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繼續發揮生力軍作用,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指導性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6年3月16日下發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年3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3月16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解讀一,解讀二,

政策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6〕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先進制造業聚集區和區域經濟成長極,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和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區域,為我國形成全方位、寬領域、多層次的對外開放格局作出了突出貢獻。當前,國家級經開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和肩負的歷史使命都發生了深刻變化,迫切需要通過完善考核、分類指導、綜合施策,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繼續發揮生力軍作用。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在培育發展新動力、拓展發展新空間、構建產業新體系和發展新體制等方面,持續發揮國家級經開區視窗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培育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基地。
(一)堅持以對外開放為引領。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中高端外資加速流入。推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外貿發展模式,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主動適應我國對外開放新形勢和國際產業轉移新趨勢,以開放促創新,拓展對外開放新的空間和領域,更好地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提高我國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地位。
(二)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動力。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打造若干高水平、有特色優勢的產業創新中心。完善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支持和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形成有利於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強化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提高創新發展能力。
(三)堅持以體制創新為保障。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做到擴大開放與加強監管同步。總結和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體制機制創新成果,探索在開放創新、科技研發、市場導向、金融支持、公共服務等方面創新開發區發展模式,促進國家級經開區轉型發展。
(四)堅持以考核評價為導向。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從產業基礎、科技創新、區域帶動、生態環保、行政效能等方面,綜合評價各國家級經開區的優勢、進步與不足,明確未來發展方向,加強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鼓勵爭先進位,不斷提升發展水平。
二、目標任務
 (五)發展目標。通過對國家級經開區進行考核評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準度,充分調動國家級經開區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繼續把國家級經開區建設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排頭兵,成為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範區,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落腳地。
(六)主要任務。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對標國際產業發展趨勢,以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為核心,引領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方向,提高支柱產業對區域發展的貢獻率。積極實施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戰略,促進傳統產業就地轉型升級,勞動密集型產業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營造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新優勢,促進國家級經開區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在更高層次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
三、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七)完善考核制度。商務部要改革完善國家級經開區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制度,制訂並發布《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明確審核要求,科學設計指標體系,引導國家級經開區不斷改善和最佳化投資環境,樹立國家級經開區典型範例和良好品牌,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走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
(八)加強動態管理。商務部牽頭負責組織考核評價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國家級經開區的巨觀指導和管理。對發展好的國家級經開區一方面在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給予激勵政策,另一方面要鼓勵其輸出管理經驗,帶動其他國家級經開區協同發展。對發展水平滯後的國家級經開區予以警告和通報,對連續兩次考核處於最後5名的,按程式報國務院批准後降為省級經濟開發區。對申請新設立或升級為國家級經開區的,給予2年培育期,待培育期滿後進行實地考察,經綜合評價其各項指標在被培育的省級經濟開發區中位居前列的,啟動新設或升級辦理程式。
四、夯實產業基礎
 (九)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國家級經開區要擴大對內對外開放,促進國內國際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通過考核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總額、利用外資金額、產業集群數量及中外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和總部中心數量等,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重組,發展外向型產業集群,打造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強力推進產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發展較好的國家級經開區要構建新型產業體系,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同時培育製造業創新中心,推動製造業由生產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引導製造企業延伸服務鏈條、增加服務環節,引領中國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分工地位躍升。產業集聚程度還不高的國家級經開區要大力引資引技引智,最佳化產業布局,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促進現代化產業集群健康發展。
(十)創新產業投融資方式。通過考核園區產業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及其他形式扶持基金的設立情況,促進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按市場化原則設立各類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創新創業的市場化長效運行機制。重點支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探索同境內外社會資本合作,共辦各具特色的“區中園”,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投融資體系。
(十一)爭取更多金融支持。通過考核產業發展和基礎設施配套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中長期融資優勢和投資、貸款、債券、租賃、證券等綜合金融服務優勢,加快區內主導產業發展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開發、運營企業上市和發行債券。
五、激發創新活力
 (十二)用好用足創新創業扶持政策。通過考核用於科技創新的財政支出金額、企業研發支出占比、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及高新技術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比等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扶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加大對科技創新的財政支持。鼓勵國家級經開區綜合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無償資助、業務獎勵等方式,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頻接入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等費用給予適當財政補貼。積極落實已推廣到全國的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推動企業加大研發力度,創建自主品牌,推進結構調整,助力創業創新。
(十三)打造創新創業服務平台。通過考核區內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數量,促進國家級經開區通過市場化方式構建創新與創業相結合、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新型孵化平台和公共服務平台,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要積極盤活閒置的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和物流設施,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辦公場所。發揮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的作用,積極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採取一口受理、網上申報、多證聯辦等措施為創業企業工商註冊提供便利。
(十四)加快人力資源集聚。通過考核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數量、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數量占比、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數量占比,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多種形式的研發基地和職業技能培訓平台,有針對性地培養各種技術技能人才。進一步創新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使用和激勵模式,加速培育適應產業創新發展要求的高素質人才隊伍。
(十五)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通過考核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專利申請量、年度發明專利授權量、技術契約交易額等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完善智慧財產權政策體系,以智慧財產權助力創新創業,鼓勵原創技術轉化和產業化,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營,強化產業競爭力的智慧財產權支撐,營造良好的區域創新環境。鼓勵國家級經開區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在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標準化、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智慧財產權維權機制等方面先行先試,創建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園區。
六、發揮區域帶動作用
 (十六)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通過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稅收收入、實際使用外資、高技術製造業產值、第三產業增加值等占所在地級市比重,推動國家級經開區通過全球資源利用、業務流程再造、產業鏈整合、資本市場運作等方式,促進主要經濟指標平衡協調,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有效帶動所在區域經濟發展。通過考核合作共建園區、對口援助等情況,鼓勵國家級經開區按照國家區域和產業發展戰略共建跨區域合作園區或合作聯盟。依託京津冀開發區創新發展聯盟,促進常態化的產業合作、項目對接和企業服務,提升區域合作水平。長江經濟帶沿線各國家級經開區要按照市場化機制建立合作聯盟,促進產業有序轉移、合理布局、協調發展,構築全國範圍內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區域開放合作平台。
七、強化綠色集約發展
 (十七)提高土地開發利用率。通過考核單位土地地區生產總值產出強度、土地開發利用率,促進國家級經開區科學劃分產業用地與配套設施用地比例,創新土地動態監管和用地評估制度,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盤活存量工業用地。省級人民政府在用地指標中可對國家級經開區予以單列,優先安排創新創業企業用地。探索對產業用地的供給方式和供地年限實施差別化管理。優先考慮發展好的國家級經開區擴區或調整區位需求。
(十八)鼓勵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通過考核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水耗、污染物排放、通過ISO14000認證企業數等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嚴格環境準入門檻,增強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支持企業開展ISO14000認證,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鼓勵國家級經開區創建生態工業示範園區、循環化改造示範試點園區、國家低碳工業園區等綠色園區,通過雙邊機制開展國際合作生態(創新)園建設,引入國際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
八、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十九)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推動國家級經開區構建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行政管理體制,探索開放創新、產業城市融合的發展模式。通過考核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占比、設定安全生產機構、通過ISO9001質量認證等方面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最佳化機構設定,提高行政效率,健全完善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醫療、基礎教育等公共服務體系。
(二十)提升投資便利化程度。進一步下放外商投資審批許可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包括增資)10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和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包括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西安)商務主管部門及國家級經開區負責審批和管理。國家級經開區要主動對接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改革工作,率先複製推廣試點經驗,重點做好深化集中審批、事中事後監管等方面的改革試點經驗複製工作。通過考核一站式政務服務大廳線上審批率,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對企業設立、變更實行“單一視窗”,改進對企業和投資者的服務。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國家級經開區分類考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主動作為,儘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各國家級經開區要按照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考核評價各項工作要求,確保考核結果真實客觀,取得實效。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3月16日

內容解讀

解讀一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解讀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通過考核評價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舉措。《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通過對國家級經開區進行考核評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準度,充分調動國家級經開區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繼續把國家級經開區建設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排頭兵,成為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範區,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落腳地。
一、國家級經開區總體情況
自1984年國務院批准設立首批經濟技術開發區至今,全國國家級經開區數量已達219家,其中東部地區107家,中部地區63家,西部地區49家,區域分布漸趨平衡。
(一)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級經開區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特別是近十年來,國家級經開區主要經濟指標均保持快速增長,高於全國平均增幅。2015年1-9月,國家級經開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58010億元,稅收收入9297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9%、5.5%,占全國比重分別為11.9%、9.8%。
(二)對外開放的主要載體。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對外開放的先行區,率先參與國際產業分工體系,成為我國最具競爭力的國際產業轉移承接地。2015年1-9月,國家級經開區實際使用外資和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金額2433億元;實現進出口總額39634億元,占全國比重為22.2%。
(三)產業集聚的重要平台。依託已有的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通過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國家級經開區產業集聚效應日益明顯,形成了以電子信息、汽車、裝備製造、化工、食品等為主導的產業體系,同時,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集群逐步成長壯大,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工業化發展進程。
(四)體制改革的試驗區域。國家級經開區始終走在體制機制創新的最前沿,開創了精簡高效的管委會模式,被此後其他特殊經濟區域普遍借鑑。堅持高起點統一規劃、高標準滾動開發,有力推動了我國城鎮化進程。積極與國際慣例接軌,營造重商、親商、安商的投資環境,首創“一個視窗”對外、“一條龍”服務等多種投資服務模式,成為我國投資環境的優質品牌。
(五)轉型發展的示範基地。國家級經開區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成為創新資源的重要載體和高新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基地,2015年1-9月,國家級經開區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達到8619億元,占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總額的30.3%。國家級經開區注重集約發展,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成為我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程度最高的區域之一;強化節能環保,單位產值能耗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也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近年來,國家級經開區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瓶頸。產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尚不夠清晰,主導產業的帶動作用不突出,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後;營商環境有待改善,在行政效率、法制環境等方面均需進一步改善和提升;大部分國家級經開區土地發展空間不足,但也有個別經開區存在節能環保意識不強、土地利用粗放等現象。
二、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是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對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為先進制造業聚集區和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國家級經開區面臨的國內外形勢和肩負的歷史使命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其管理模式、基礎條件、發展水平各不相同,迫切需要明確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創新驅動發展的目標、任務和要求,通過完善考核、分類指導、綜合施策,消除發展面臨的困難和瓶頸,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繼續發揮生力軍作用。
二是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迫切需要。“一帶一路”倡議實施為推進我國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領域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帶來了良好機遇,在開展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深化經貿往來、增強人才技術交流等方面搭建了平台。國家級經開區作為我國改革排頭兵和開放試驗田,應藉助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實施的有利時機,繼續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方面積極探索,主動適應我國對外開放新形勢和國際產業轉移新趨勢,以開放促創新,拓展對外開放新的空間和領域,更好地融入全球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提高我國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地位。
三是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內在動力。當前,新一輪工業革命和產業革命漸行漸近,國際產業分工布局與組織形態正在加速重組,中國經濟自平衡與世界經濟再平衡深入推進。美國、德國、日本分別推出“工業網際網路”、“工業4.0”、“機器人戰略”提升工業整體競爭力,以占據產業分工體系最高端。國家級經開區是我國高端製造業的集聚區,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平台,也是“中國製造”走向“中國創造”的前沿陣地。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傳統增長動力不斷減弱,資源環境約束持續加劇,國家級經開區依賴要素驅動為主的老路難以為繼,必須抓住新的調整周期,儘快轉變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積極實施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戰略,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
四是應對資源環境挑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特別提出,要堅持綠色發展,堅持可持續發展,推動低碳循環發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近年來,我國霧霾天氣範圍擴大,環境污染矛盾突出,資源約束日趨緊張,生態系統加速退化。國家級經開區產業集聚程度高,資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總量大,對全國生態環境的影響不可低估。新形勢下,國家級經開區以及區內企業必須自我約束,提高清潔生產的能力,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關係,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
三、《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及重要舉措
《指導意見》分為八部分,總計20條。
(一)提出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指導意見》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提出堅持以對外開放為引領,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體制創新為保障,以考核評價為導向,充分調動國家級經開區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把國家級經開區建設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和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的重要載體,成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培育吸引外資新優勢的排頭兵,成為科技創新驅動和綠色集約發展的示範區,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落腳地。
2014年10月,國家級經開區設立30周年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4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此次出台的《指導意見》關於國家級經開區發展目標的表述,沿用了《若干意見》中提出的“三個成為”,此外增加了“成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落腳地”,是在一脈相承基礎上根據新的要求作了延伸和擴展。
(二)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實施動態管理。
《指導意見》要求商務部要改革完善國家級經開區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制度,制訂並發布《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辦法》,明確審核要求,科學設計指標體系,引導國家級經開區不斷改善和最佳化投資環境,樹立國家級經開區典型範例和良好品牌。
《指導意見》提出每年組織開展考核工作,根據考核結果對國家級經開區進行綜合評價,反映國家級經開區的發展水平和進步情況,不斷激發創新驅動發展的活力。對發展好的國家級經開區一方面在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給予激勵政策,另一方面要鼓勵其輸出管理經驗,帶動其他國家級經開區協同發展。對發展水平滯後的國家級經開區予以警告和通報,對連續兩次考核處於最後5名的,將按程式報國務院批准後降為省級經濟開發區。
目前國家級經開區總量已達219家,雖然數量眾多,但發展水平參差不齊。有些開發區升級以後,受各方面因素制約,開發建設進度遲緩,未能實現預定的發展目標,影響了國家級開發區的聲譽。今後,按照差異化發展的要求,必須進行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國家級”不再是“鐵帽子王”,不能只進不出,只升不降。對於土地等資源利用效率低、環保不達標、發展水平低的,要實行降級或者淘汰,保持國家級經開區的競爭優勢和品牌含金量。
(三)提出考核內容和具體要求。
《指導意見》圍繞完善國家級經開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制度,從夯實產業基礎、激發創新活力、發揮區域帶動作用、強化綠色集約發展、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考核內容及通過考核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實現的目標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政策精準度,充分調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加快轉型升級、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積極性。
一是夯實產業基礎。當前,國家級經開區區主導產業集中在電子信息、裝備製造、化工、食品等行業,產業特色不鮮明,同質化問題較為突出,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空間較大。《指導意見》從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創新產業投融資方式、爭取更多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通過考核相關指標,賦予相關政策支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價值鏈重組,發展外向型產業集群,打造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強力推進產業集聚、集群、集約發展。《指導意見》特彆強調,發展較好的國家級經開區要構建新型產業體系,引領中國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分工地位躍升;產業集聚程度尚不高的國家級經開區要大力引資引技引智,最佳化產業布局,促進現代化產業集群健康發展。
二是激發創新活力。新形勢下,培育創業創新成為我國提升產業競爭力和加速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在當前資源環境約束日益強化、發展模式從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以網際網路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國家級經開區必須順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通過打造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開拓發展新市場,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指導意見》從用好用足創新創業扶持政策、打造創新創業服務平台、加快人力資源集聚、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等方面,提出通過考核相關指標,集成相關政策措施,鼓勵高端人才、高端技術在國家級經開區集聚,推進結構調整,助力創業創新。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圖解
三是發揮區域帶動作用。在過去30多年的發展歷程中,國家級經開區有效發揮了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不同程度地實現了與周邊地區的資源要素整合和聯動發展,東部地區經開區通過採取人才和管理經驗輸出、產業梯度轉移等對口幫扶舉措,有力地支持了中西部地區發展。在今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國家級經開區仍然要主動作為,為實施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做出積極貢獻。《指導意見》提出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通過考核國家級經開區主要經濟指標占所在地市的比重,推動國家級經開區通過全球資源利用、業務流程再造、產業鏈整合、資本市場運作等方式,促進主要經濟指標平衡協調,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有效帶動所在區域經濟發展。
四是強化綠色集約發展。當前,我國資源環境矛盾日益凸顯,國家級經開區由於產業集聚而承受的資源環境壓力更為突出。《指導意見》從提高土地開發利用率、鼓勵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等方面對國家級經開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土地利用方面,通過考核單位土地地區生產總值產出強度、土地開發利用率,促進國家級經開區科學劃分產業用地與配套設施用地比例,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開發激勵約束機制,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同時,為了鼓勵先進、激勵後進,《指導意見》提出,優先考慮發展好的國家級經開區擴區或調整區位需求。在生態環保方面,通過考核工業企業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嚴格環境準入門檻,增強環境監測監控能力,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此外,《指導意見》強調,鼓勵國家級經開區積極創建生態工業示範園區等綠色園區,通過雙邊機制開展國際合作生態(創新)園建設,引入國際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和產品。
五是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國家級經開區一直走在體制機制創新的最前沿。從率先建立精簡高效的管委會模式,到多年來堅持“一個視窗”對外和“一條龍”服務,為投資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務,成為投資環境的優質品牌。隨著經開區的發展壯大,其承擔的社會管理責任日益重大,開發區體制機制問題十分複雜,要真正形成集聚效應和增長動力,創新的任務仍然艱巨。在體制機制方面,《指導意見》著重突出了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和提升投資便利化程度兩方面內容。一方面,通過考核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占比、通過ISO9001質量認證等情況,促進國家級經開區最佳化機構設定,提高行政效能,構建適應經濟轉型升級的行政管理體制;另一方面,提出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審批許可權,總投資(包括增資)10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和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的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及國家級經開區負責審批和管理,提升投資便利化程度。
《指導意見》最後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分類考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主動作為,儘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各國家級經開區要按照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考核評價各項工作要求,確保考核結果真實客觀,取得實效。

解讀二

意見將促進國家級經開區轉型升級,使其在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創新驅動等方面發揮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在經濟新常態下更好地實現從要素向創新驅動的轉變。
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先進制造業聚集區和區域經濟成長極,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和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據商務部數據統計,截至2015年9月,我國共設立219個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然而在經濟新常態下,經濟增速、經濟結構和發展驅動力都發生改變,國家級經開區亟須根據國內外變化的形勢進行轉型升級。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指出,“創新驅動”中要特別注重驅動的意義。在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同時,應避免短期創新和無效創新,要真正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可持續的創新驅動。
在促進創新驅動方面,意見從夯實產業基礎、激發創新活力、發揮區域帶動作用、強化綠色集約發展、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支持。
在夯實產業基礎方面,意見提出,產業集聚程度還不高的國家級經開區要大力引資引技引智;支持有條件的國家級經開區探索同境內外社會資本合作,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投融資體系;爭取更多金融支持等。
白明說,這些具體政策導向明確,不是簡單地引進高科技企業,而是通過集約化發展形成產業集群,最佳化產業布局,形成1+1>2的效果,夯實創新驅動的產業基礎。
要形成創新驅動氛圍,提高政策精準度,考核是“指揮棒”。在加強動態管理方面,意見提出,對發展水平滯後的國家級經開區予以警告和通報,連續兩次考核處於最後5名的,按程式報國務院批准後降為升級經濟開發區。
專家指出,加強動態考核,有助於避免無效創新和為了創新而一味燒錢的做法,形成創新驅動的氛圍,也能讓發展好的國家級經開區的經驗在全國可推廣、可複製。
為確保措施落實,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主動作為,儘快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各國家級經開區要按照統一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考核評價各項工作要求,確保考核結果真實客觀,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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