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洛陽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洛陽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2月16日發布,自1985年02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2月16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2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海軍,空軍,中國民用航空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關於報送洛陽民用機場項目建議書的報告》悉。現批覆如下:
該機場按二級機場、保障波音737飛機使用要求進行新建。
具體建設方案和有關事宜,請河南省人民政府商中國民用航空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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