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於2023年印發,是自2021年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發布實施以來的首次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
  • 印發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發布歷程,主要內容,內容解答,

發布歷程

2023年,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

主要內容

《國家標準2023》在保持總體結構與舊版國家標準一致的基礎上,對部分服務項目進行了“增”“提”“調”,涉及調整服務事項總計48項,占總項目數的60%。
與2021年版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相比,《國家標準2023》新增了1個服務項目(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提高了3個服務項目的服務標準(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擴大了2個服務項目的服務對象範圍(農村危房改造、特殊群體集中供養)。
《國家標準2023》還完善規範了孕產婦健康服務、生育保險等41個服務項目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的表述,並調整了健康教育與健康素養促進等10個服務項目的牽頭負責單位。

內容解答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就《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答記者問
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
一圖讀懂丨河南新版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
近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國家標準2023》),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同志就《國家標準2023》制定出台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 問:出台《國家標準2023》有何背景?
答:近年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涵蓋國家、行業、地方和基層服務機構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制度框架已搭建完成,原有的80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已經基本落實到位,為保障和改善民生髮揮了積極作用。具體來看:
一是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出台實施。2021年,國家首次出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明確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等9個領域80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對象、內容、標準、支出責任和牽頭負責單位,成為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和人民享有相應權利的重要依據。
二是各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均已印發。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對標對表國家標準和本地區的實際需要,制定出台了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切實增強可落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重點行業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加快完善。各部門對照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進一步細化完善現有標準規範,並制定了一批急需短缺的行業標準,為2021年規定的80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具體實施提供了有力支撐。
四是各地積極探索創新基層服務機構標準化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共同組織50個地方開展基層服務機構標準化管理試點示範,積累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
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為加強國家標準與各行業標準銜接,實現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與民眾需求及各領域發展情況“同頻共振”,按照中辦、國辦《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的“推動標準水平動態有序調整”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基本公共服務做出的新決策新部署,啟動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動態調整工作,形成了新版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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