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洛陽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2月16日發布,自1985年02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2月16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2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關於報送洛陽民用機場項目建議書的報告》悉。現批覆如下:
該機場按二級機場、保障波音737飛機使用要求進行新建。
具體建設方案和有關事宜,請河南省人民政府商中國民用航空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