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8年12月
- 通過日期:2018年7月6日
《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是為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決策部署,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教育部、衛生健康委等20個部門,共同研究起草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明確了現階段國家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基礎標準,報經國務院批准後,...
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為加強國家標準與各行業標準銜接,實現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與民眾需求及各領域發展情況“同頻共振”,按照中辦、國辦《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的“推動標準水平動態有序調整”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基本公共服務做出的新決策新部署...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要明顯提高,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務要實現均等化。2018年10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2021年3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1個部門印發了《...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的指導意見》,國家、省上相繼出台《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對新時期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提升加強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增進全體人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提供了遵循。新一輪科技革命深入發展,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職能是實施就業政策和人才政策,對城鄉所有勞動者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對就業困難群體提供就業援助,對用人單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務,對就業與失業進行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基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
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體系,是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的系統集成,是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按照其內在聯繫形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建立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體系,能有效發揮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能夠營造良好的服務發展環境,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全面發展。《指導意見》中指出,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標準體系是推動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健康發...
到2025年,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不斷完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清晰明確,服務供給、服務保障、服務監管等機制不斷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覆蓋全體老年人。(二)建立精準服務主動回響機制。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定完善全國統一的評估標準,推動...
重點保障與特殊扶助相結合,一般性制度安排與專項制度安排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堅持資源共享,充分依靠現有公共服務體系和保障制度為殘疾人服務;堅持分類指導,促進城鄉區域均衡發展;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政策理論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基本制度,構建殘疾人“兩個體...
建立與常住人口變化相協調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供給機制,制定最佳化縣域義務教育資源配置的指導意見和城鄉學校布局規劃。堅持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省級制定城鎮義務教育學位配置標準,州(市)、縣(市、區)合理規劃並保障足夠建設用地。強化州(市)中心城市學位供給,在城鎮化人口聚居地區留足教育空間,適度超前...
(三)主要目標到 2025 年,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市場運 作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初步建立,管護主體和責任 明晰,管護標準和規範健全,管護經費較好落實,管護水平和質 量顯著提升。到 2035 年,城鄉一體化管護體制基本健全,權責明 確、主體多元、保障有力的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形成,農村各類公 共基礎設施管護...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以下簡稱“服務體系”)是促進中小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加快推進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以下意見: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及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將實體平台的深度服務、熱線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網路平台的全時空性有效整合,推進三大平台服務、監管和保障的融合,形成優勢互補、信息共享、協調順暢的線上線下一體化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實現服務標準統一、運行管理統一、組織保障統一,加快建成具有中國特色、適應時代要求、滿足民眾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務平台。
2016年12月3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宣部等22部門以國衛疾控發〔2016〕77號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重要意義、總體要求、大力發展各類心理健康服務、加強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加強心理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7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