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

商事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商事登記制度脫胎於計畫經濟體制,帶有濃厚的計畫經濟色彩,阻礙了市場經濟的順暢運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決定對商事登記制度進行改革,由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取消了原有對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硬性規定,取消了經營範圍的登記和審批,從以往的“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輕審批重監管”。

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商事制度改革
  • 外文名:Commercial system reform
  • 提出會議: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會議
  • 提出時間:2013年10月25日
  • 改革內容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 運行時間:2014年9月25日
改革簡介,改革政策,

改革簡介

商事登記亦稱商業登記,是當事人依據法律規定的內容和程式將營業事項向營業所所在地的登記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登記機關審查核准,登記於商事登記簿的法律行為,是商事主體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基本法律事實,是反映商事主體信用基礎和信用狀況的法律形式,在性質上具有私法兼公法的二重性。2013年10月25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改善了企業登記環節高昂的設立成本、複雜的程式以及法律不確定性,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也對企業理性投資、誠信經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9月25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南)上線運行,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正式實施。河南工商電子營業執照軟體系統已開發完成,河南省近期將正式發放電子營業執照。實施“先照後證”改革,在工商登記過程中落實一批前置改後置審批項目,出台了《關於做好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改為後置審批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9號)。
在作為民生之本的就業方面,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審批變為先照後證,誰經營誰向政府登記,拿到營業執照再去完善各項許可、備案等手續,不具備這些條件的時候不開業,這種改革很顯然能夠激發市民的創業激情。

改革政策

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明確提出四個方面12項改革舉措。一是推進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全面推廣企業開辦“一網通辦”,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至4個工作日內或更少,持續提升企業開辦服務能力。二是推進註冊登記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大住所與經營場所登記制度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級人民政府統籌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提升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系統核名智慧型化水平,加強知名企業名稱字號保護,建立名稱爭議處理機制。三是簡化相關涉企生產經營和審批條件。將建築用鋼筋等5類產品審批下放至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推動化肥產品由後置現場審查調整為告知承諾。完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化出口轉內銷產品認證程式。將疫情防控期間遠程評審等應急措施長效化,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網上審批。推動第三方評價機構發布一批企業標準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名單。四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推進實施智慧監管,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規範平台經濟監管行為,引導平台經濟有序競爭,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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