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發撫恤金

頒發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一般情況下是對因公犧牲,對國家或國家事業做出特殊貢獻而獻身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比如:特困戶、五保戶等等

事例,無戶籍限定,

事例

2014年8月10日,雲浮市新興縣,年僅10歲的貴州少年崔勇浪在救落水同伴時不幸身亡。其行為被確認為屬於見義勇為。2014年6月10日,在省公安廳治安局的一間辦公室內,崔勇浪父親崔天龍領取了省政府頒發的100萬元撫恤獎金。這是《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下稱《條例》)在2013年1月1日實行後,首例為見義勇為者頒發100萬元撫恤金的案例。
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自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成立後,全省收到申請7份,已受理並確認5宗。
10歲少年跳水救人身亡
2014年6月10日,42歲的貴州人崔天龍在雲浮市、新興縣兩級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的陪同下,到達省公安廳治安局,心情複雜,既有感激也滿懷悲傷,他在撫恤獎金確認表上籤字,按了手印。
確認表上寫著“見義勇為者:崔勇浪”,這是崔天龍的小兒子,身亡時年僅10歲。2013年8月10日下午,崔紅浪和崔勇浪兄弟倆與張軍威等7名小朋友來到新興縣集成河新城段下游20多米處抓魚,張軍威不小心滑落到深水區,並被湍急的河水淹沒。崔勇浪立即跳下水救人,但因水流很急,在施救中不幸被暗流捲走。看到這一幕,哥哥崔紅浪也下水救弟弟,但也未成功,兄弟倆不幸溺水身亡。而張軍威最後獲救。
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相關人士表示,2014年1月6日,崔勇浪的行為被確認屬於《條例》規定的見義勇為行為。

無戶籍限定

《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實行,10歲少年崔勇浪也成為全省首位獲得100萬撫恤獎金的見義勇為者。
截至2014年6月11日,廣東省共收到各地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確認見義勇為的申請共7份,已受理並且確認的有5宗。
除崔勇浪以外,其他4宗分別是:河南人趙承利2013年6月23日在清遠市北江河石角段搶救落水人不幸身亡;湖北人覃健與2013年11月28日在東莞市護救放學過馬路學生不幸被車撞倒身亡;重慶人覃號兵與2013年2月24日在東莞市救人溺水身亡;廣東饒平人張仁彪於2013年9月9日在東莞市追截盜竊機車歹徒被刺身亡。
省評定委員會相關人士表示,上述行為均被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100萬的一次性撫恤金將很快發放到其家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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