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5月11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5月11日
- 頒布單位: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
《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頒布。
《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在1991.05.11由輕工業部, 國家計畫委員會, 財政部, 商業部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鹽業管理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條關於建立食用鹽國家儲備制度的規定,為了防備戰爭、災荒和在市場出現...
辦法發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23號 《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已於2019年12月23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第18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長 肖亞慶 2020年1月2日 辦法正文 食鹽質量安全...
內蒙古自治區食鹽儲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自治區食鹽儲備體系,加強自治區食鹽儲備管理,增強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自治區食鹽供應和質量安全,維護食鹽市場穩定,根據《食鹽專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三章 儲備和應急保障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食鹽管理,確保食鹽質量和供應安全,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
第一條 為了加強食鹽管理,科學指導食鹽加碘工作,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保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
《重慶市食鹽儲備管理辦法》是2023年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管理辦法。印發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食鹽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3〕6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食鹽...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運銷活動,均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鹽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對鹽資源實行保護,並有計畫地開發利用。國家鼓勵發展生產,對鹽的生產經營實行計畫管理。具體管理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漁業和畜牧養殖業用鹽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生產,並按照食鹽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滷水及苦滷的生產和運銷管理,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五十條 本條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2年11月1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山東省實施〈鹽業...
《浙江省食鹽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30日 辦法全文 浙江省食鹽儲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省食鹽儲備管理,增強應對各類突發...
第一條 為加強食鹽管理,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鹽生產、銷售和儲備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食鹽...
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障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儲備食鹽,是指省人民政府確定儲備的用於應對突發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導致食鹽市場異常情況的,確保特殊時期市場供應的小包裝食鹽,質量符合國家食用鹽標準(GB5461-2000),國家有新標準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省級食鹽...
將《河北省鹽業管理實施辦法》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鹽資源的保護和開發,促進鹽業生產發展,保證鹽的正常運銷,根據《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四條修改為:“鹽資源屬國家...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鹽資源的保護和開發,促進鹽業生產發展,滿足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
其他用鹽,製鹽企業在完成國家和省的分配調撥計畫、按規定確保合理庫存的基礎上,可在省鹽業主管部門的組織或指導下自銷。自銷鹽的管理辦法,由省鹽業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級鹽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開拓國內外鹽產品銷售市場,為製鹽...
第二十條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批發企業、代理批發企業和食鹽零售單位,應當按照省鹽業主管機構的規定保持合理庫存,保障供應。省鹽業主管機構根據國家儲備食鹽管理辦法,安排食鹽批發企業妥善保管儲備食鹽,有計畫地調整、輪換儲備食鹽。第四...
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根據2019年5月30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十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六次修正)...
為了加強鹽業管理,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
(邯鄲市人民政府檔案出台關於批轉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供銷社制定的《邯鄲市市級食鹽儲備管理辦法》[2011]57號,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供銷社,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市級儲備食鹽管理,保證市級...
第一條 為加強鹽業管理,保障食鹽專營和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45號 為加強食鹽專營許可證的管理,根據《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特制定《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1995年,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下發了《關於改進工業用鹽供銷和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將兩鹼工業用鹽的計畫分配改為契約定貨,由鹽、鹼生產企業雙方直接見面,雙向選擇,簽訂契約,直接結算。不能夠直達供貨的小鹼...
第一條 為了加強鹽業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鹽資源,保證食鹽專營,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等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鹽資源開發,鹽產品生產、加工...
廣東省食鹽專營管理實施細則 檔案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食鹽專營管理,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食鹽,是指直接食用的鹽(包括調味鹽...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省級食鹽儲備資金管理,保障食鹽儲備資金使用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省級食鹽儲備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省級食鹽儲備資金(以下簡稱“...
第三十四條 醫藥、腸衣加工等無碘特種工業用鹽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生產,並按食鹽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省產鹽、鹽滷水的運輸實行準運證管理。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南省鹽業管理...
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05月27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3年12月07日發布。內容 食鹽專營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食鹽的管理,保障食鹽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對食鹽...
儲備鹽又稱“平衡儲備鹽” 或 “戰備鹽”。指國家作為戰略物資在產區或銷區儲備的原鹽。儲備鹽因尚未確定用途,故在儲存期間暫不納稅。屬未稅鹽。經批准動用或對外調撥銷售時,需按照不同鹽種、分別用途、按產地現行鹽稅稅額,向當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6號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7年12月26日簽發的命令。第696號令《食鹽專營辦法》是為加強對食鹽的管理,保障食鹽科學加碘工作的有效實施,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保護公民的身體健康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執行放開工業鹽運銷管制的要求,並研究制定落實細則和責任追究等有關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要加強督促檢查。工業鹽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保存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嚴格防止工業鹽流入食鹽市場。質檢部門要督促生產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