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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結合市委、市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改革要求,在全市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關係,全面改革審批方式,精簡涉企證照,加強事中事后綜合監管,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推進照後減證。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分別採用適當管理方式將許可類的“證”分離出來,能減盡減,能合則合,儘可能減少審批發證,有效區分“證”“照”功能,著力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
——做到放管結合。在把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放足、放到位的基礎上,把該政府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做到放管並重,寬進嚴管,確保審批和監管的有效銜接,推動政府職能從事前審批向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加強綜合監管。
——落實監管責任。貫徹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管責任,完善監管辦法,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加強公正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堅持依法改革。按照國務院總體要求,依法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在改革過程中,涉及修改地方性法規的,要按法定程式修改後實施,確保改革於法有據,穩妥推進。
二、改革目標與工作任務
(一)改革目標
1.改革一批涉企審批。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對139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四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
2.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明確“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監管責任,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協同監管、聯合獎懲、社會共治等監管機制,加快構建形成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
3.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探索進一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逐步對所有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實現全覆蓋,為企業進入市場提供便利。
(二)工作任務
1.分類推進實施改革。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範圍的第一批139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後續改革的行政審批事項,採取以下四種方式進行管理:
一是直接取消,不再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第一批取消的8項行政審批事項,相關行政審批主管部門制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措施,自2019年6月1日起,不再進行審批。
二是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後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市場主體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第一批改為備案的3項行政審批事項,由相關行政審批主管部門制定備案工作規範和程式,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三是告知承諾,先批後審。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相關行政審批部門要履職盡責,製作告知承諾書,並向申請人提供示範文本,制定標準化《服務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市場主體要誠信守諾,達到法定條件後再從事特定經營活動。行政審批部門對申請人的承諾事項進行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並予以從重處罰。第一批實行告知承諾的36項行政審批事項,由相關行政審批主管部門制定告知承諾書和《服務指南》示範文本並向社會發布,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四是完善措施,最佳化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最佳化準入服務。要針對市場主體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精簡審批材料,公示審批事項和程式;壓縮審批時限,明確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減少審批環節,科學設計流程;下放審批許可權,增強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高登記審批效率。第一批實行最佳化服務的92項行政審批事項,由相關行政審批部門制定最佳化服務的措施,並向社會發布和實施。
2.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直接取消審批或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等事項,逐項研究細化自律準則和標準,強化日常監管和社會監督,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
一是強化綜合監管。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探索完善事中事後監管配套措施。推廣複製雙告知、雙反饋、雙跟蹤、雙隨機、雙評估、雙公示“六雙”政府綜合監管機制創新,推動登記註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與有效銜接,努力實現監管全行業覆蓋,構築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政府監管閉環。(1)“雙告知”:工商登記部門在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時,一方面將辦理許可證審批的義務告知申請人,另一方面將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告知許可證審批和監管部門。(2)“雙反饋”:許可審批和行業主管部門在收到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信息並辦理完許可證後,均需將相關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交換平台。(3)“雙跟蹤”:行業主管部門在“照後證前”階段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跟蹤檢查。許可審批部門受理市場主體辦理申請後,由政府指定的督查部門對審批過程跟蹤問效。(4)“雙隨機”:建立和完善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5)“雙評估”: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率。實行“風險評估”,通過行業風險評估,持續最佳化監管標準和規程,實現分類和動態監管,嚴守風險底線;實行“信用評估”,在對有關部門檢查執法信息歸集套用的基礎上,對市場主體進行信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雙隨機”頻次,實現分類和精準監管。(6)“雙公示”:許可審批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決定後7個工作日內進行網上公示。
二是實施聯合懲戒。強化企業信息公示、信息抽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監管措施,加強對失信市場主體的監督,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懲戒力度。對市場主體嚴重危害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以及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等行為,在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對本領域失信行為作出處理和評價基礎上,通過信息共享推動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對嚴重失信行為採取聯合懲戒措施,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三是引導市場主體自治。積極引導市場主體自治自律,嚴格執行行業規範,守法守規守信經營。要通過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促使市場主體強化信用建設主體責任,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行銷宣傳、售後服務、信息公示等各方面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律水平。鼓勵支持市場主體通過網際網路為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客觀、公正地記錄、公開交易評價和消費評價信息。
四是推進行業自律。積極培育壯大行業組織,切實為行業協會參與事中事後監管創造有利條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對促進行業規範發展的重要作用,將行業協會的意見建議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參考。建立政府與行業協會間信用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在事中事後監管各環節建立行業協會參與機制,引導和發揮行業協會在權益保護、資質認定、糾紛處理、失信懲戒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完善行業信用體系。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託行業協會開展信用評價、諮詢服務、法律培訓、監管效果評估,推進監管執法和行業自律的良性互動。
五是推動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市場化專業服務組織作用,利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公證、檢驗檢測認證等專業服務機構在鑑證市場主體財務狀況、維護投資人權益等方面的監督優勢,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培育發展社會信用評價機構,積極構建第三方信用評估機制,提供客觀公正的市場主體資信信息。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暢通公眾知情和參與渠道,健全公眾參與監督激勵機制,創造條件鼓勵民眾積極舉報違法經營行為。綜合利用新媒體等手段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傾聽民眾呼聲,構建覆蓋廣泛的社會共治體系。
3.加快推進信息歸集與共享。按照“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要求,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共享。利用齊齊哈爾市政務雲信息平台,通過套用融合、數據整合、平台關聯、系統集成等方式,做好與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的套用銜接,推動全市各部門間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實現登記、許可、日常監管及行政處罰等信息在市場主體登記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部門之間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為各相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實現全方位監管“一張網”。
4.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盡整合、能簡化盡簡化、該減掉堅決減的原則,將“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對取消審批改為備案管理的涉企證照事項,凡具備“多證合一”整合條件的,均要逐步納入“多證合一”整合範圍,成熟一個、整合一個。
三、實施步驟與完成時限
第一階段(2019年1月至5月),工作準備階段。一是各部門要逐項制定改革措施和管理辦法,制定出台“證照分離”改革後相應工作流程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規範性檔案,加強對改革工作的業務指導,準備好相關文書,做到政策口徑的銜接一致。二是加強部門技術對接和業務協同,制定“證照分離”改革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技術標準,著力推動各相關部門業務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三是配備硬體設備,聯通網路,按業務流程確定崗位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信息系統操作培訓。四是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將“證照分離”改革有關內容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加強政策解讀,加強正面引導,回應民眾關切,營造全社會支持改革、參與改革、推進改革的濃厚氛圍。
第二階段(2019年6月至7月),改革實施階段。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改革方式組織推進實施,進一步最佳化辦事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減少辦事環節,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門按照改革措施對相關事項採取分類管理,並做好政策講解、跟蹤落地工作。同時,各地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改革取得最大成效。
第三階段(2019年8月至10月),評估驗收階段。8月下旬,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改革進展進行階段性評估,全面分析改革在釋放市場活力、激發創業動力、助推創業富民、支持就業增長、最佳化產業結構和促進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實際成效,及時化解協調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對於改革的先進經驗加強宣傳、複製和推廣。10月份,市政府將組織對全市改革工作進行評估驗收。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推進,成立由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營商局等部門組成的市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證照分離”改革推進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改革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對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最佳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統籌協調,壓實工作責任,確保積極穩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具體改革事項,細化行政審批改革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的具體措施或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並於2019年4月30日前報送市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各縣(市)區、各部門要積極推動修改完善相關地方性法規,做好相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立改廢工作。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將該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主體,加強統籌協調,周密制定各項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改革措施取得積極成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運用報刊、電視、電台、網站等多種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全面、準確宣傳改革目的、意義和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視窗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四)加強部門協同。市、縣(市)區改革領導機構負責協調推進本級各有關部門制定改革行政審批方式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規範性檔案,對保留的事項要明確各項改革所涉及的業務辦理材料、程式、時限以及配套管理措施。改革事項涉及中省直部門職責的,提請省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市營商局負責搭建齊齊哈爾市綜合監管信息平台,制定“證照分離”改革信息化技術方案和技術標準。涉及多個部門事項的,牽頭部門要主動加強溝通協調,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改革創新。要強化督查問責,對落實到位、大膽創新、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實施改革中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責問責。
印發的通知
齊政辦規〔2019〕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齊齊哈爾市“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政策解讀
一、齊齊哈爾市“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麼
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要求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8〕62號)精神。
二、《方案》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是什麼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決策部署,結合市委、市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等改革要求,在全市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進一步釐清政府和市場關係,全面改革審批方式,精簡涉企證照,加強事中事后綜合監管;進一步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市場準入環境,充分釋放市場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目標是推進照後減證,做到放管結合,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依法改革。
三、《方案》的具體任務和工作措施是什麼
1.分類推進實施改革。對納入“證照分離”改革範圍的第一批139項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行政審批事項以及後續改革的行政審批事項,採取以下四種方式進行管理:
一是直接取消,不再審批。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直接取消。
二是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取消審批後有關部門需及時準確獲得相關信息,以更好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
三是告知承諾,先批後審。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行為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
四是完善措施,最佳化服務。對關係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保留審批,最佳化準入服務。
2、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一是強化綜合監管;二是實施聯合懲戒;三是引導市場主體自治;四是推進行業自律;五是推動社會共治。
四、如何保障“證照分離”工作順利推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推進,成立由市場監管局、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營商局等部門組成的市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證照分離”改革推進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改革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狠抓責任落實。市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針對具體改革事項,細化行政審批改革和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最佳化準入服務的具體措施或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並於2019年4月30日前報送市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縣(市)區、各部門要運用報刊、電視、電台、網站等多種宣傳方式,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全面、準確宣傳改革的目的、意義和內容,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營造有利於改革的良好氛圍。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視窗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四)加強部門協同。、縣(市)、區改革領導機構負責協調推進本級各有關部門制定改革行政審批方式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規範性檔案,對保留的事項要明確各項改革所涉及的業務辦理材料、程式、時限以及配套管理措施。改革事項涉及中省直部門職責的,提請省政府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協調。
(五)加強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要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改革創新。要強化督查問責,對落實到位、大膽創新、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激勵;對實施改革中協調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脫節、延誤改革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