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全程監管的通知》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全程監管的通知
- 內容: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
- 對象: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 適用國家:中國
《關於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全程監管的通知》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發布的通知。
關於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強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全程監管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一、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是促進土地開發利用的基本保障土地利用動態巡查,是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託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以下稱“監測監管系統...
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多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協調合作,減少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情況;三是加強基層動態巡查力度,強化日常監管工作,重視建設用地動態監測監管系統管理,運用監測信息對土地供地和開工、竣工等開發利用情況進行全程監管...
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銜接,嚴格執行規劃用途管制,推進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嚴禁突破規劃設立新城新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總量,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居民點整合撤併和小...
(一)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機制。各縣(市)、區要認真落實動態巡查相關規定,加強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全程監管,促進各項建設依法依規用地,通過信息公示、預警提醒、現場核查、跟蹤管理、閒置土地查處、建立誠信檔案等手段,實現對轄區內建設用地...
依託全省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對建設用地供後開發利用實行全程動態監測監管。建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健全土地開發利用定期通報督導機制。建立臨時用地動態監測監管機制,健全制度體系。開展城市地價動態監測,逐步形成與市場價格掛鈎的動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嚴肅查處違法用地,加強土地執法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全面建立土地執法長效機制,堅決遏制和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用地行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為切實加強土地利用管理,規範土地交易行為,落實土地供後監管責任,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11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
為加強市區國有建設用地批後監管工作,依法規範用地行為,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建設用地動態監督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92號)、《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加強建設用地批後監管的通知》(浙土資發〔2009〕3...
第十二條 健全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採取建設項目用地信息公示、項目開竣工申報、現場核查、竣工驗收、土地開發利用履約保證金、定期通報、建立誠信檔案等方式,切實加強出讓土地開發利用的全程監管,督促用地者嚴格按照契約約定開發利用土地。商...
各市縣要加強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加強對年度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管控。停止審批新建高爾夫球場及其用地。取消“一攬子”供地模式,堅持按項目帶土地的原則進行供地,加強土地供應計畫與投資計畫的銜接,按年度投資...
獨立開發利用的經營性地下空間建設用地應當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符合城市規劃並經規劃部門核實不能單獨成宗開發建設,確需整合毗鄰零星的土地,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後可由相鄰土地使用者整合使用,按市場價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確保土地收益不流失...
第三階段:檢查考核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政府組織對各轄市、區存量建設用地盤活處置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在此基礎上制定閒置土地長效監管辦法。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完善建設用地長效管理機制 (一)建立存量建設用地處置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