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區河道管理辦法》是2013年由唐山市人民政府頒布、加強市區河道保護與管理的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市區河道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3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4年02月01日
- 發布單位:唐山市人民政府
《唐山市市區河道管理辦法》是2013年由唐山市人民政府頒布、加強市區河道保護與管理的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市區河道管理辦法》是2013年由唐山市人民政府頒布、加強市區河道保護與管理的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河道保護與管理,保障市區防洪和供水安全,維護市區河道水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應,根...
唐山市水利工程管理辦法 (1999年12月17日唐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0年5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綜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唐山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暫行辦法 政府令〔2006〕第2號 《唐山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9月8日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長:張耀華 二ΟΟ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具體內容 唐山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暫行辦法 (2006年9月8日市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通過,2006年9月26日...
唐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條例,於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
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是2012年12月26日唐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8次會議通過,2013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批准,2013年7月29日唐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整潔...
2021年12月17日,河北省水利廳、省政務服務辦公室聯合修訂印發《河北省河道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內容概述 《管理辦法》包含總則、項目申請與受理、項目審查與批准、項目實施和監督管理、附則等5個章節。總則部分明確了制定《管理辦法》依據、目的、適用範圍和審批許可權;項目申請與受理明確...
在堤防上新建前款所指建築物及設施,應當服從河道主管機關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條 確需利用堤頂或者戧台兼做公路的,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機關批准。堤身和堤頂公路的管理和維護辦法,由河道主管機關商交通部門制定。第十六條 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占用河道灘地。城鎮規劃的臨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城鎮規劃...
河北省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徵收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河道工程的修建和維護,保障城鄉人民生命、財產和生產、生活的安全,發揮河道工程的綜合效益,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本省河道工程(包括堤防、...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規劃範圍內夜景亮化設施的設定和管理。本辦法所稱夜景亮化設施是指依附於建築物、構築物、道路、橋樑、隧道、廣場、公園、綠地、車站、機場、戶外廣告、河道、水面及其他設施上的燈光亮化設施及附屬設備等。第三條 第三條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負責市中心區城市...
第五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河道主管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河道的監督管理。市、縣級人民政府應設立河道管理專門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管理工作,並接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市城區水系管理辦公室受市河道主管機關委託負責競秀區、蓮池區、高新區範圍內河道的管理工作。發展...
不得出售、倒運或者擅自處理。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倒。違反規定的,對個人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市區內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特殊情況確需飼養的除外。違反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
濱水空間的具體範圍、建設方案、管理辦法等由市人民政府決定。第四十二條(涉河活動要求)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河道管理範圍內開展生活、生產或其他活動,不得從事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禁止性行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不得侵占或損壞他人的合法財產和公共資源;依法須申請許可的,應當獲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濱州市河道管理辦法》是濱州市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濱州市河道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保護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十堰市城區河道管理辦法》是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區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市河道環境,促進城市生態文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2002年5月24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鄉水環境,充分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和《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鎮規劃區的內河管理。 本辦法所稱內河,是指流經本市城鎮規劃區,依照法定授權由市、縣(市)城市內河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管理的河流。第三條 市城市內河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內河的管理工作,並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區、縣(市)城市內河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的內河管理。城市內河...
第七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河道和水庫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明確具體補償標準和補償辦法。完善本市與生態受益區之間的生態補償機制,實現流域生態環境的跨行政區域協同保護和共同治理。第八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新聞媒體應當採取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河道和...
《寧波市市區城市河道管理辦法》在2010.03.17由寧波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17年3月14日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3月17日寧波市政府發布的《寧波市市區城市河道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辦法發布 《寧波市市區城市河道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3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城市內河管理,保護和改善城市內河環境,發揮城市內河綜合功能,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福建省河道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中心城區城市內河的規劃...
第十五條受益範圍明確的堤防、護岸、水閘、排水等工程設施,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向受益的工商企業等單位和農戶收取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用於河道工程的修建、維護、管理和通訊、交通等管理設施的更新改造。其收費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章 河道保護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專業管理和民眾管理相結合...
流經縣(市)城區的河道管理,按縣(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三)泰山風景名勝區、市高新區管理範圍內的河道,分別由泰山管委和市高新區管委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實施管理,履行本辦法規定的縣(市、區)管理責任,並接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流經泰安市城市市區的河道管理,按市...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河道的維護管理,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大型河道及其支流的防洪工程體系受益保護範圍內的所有工商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及其他農戶,均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
《長春市河道管理辦法》業經2012年7月4日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8月15日起施行。第一條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行洪安全,發揮江河湖泊的綜合效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道(包括湖泊、溝渠、行洪區、蓄洪區...
《常州市河道管理實施辦法》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道管理和保護,規範開發利用,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改善水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道。第三條 河道管理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市河道的主管機關,負責全市河道的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是該行政區域內的河道主管機關,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市、縣(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
(四)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為河堤外坡腳以外各十米。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建成區內的行洪河道不宜設護堤地的,在河道兩側各設不小於十五米寬的防汛搶險通道,視為護堤地。外環河以公路側、對岸外側以上河口外緣為準向外延伸十五米,視為護堤地。第十六條 河道入海口的劃定,縱向由擋潮閘起,無擋潮閘的由河道入海口的...
《邯鄲市城市河道管理辦法》是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澇工程安全,維護河道衛生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本辦法共十七條 ,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邯鄲市城市河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澇工程安全,維護河道衛生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