行風建設的良好局面。
(七)加強統籌協調,形成行風建設的工作合力。要進一步樹立全局觀念,把行風建設放在反腐倡廉建設的全局中來謀劃,與教育、制度、監督、改革、懲治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綜合運用專項治理、宣傳教育、制度建設、體制改革、案件查辦等多種手段和方式,進一步最佳化行風建設的工作格局,在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上發揮行風建設的體系效應。
(八)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新情況新問題。要堅持糾風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層、深入民眾開展檢查監督,努力在一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認真傾聽民眾呼聲,動員民眾積極參與,著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力求人民民眾滿意的實際效果。要增強工作的敏銳性、前瞻性和創造性,及時洞悉不正之風的新動向和新特點,認真研究制訂及時有效的應對措施,努力使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消滅在成風之前。
(九)加強督促落實,確保行風建設取得實效。要把行風建設工作作為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及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做到嚴格落實、定期檢查、認真考核,獎懲分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問題解決到位。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違法的典型問題,要嚴肅查處。對存在民眾反映強烈、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糾治的地區和單位,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請各地將行風建設工作與衛生計生工作同部署、同執行,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積極總結和宣傳各地的有效經驗和先進典型。各地實施過程中的工作動態請及時報我委糾風辦,委糾風辦將以《衛生計生行風建設工作簡報》形式提供各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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