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意在為規範戶外廣告,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發揮戶外廣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6-08-31
- 生效日期:1996-10-01
《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意在為規範戶外廣告,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發揮戶外廣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意在為規範戶外廣告,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發揮戶外廣告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簡介【發布單位】80804【發布文號】...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行為,合理開發利用城市空間資源,促進城市建設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哈爾濱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容環衛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修整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按下列規定予以罰款:(一)擅自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每塊處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罰款。(二)擅自對臨街建築物...
《哈爾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22年8月哈爾濱市擬制定的條例。內容全文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劃定 (一)主、次幹道、橋樑、公共廣場、人行過街天橋或者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區域,由市容環衛部門組織專業單位負責。(二)街巷、居民住宅...
第二十四條 設定戶外廣告、牌匾、條幅、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實物造型、空中漂浮物、充氣模型等戶外設施,應當符合城市容貌標準。戶外設施設定的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公共汽車、電車、輪渡船和出租...
為規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廣告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布的廣告。本...
5、廣告管理條例第十三條;6、黑龍江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細則第十六條;7、黑龍江省收費罰沒集資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辦法》本著啟發人們自覺遵守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為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和人們...
第三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並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許可權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實施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規...
站前管理機構應當依據西客站站前地區戶外廣告設定詳細規劃和本辦法有關占用道路、廣場、綠地的規定,於1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向相關部門反饋。相關部門應當將辦理結果書面通報站前管理機構。第二十三條 站前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環境衛生清掃...
”又據《廣告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戶外廣告的設定、張貼,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環保、公安等有關部門制訂規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監督實施。”與其他廣告形式的管理相比,戶外廣告管理較為複雜,它涉及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環境綜合管理,提高城市環境質量,最佳化城市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情況,...
第二十六條 在風景區內設定牌匾、標語、畫廊、條幅、招牌、旗幌、燈箱等,應當經風景區管理機構批准。風景區內控制設定戶外廣告。需要設定的,應當經風景區管理機構同意後,按照《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手續。經批准設定的...
第一條 為規範戶外廣告,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及《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包括:(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場地的建築物、空間設定的路牌、霓虹燈...
廣告經營者承辦或者代理廣告業務,應當查驗證明,審查廣告內容。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廣告,不得刊播、設定、張貼。第十三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張貼,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環保、公安等有關部門制訂規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
第一條 為推動社會各界參與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設良好城市環境,根據《哈爾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哈爾濱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城市建成區內臨街單位、個體業...
二是將該條例草案印發全省13個市、地人大,徵求了意見;三是法工委會同城建環保委、省政府法制辦和省建設廳,根據組成人員提出的意見及市、地人大意見和省外的立法經驗對條例草案進行了認真修改,並深入到綏化、伊春等市和哈爾濱市道外...
街區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步行街區信息服務平台,為遊客提供街區旅遊線路、交通、氣象、購物、住宿、餐飲、客流量預警等必要的信息和諮詢服務。第二十一條 步行街區的建築風格、景觀設計、戶外廣告、牌匾標識等應當與街區歷史文化風貌相協調。鼓...
因城市建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公園綠地或者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公園樹木的,應當按照《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三條 公園管理單位應當加強對公園內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保證古樹名木正常生長。第十四條 公園管理...
第三十四條 在公共運輸營運車、船和站務設施上設定廣告的,應當按照《哈爾濱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廣告不得覆蓋車、船營運標誌,不得阻礙行駛安全視線。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未取得線路經營權從事公共運輸...
第三十四條風景名勝區內設定牌匾、宣傳畫廊、路標、條幅、旗幌、燈箱等,應當與風景名勝區景觀和周圍環境相協調,並經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批准。風景名勝區內應當控制設定戶外廣告。符合風景名勝區規劃可以設定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
第三十八條 在農村發布戶外廣告,應當遵守有關發布地點和內容的規定。對脫色、破損、陳舊等有礙觀瞻和影響安全的戶外廣告,廣告發布者應當及時維修、翻新或者拆除。違反規定發布且廣告主、廣告發布者不明的戶外廣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