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撫恤,中國政府通過國家財政撥款對死亡的革命軍人的家屬和革命傷殘軍人發放保證一定生活水平的帶有安撫體恤和社會補償性質的現金津貼的優撫安置保障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撫恤
- 主管單位:民政部門
國家撫恤,中國政府通過國家財政撥款對死亡的革命軍人的家屬和革命傷殘軍人發放保證一定生活水平的帶有安撫體恤和社會補償性質的現金津貼的優撫安置保障項目。
國家撫恤,中國政府通過國家財政撥款對死亡的革命軍人的家屬和革命傷殘軍人發放保證一定生活水平的帶有安撫體恤和社會補償性質的現金津貼的優撫安置保障項目。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一般採取社會福利手段,即對法定範圍內所有對象不問收入多少、有...
主要內容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為撫恤優待對象,按規定享受撫恤優待。軍人的撫恤優待,實行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方針,...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徵求意見稿)》是為了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恤優待,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
撫恤金國家通過發放金錢向優撫對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優撫形式,包括傷殘撫恤和死亡撫恤兩種。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五條 國家和社會尊重軍人、軍人家庭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的奉獻和犧牲,優待軍人、軍人家屬,撫恤...
死亡撫恤的待遇包括一次性撫恤金和定期撫恤金兩種形式。(—)一次性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金是國家按規定一次性發給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家屬、因公犧牲和病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人民警察家屬的撫恤金。1.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及計發...
軍人撫恤費是指國家給予因戰、因公而負傷、致殘軍人和犧牲、病故軍人及其家屬的撫慰優待經費。主要包括負傷費、傷殘撫恤金、喪葬費、死亡撫恤金和遺屬生活補助費等。釋義 世界各國撫恤費的稱謂、標準、構成不同。美國對因公致傷、致殘軍人...
一次性撫恤金是指國家發給犧牲或病故人員家屬的撫恤費。中國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在革命鬥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撫恤和革命軍人、革命工作人員的病故撫恤,1985年以前均實行“一次性撫恤”,由其家屬居住地的縣(市)...
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致殘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為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進行鬥爭致殘的人員;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致殘的人員;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傷殘撫恤的其他...
第三條 軍人的撫恤優待,實行國家和社會相結合的方針,保障軍人的撫恤優待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保障撫恤優待對象的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
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調整後的標準見附屬檔案。
定期撫恤 定期撫恤是國家撫恤的一種形式。定期撫恤,國家撫恤的一種形式。我國現行兵役法第55條規定,革命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中,無勞動力或者無固定收入不能維持生活的,由國家發給定期撫恤金。
一次性撫恤 一次性撫恤,“一次性發給撫恤金”的簡稱。是國家撫恤的一種形式。中國1985年前對因公犧牲、病故的革命軍人、革命工作人員實行過一次性撫恤。1985年以後改為由家屬居住地的縣(市)民政部門逐年發給。
公務員撫恤是國家對因公受傷或殘廢的公務員,或因公犧牲以及病故公務員的家屬進行安慰並給予的物質幫助。主要有三種形式:(1)革命烈士褒揚;(2)犧牲、病故撫恤;(3)殘廢優撫。國家根據法律規定,通過考試,選任等法定形式,對符合條件的...
五、上述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調整後,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標準較高一項的撫恤補助。六、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制定當地的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烈士...
該《辦法》分總則、死亡撫恤、傷殘撫恤和優待、附則4章42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1996年11月19日公安部、民政部頒布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1997年8月20日國家安全部、民政部頒布的《國家安全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1998年5...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軍人撫恤優待工作,建立完善軍人撫恤優待經費的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撫恤優待對象的待遇,保障其生活不低於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具體標準,由縣級民政、財政、統計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測算...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人民警察的傷亡撫恤工作,激勵人民警察獻身公安事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國家有關優撫法規、政策,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民政機關要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的作用,...
頒發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一般情況下是對因公犧牲,對國家或國家事業做出特殊貢獻而獻身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比如:特困戶、五保戶等等 ...
七、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加強撫恤補助專項經費的管理,保證及時、準確、足額地把撫恤補助金髮放到優撫對象手中。八、本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執行。附屬檔案 1.《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 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
參戰民兵民工傷亡撫恤 參戰民兵民工傷亡撫恤是國家對參加作戰的民兵、民工發生傷亡的給予物質幫助和精神慰撫,是國家撫恤優待制度的重要內容。
(一)《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以前退出現役的軍人;(二)參戰民兵民工、參加縣級以上人武部門或預備役部隊組織的軍事訓練的無工作單位人員;(三)為維護社會治安同犯罪分子進行鬥爭致殘的無工作單位人員;(四)國家機關行政編制工作人員...
福建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在2014.03.28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恤優待,激勵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關於印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撫恤辦法》的通知在1996.11.19由公安部, 民政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人民警察的傷亡撫恤工作,激勵人民警察獻身公安事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國家有關優撫法規、政策,制定本...
此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和解放軍各總部,又分別制定或修訂了一系列有關優待的條例和規定。1988年制定了《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軍人撫恤條例》。2011年7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又進行了修改,對...
據統計,2010年,全國共有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烈屬、殘疾軍人、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重點優撫對象468萬人。(2010年09月03日10:29 來源:民政部網站)《中華人民共和國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2004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413號公布 根據2011年7月29日《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關於修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決定》修訂)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國家對軍人...
提高后,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已第28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2019年8月1日起,“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