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2003年8月4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 發布日期:2003-08-04
- 生效日期:2003-08-04
- 發布文號:國土資發【2003】296號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2003年8月4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國土資源部2003年8月4日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中文名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單位 國土資源部 發布日期 2003-08-04 生效日期 2003-08-04 目錄 1 基本信息 2 檔案來源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土地利用更新...
關於開展2002年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為及時準確掌握2002年土地利用狀況,順利實現原土地分類到新分類的平穩過渡,依據《土地管理法》關於建立土地調查制度的規定及《關於...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導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檔案,是落實土地巨觀調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據,事關國家和人民長遠利益。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礎地位和引領作用,切實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土地資源對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為保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成果質量,規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資料庫數據匯交檢查工作,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快推進土地利用規劃資料庫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11〕3號)的有關要求,現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質量檢查細則》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1] 參考資料 1.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土地...
國土資源部關於認真做好土地整理開發規劃工作的通知所屬類別是國家法律法規。具體內容 關於認真做好土地整理開發規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土地整理開發規劃是土地整理開發工作的主要依據,搞好土地整理開發規劃,對...
(七)閒置土地查處。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的要求,認真履行各項程式。對涉嫌構成閒置的建設用地及時開展調查、認定和處置,並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監測監管系統,同時填報相應的法律文書和案卷表;對於確認的閒置土地及處置結果應在門戶...
國土資源部關於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 國土資發〔2014〕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鎮化的戰略...
嚴格按《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27號)要求,界定設施農用地範圍,加強設施農用地的管理。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並儘可能利用農村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節約集約使用土地,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於其他非農建設。以下用地必須依法依規按建設用地...
調查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國務院成立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對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其中,涉及調查業務指導和檢查由國土資源部牽頭負責;涉及調查經費和...
新型數位化土地資源調查評價技術套用示範;全國土地資源與生態環境監測系統預案。4. 土地資源最佳化配置 圍繞我國社會經濟和土地管理戰略目標,深入研究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土地利用最佳化配置理論與方法,為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規範化、科學化、實用化提供理論和方法儲備。研究領域包括:服務於土地利用規劃的綜合評價理論與方法;土地...
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工作任務重、技術要求高。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調查。為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負責...
國土資源部的《通知》擬從開展全面排查,加強調查研究,改進工作方法,落實工作責任這五個角度出發,力圖實現征地引發矛盾和衝突,糾正違法違規征地行為,完善征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征地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嚴格實行監督問責五個架想。《通知》,可謂是給暴力征地開出了良方,被征地、拆遷人實現維權足見利好。國土資...
監督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情況,核查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監督檢查土地管理審批事項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巨觀調控要求情況;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議;承辦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總督察交辦的其他...
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調查認定和處置閒置土地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第二章 調查和認定 第五條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現有涉嫌構成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閒置土地的,應當在三十日內開展調查核實,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出《閒置土地調查通知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在接到《閒置土地調查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國辦發〔2005〕3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極地、深海等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
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涉及國土資源重大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全省國土資源系統的信訪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017年11月,江西省國土資源廳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機構簡介 江西省國土資源廳是省政府主管江西省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擬訂全省地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各地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土地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
(九) 開展國家土地督察隊伍建設工作,協助部人事部門考核和管理國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員;(十) 承辦國家土地總督察、副總督察交辦的其他事項。總督察 國務院授權國土資源部代表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1名,由國土資源部部長兼任;兼職...
十、根據既定職能,積極做好國土資源調查、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等工作。按照國務院要求,加快職能轉變,全面履行國土資源管理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十一、研究制定國土資源管理髮展戰略、發展規劃,積極參與巨觀調控,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促進土地和礦業權市場的有...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是由國土環境資源廳發布的法規檔案。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財政廳(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財務局、農業局...
監督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執法情況,核查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監督檢查土地管理審批事項和土地管理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監督檢查省級以及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貫徹中央關於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巨觀調控要求情況;開展土地管理的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議;承辦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總督察交辦的其他...
為了統一閒置土地認定標準和處置方式,加快閒置土地處置,規範土地市場行為,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區...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2014年度全國土地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4﹞1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部機關各司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為準確掌握2014年度全國土地利用實際變化情況,持續更新全國土地調查數據,有效支撐國土資源綜合監管,服務“盡職盡責...
通知原文 【發布單位】國土資源部 【發布文號】【國土資源部】2002-03-01 【生效日期】2002-03-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關於匯總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新疆生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及有關直屬事業單位: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嚴格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切實做好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7號)精神,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以下簡稱增減掛鈎...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的各類開發區逐一進行摸底調查,並將開發區信息按照附表格式進行匯總,於2013年2月28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同時抄送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地區報送的開發區信息進行匯總審核,並根據匯總結果研究下一步...
(五)承擔規範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擬訂本市基準地價,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價格,指導土地價格評估工作;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六)負責本市土地權屬管理;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及土地動態監測工作;負責土地確權、地籍登記、土地...
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各市、縣組織開展調查和資料庫建設。2009年下半年,對調查成果進行整理,並以2009年10月31日為調查的標準時點,統一進行變更調查數據更新,向國土資源部匯交成果。從2010年開始,全省每年開展一次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編制預算 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這次土地調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承擔...
(一)繼續沿用現行的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標準。為保證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連續運行和平穩過渡,繼續執行現行的《地籍調查規程》、《海籍調查規範》、《無居民海島使用測量規範》、《房產測量規範》、《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等標準規範,有序開展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涉及土地、海域的調查,按照《地籍調查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