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5〕11號印發《四川省人民政2015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該《工作安排》分落實行政決策法定程式、探索推進“三張清單”、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推進突出問題整改、提高政務公開實效、提升複議應訴能力、提高示範創建效果、實行依法行政責任制、提高法治工作能力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2015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5〕11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月30日
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1月30日
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我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一年。全省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動改革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川府發〔2015〕1號)的總體要求,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行政決策法定程式
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範圍和標準,把部門論證、公眾參與、民主協商、專家論證、專業機構測評、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式。落實《四川省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建立健全合法性審查制度,未經合法性審查、經審查不合法或未按照合法性審查意見整改完善的行政決策事項,不得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審議。修訂《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改進和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制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的主體和許可權、對象和範圍、程式和形式。(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監察廳、省法制辦、其他省直部門)
二、探索推進“三張清單”
推進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管理,落實“五個一律”,規範前置審批事項和中介服務事項,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圍繞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清理最佳化行政權力事項,編制公布行政權力清單,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探索建立政府責任清單制度,明確部門職責邊界,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嚴格執行國家公布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簡化程式、最佳化流程、創新服務,提高投資便利化程度,不斷完善投資環境。〔責任單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省編辦、省法制辦、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其他省直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加快制定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工作意見,推進綜合執法,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大幅減少市、縣兩級政府執法隊伍種類。探索建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專門行政執法監督隊伍,並適時開展試點。落實《四川省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公布行政執法裁量標準,推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信息共享,6月30日前實現“兩法銜接”信息平台與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平台對接。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加大宣傳力度,推進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貫徹實施。2015年省政府組織對《四川省內部審計條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動內部審計制度的落實。〔責任單位:省編辦、省法制辦、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推進突出問題整改
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眾徵集本級政府及其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從中篩選20—30件人民民眾和社會各方面普遍關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逐一明確整改部門和整改時限,並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同級政府法制機構要做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確保承諾整改工作取得實效。〔責任單位:省法制辦、省級行政執法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提高政務公開實效
制定深化政務公開具體措施,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落實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及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全面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推進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管理,將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主動適應形勢需要,切實加強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套用。〔責任單位:省政府信息公開辦、省法制辦、其他省直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提升複議應訴能力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普遍建立行政複議委員會,暢通複議渠道,依法糾正行政機關錯誤或不當行政行為。各級行政機關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行政訴訟法》,不得干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嚴格履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加強行政複議和應訴能力建設,抓緊培養選拔和充實調整思想素質好、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熟悉行政工作的人員從事複議、應訴工作。〔責任單位:省法制辦、其他省直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提高示範創建效果
落實《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統籌開展依法治理示範創建工作。省法制辦做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確定和培育一批“推進依法行政示範創建單位”,以點帶面,形成示範先行、典型推動、整體推進的依法行政工作局面,為2016年至2018年分期評選“推進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打下基礎。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宣傳,同步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創建活動。〔責任單位:省法制辦、省級主要行政執法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八、實行依法行政責任制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與所屬主要行政執法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簽訂《依法行政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責任主體、完成時限。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會同政府督查機構對《依法行政責任書》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開展日常和年終督促檢查,檢查情況作為年終目標績效管理的依據。〔責任單位:省法制辦、省級主要行政執法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政府常務會議學法活動的意見》(川府發〔2014〕71號)要求,落實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實現領導幹部學法常態化。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專題培訓講座,提高新形勢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制定《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重視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使機構、人員與法治政府建設的繁重任務相適應,切實發揮法制機構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編辦、其他省直部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