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思想
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統領,以營造良好創新創業生態環境為目標,以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為主線,以構建眾創空間等創業服務平台和提升創業孵化服務能力為突破口,堅持市場導向,突出開放共享,整合創新資源,創優服務模式,弘揚創新文化,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將“創業泰州”打造成具有較大影響力的品牌,形成泰州經濟發展新引擎。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底,全市初步形成創新資源豐富、創新要素集聚、孵化主體多元、創新創業服務專業、創新創業活動活躍、創新創業主體協同發展的大眾創新創業新格局,推動泰州成為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的熱土。
——創新創業載體加快發展。建設一批低成本、全要素、開放式、共享型的眾創空間等新型服務平台,實現市(區)全覆蓋,形成創新創業“種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級孵化體系。全市建成30家眾創服務平台,小企業創業基地、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等創業載體達70家。
——創新創業人才大量集聚。推動創新創業主體由小眾向大眾轉變,重點集聚大學生創新創業者、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新創業者、科技人員和海歸創新創業者等為代表的創業群落,全市創新創業人才超過2萬人,扶持5萬名城鄉勞動者自主創業,帶動就業25萬人以上。
——創新創業企業競相湧現。孵化一批小微企業,培育一批高成長性中小企業,形成能夠引領未來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全市新登記註冊的初創企業戶數、吸納從業人員數年均增長10%以上。
——創新創業服務資源持續匯聚。建立超200人的創業導師團隊;建設10家科技支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機構;所轄市(區)全部設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規模達10億元;聚集一批天使投資人和天使投資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管理資金規模超過100億元。
——創新創業文化氛圍更趨濃郁。支持大眾創新創業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大眾樹立勇於創新、無懼失敗的創業理念,營造“創業泰州”文化氛圍。
重點任務
(一)眾創空間建設行動
推進各具特色眾創空間建設。引導醫藥高新區、省級開發區、農業科技園和高校院所盤活現有資源,高效整合人才、技術、資本、市場等各種要素,支持以微電影、創意設計、動漫遊戲、數字出版、新聞媒體及文化信息等為重點的文化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眾創空間建設;支持以先進制造業、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網際網路+”等為重點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眾創空間建設;支持以農產品初深加工、電商平台等為重點的農業眾創空間建設;形成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投資與孵化相結合,為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由政府主導建設一批、社會資源建設一批、政府與社會資源嵌入共建一批層級不同、大小各異的創客空間、創業咖啡、創業驛站、創意坊等眾創空間。
推進孵化器發展模式創新。支持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創辦、運營孵化器,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孵化器加快體制機制創新,吸引企業、風險資本等積極參股和管理,採取“創投+孵化+服務”的發展模式,創新項目發現、團隊構建、投資對接、商業加速、後續支撐的全過程孵化服務。深化與新型創業服務機構合作,鼓勵知名孵化器到泰州新建、參股、合作或受託運營管理孵化器,鼓勵泰州孵化器、大企業、投資機構等到知名創新要素集聚中心創辦孵化器,集聚技術、產品及人才,並推動孵化項目到泰州落地轉移轉化和實現產業化。
推進創業公寓和示範區建設。支持對現有孵化載體、閒置廠房等進行改造,聚集相關產業聯盟、創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提供集公共辦公區、會議室、活動區和住宿區為一體的價廉宜居創業空間。推進泰州市科技廣場建設,集聚一批創業服務機構,強化科技成果轉化、科技金融、科技人才、智慧財產權、公共技術平台、科技諮詢等服務功能,充分發揮集聚引領效應,打造綜合性、專業型、高端化創業服務示範區。
(二)創業主體培育行動
支持大學生及職業院校學生創新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鼓勵高校院所創辦創新創業學院,職業院校設立創新創業教育基地,建設高素質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師資隊伍,開設創業教育課程、開辦創業講壇,建立健全專門的創業指導服務機構。鼓勵大學生及職業院校青年學生創新創業者進入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和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等載體創業孵化。扶持一批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實現創業教育、培訓、實踐和實戰的有機結合。
支持企業高管及連續創業者再創新創業。鼓勵創新型領軍企業和行業龍頭骨幹企業憑藉技術、管理等優勢和產業整合能力,面向企業內部員工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平台,開展產業孵化和新業態創生,裂變出更多具有前沿技術和全新商業模式的創業企業。
支持科技人員自主創新創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政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加快推進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管理改革,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機制,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實施科技特派員創業計畫,支持科技人員深入鄉鎮、園區、基地創業。
支持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在泰創新創業。以人才引領、科技創業為主線,用足市“創業券”“創新券”“購房券”等政策,集聚一批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和產業新質態的創業領軍人才。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畫,落實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服務長效機制,切實發揮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創業載體的作用,大力招攬海外人才到泰州創新創業。
支持城鄉居民創新創業。實施城鄉居民創業計畫,將創業幫扶納入國家和省級充分就業示範社區建設,引導城鄉居民充分利用農村、城郊空置房,開展家政服務、社區養老、商品零售等傳統服務業創業以及家庭孵化創業、彈性創業。實施農村創業富民計畫,鼓勵支持大學生村官引領創業、在外工作人士返鄉創業、大學生返鄉創業、有一技之長的在外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大力培育一批新型職業農民,推動“打工經濟”向“創業經濟”轉變。支持創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導和鼓勵農村土地經營權向本地農民創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持續擴大農村創業規模和富民效應。
(三)創業企業孵育行動
實施科技企業“小升高”助推計畫。辦好一批科技企業加速器,在發展空間、資本運作、市場開拓等方面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個性化服務,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推動中小微企業向高成長、新模式與新業態轉型,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長性的高新技術企業。
實施科技企業“小巨人”培育計畫。加快提升企業家素質,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視野、現代管理理念及創新意識的企業家。打造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產品市場占有率高的“小而強”“小而優”的“隱形冠軍”企業。
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鼓勵創業企業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強化智慧財產權布局,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努力獲取一批引領產業發展的自主智慧財產權,推動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壯大。引導和幫助創業企業建立規範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靈活運用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等智慧財產權制度保護創新成果。
(四)優勢特色產業引領行動
推進優勢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各市(區)圍繞優勢產業,加大產業鏈上下游垂直整合,集聚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推動創新鏈與產業鏈的無縫對接,打造創新型企業的“孵化器”和“加速器”,培育一批“裂變式”發展企業。推進靖江裝備製造產業,泰興環保科技產業,興化特種合金材料產業,海陵新能源和文化創意產業,高港汽車零部件和壁紙產業,姜堰智慧型電網和儀器產業,醫藥高新區生物技術與新醫藥和軟體產業集聚發展,形成擁有技術主導權的產業集群,打造若干個具有行業影響力的產業創新中心。
推進特色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各市(區)發揮區域資源稟賦優勢,因地制宜,圍繞手工業、文化創意產業、現代服務業、農產品深加工、休閒旅遊等,引導創業群體開展協同創新創業,打造各具特色的創業集群和產業集群,實現“一區一業”“一村一品”,培育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的經濟業態。
推進新興業態集聚發展。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等技術,提供專業化配套服務,鼓勵大眾以高端化為導向,在雲媒體、3D列印、未來網路、文化創意、數字教育等新興業態開展創業創新活動。支持各類創業創新主體依託第三方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套用,利用APP(智慧型手機的第三方應用程式)、微博、微信、社交網路等創新電子商務服務模式,催生基於電子商務的商業模式新業態。
(五)創業投融資促進行動
加快發展以“種子”“首投”為重點的創業投資。鼓勵各市(區)、醫藥高新區和各級各類孵化器建立天使投資引導(種子)基金,與社會資本共同設立天使投資(種子)基金,開展持股孵化,加速創業團隊和企業成長。開展天使投資人培訓、天使投資項目與金融機構交流對接、天使投資人案例研究等服務活動。
加快發展以“首貸”“首保”為重點的科技信貸。將各類眾創空間和孵化器內的企業納入市科技貸款風險補償基金貸款的範圍。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創業企業的“首貸”和早期貸款力度,引導保險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創業企業的“首保”力度,提供信用保障資金;加快發展科技支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科技金融組織,繼續大力推廣“蘇科貸”等科技金融產品,鼓勵發展眾籌、網際網路金融等創業金融方式,增強金融對大眾創新創業的融資服務能力。
加快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科技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產品進行融資,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區域集優”模式融資。以創業板、中小板、新三板為重點,引導和鼓勵創業企業在區域股權市場、網際網路眾籌平台進行展示掛牌和融資,加強上市培育輔導,推動一批科技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加快上市步伐。
(六)創業服務提升行動
發展創業服務新業態。培育專業化骨幹創業服務機構,推進創業孵化、智慧財產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的專業化市場化改革,支持投資者以股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作價出資設立科技中介機構,完善中小企業創新服務體系。鼓勵高校院所和專業學會建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吸引國內知名高校院所來我市建立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完善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轉讓交易、運營等智慧財產權服務機制,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小微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託管服務。
建設創業雲服務平台。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整合全市服務企業已建的創業投資、金融服務、法律援助、智慧財產權、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等平台,進一步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銜接好“泰科易——泰州網上技術交易平台”、科學文獻數據、智慧農業信息化綜合服務平台,建成具有區域和行業特色的創業雲服務平台,為創業者和初創企業提供技術、資金、人才、孵化等服務;建設產品眾籌平台,創新行銷模式,展示和推銷創客創意及產品,推廣創新品牌。
構建開放的技術共享平台。建立健全科研設施、儀器設備等資源開放共享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放實驗設備和研發工具,為創客群體提供工業設計、檢驗檢測、開模、數字加工等專業化服務;建立用戶後補助機制,鼓勵創新創業者利用公共科技資源開展研發創新。
(七)創業技能躍升行動
完善創業培訓體系。鼓勵支持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立創業培訓及實訓基地,探索建立信息化創業實訓平台等虛擬基地,圍繞社會需要和產業需求,開發適應不同創業群體、創業活動不同階段特點、不同行業市場需求的教材與培訓模式,形成職業院校、實訓基地與人力資源市場緊密銜接的培訓鏈條,為城鄉創業者提供科學、便捷、實用的創業素質測評和創業輔導。強化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及創業諮詢、創業孵化等服務手段的銜接,健全創業培訓、政策扶持、創業服務相結合的工作體系,提高創業成功率和帶動就業率。
開展形式多樣創業培訓。更加有效、更大範圍、更大力度地推進創業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各類創業服務載體聘請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專家學者擔任創業導師,對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處於創業初期的創業者提供創業指導和培訓,推進創業培訓進社區、進鄉村、進校園。開展機加工、電焊、家政服務、康復護理、育嬰師等傳統工種的技能培訓和實訓,結合產業特點和轉型升級要求,增加模擬實訓、電子商務、網路創業等培訓內容,定期舉辦“大學生村官班”“電商創業班”等專項培訓班,大力開發品牌創業培訓項目。
(八)創業文化營造行動
打造眾創活動品牌。積極參與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江蘇科技創業大賽、大學生創業大賽等,舉辦泰州市創新創業大賽、創業富民大賽、創客大賽,以及面向青少年、婦女、大學生村官、農村基層幹部等特定對象的創新創業大賽,支持眾創空間舉辦創業沙龍、創業講堂、項目路演、導師分享會、創業訓練營等活動,吸引國內外一流的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創業導師匯聚,分享全球信息、技術、投資和商業模式發展趨勢,提供交流、對接和輔導平台。
弘揚創新創業文化。組織大學生村官、社區幹部和志願者深入農村和社區,開展“勸業幫業”活動,讓創業熱潮在基層涌動。加大各類媒體對大眾創新創業的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開展泰州全民創業故事宣傳行動,通過100個左右具體案例介紹不同行業的創業過程、重要技能和成功訣竅,探索推廣一批創新創業模式和成熟經驗。開展創新創業評比活動,樹立表彰一批新時代創業楷模。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和創客文化,激勵大眾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創業活動,營造“勇於創新、無懼失敗”的創業理念和“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文化氛圍。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研究解決大眾創新創業中的重大問題,對全市各創新創業載體的空間布局、產業規劃、創新資源布局、體制改革和政策創新等重大事項進行統一研究決策。市科技局承擔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職責,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作為全局性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結合實際制定推進方案及措施,切實抓緊抓好。
(二)加大支持力度
1.加強財政資金引導。設立泰州市扶持發展眾創空間獎補資金,用於眾創空間建設、運營、創新創業活動補貼,創業項目落地轉化和績效評價獎勵等,支持眾創空間建設,促進創客資源集聚,完善孵化服務功能,推動眾創空間加快發展。
2.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再取消一批制約經濟發展、束縛企業活力的行政許可事項,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
3.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用地政策。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項目用地按工業用地供地政策管理。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償使用契約約定投入產出等條件的前提下,科技企業孵化器使用的高標準廠房可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轉讓、出租。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對眾創空間創業主體辦理註冊登記手續,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放寬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登記限制,採取開通綠色通道、限時辦結、網上登記等措施,落實“三證合一”“一照一碼”“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措施,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5.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重點落實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減免所得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稅法規定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以及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同樣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
(三)加強考核評估
建立市場主體定期統計報告制度,建立創新創業投融資定期統計報告制度,為創新創業提供全面、及時、準確的工商和投融資等信息。建立創新創業者信用評價體系,形成守信受益、失信懲戒的信用激勵機制。研究制定眾創空間建設績效評價辦法,建立針對眾創空間特點,突出創新活力與能力,涵蓋體制機制創新、服務標準規範、創業人才引進和企業成長培育等內容的立體化評估體系,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及時通報工作進展、創新舉措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