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維護城市環境衛生,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資源循環利用,根據《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哈爾濱市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
  • 施行時間:2019年10月1日
辦法全文,解讀,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城市建成區內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餐廚廢棄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在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餘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
第四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環衛部門)負責全市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辦法。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負責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日常工作。
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區環衛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
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公安、農業農村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相關工作。
第五條 市環衛部門應當會同市發展和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城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編制餐廚廢棄物綜合處置發展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六條 倡導通過淨菜上市、改進加工工藝和文明用餐等方式,減少餐廚廢棄物的產生量。
鼓勵餐廚廢棄物處理技術、設備的研究、開發和套用,促進餐廚廢棄物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鼓勵在園林綠化、交通運輸等活動中使用餐廚廢棄物資源化產品。
第七條 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的,應當按照《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的規定取得相關許可。
未經許可的單位和個人從事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活動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第八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與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許可的單位達成收集運輸協定,並使用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提供的專用收集容器。
餐廚廢棄物的產生單位應當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將餐廚廢棄物單獨投放於專用收集容器內,並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閉;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湖泊、河道、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取得收集、運輸和處置經營權的企業或者個人處理。
第九條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應當與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達成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協定,提供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及時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並符合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規範。
第十條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車輛在進行收運作業時應當主動避開高峰通行時段。確需在交通限行、限停路段作業的,應當快速作業,及時駛離。
第十一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應當建立管理台賬,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有關情況,並定期向環衛部門報告。餐廚廢棄物管理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第十二條 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應當制定餐廚廢棄物污染、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並報市環衛部門備案。發生突發事件後,應當立即向市環衛部門報告,並啟動應急方案。
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因正常檢修需要,暫停處置設施、設備運行的,應當提前十五日向市環衛部門報告,並做好未處置餐廚廢棄物的收儲。
第十三條 市環衛部門應當利用數位化信息管理平台加強對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的監督管理,按月做好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數量的統計工作,並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機制。
市環衛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建立餐廚廢棄物應急處理機制。
第十四條 下列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和本辦法規定履行餐廚廢棄物監督管理職責:
(一)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撥付政府補貼資金;
(二)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價格成本測算;
(三)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餐廚廢棄物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四)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以餐廚廢棄物為原料加工的產品的質量和標準的監督管理,對違法使用餐廚廢棄物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銷售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並在日常監管和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評定工作時,對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廢棄物存放、協定執行等情況進行考核;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職責對使用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十五條 環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應當建立餐廚廢棄物舉報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餐廚廢棄物產生、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環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受理舉報後,應當及時調查處理。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當會同或者轉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告知舉報人。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未將餐廚廢棄物單獨投放於專用收集容器內,並保持專用收集容器完好、密閉的;
(二)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未按規定處理餐廚廢棄物,或者將餐廚廢棄物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湖泊、河道、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的;
(三)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取得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特許經營權的單位或者個人處理的;
(四)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未建立並執行餐廚廢棄物管理台賬制度和定期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的。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有前款規定情形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餐廚廢棄物處理費的收取,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規定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工作分區域、分步驟推進實施,具體推進實施的範圍由市環衛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後執行。
第十九條 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解讀

《哈爾濱市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19年7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通過。為準確理解和把握《辦法》的精神和要求,確保規章順利實施,現對《辦法》進行如下解讀:
一、制定《辦法》的必要性
“民以食為天,市以食為安”,食品安全關係百姓健康和社會安定。我市的餐飲服務行業非常發達,據國家統計局哈爾濱城調隊統計,我市的餐飲服務網點近兩萬家,每天產生的餐飲垃圾大約在460噸左右。
我市的餐廚廢棄物總量大、易污染、難處理,處理不當可能出現利用餐飲垃圾飼養家禽家畜、回收加工食品、提煉地溝油等危及食品安全甚至生態安全的問題。餐廚廢棄物的規範管理及無害化處理,已成為城市管理主要任務。
2017年4月20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運輸處置有關事宜的通告》正式發布實施。《通告》的實施,正式開啟了對我市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置的規範化管理,是我市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新起點。以此《通告》為基礎,市城管局授權市環衛辦為餐廚廢棄物管理執行機構,具體負責餐廚廢棄物排放、收集、清運、處置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從2017年9月開始,特許哈爾濱天人瑞合生物質能源有限公司開展了餐廚廢棄物試點工作,通過簽訂收運協定的方式將參與試點的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物進行統一收運和集中處理。現每天收集餐廚廢棄物200餘噸,全部運往我市餐廚廢棄物處理項目進行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抓緊餐廚項目擴容和餐廚廢棄物收運體系建設,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指示精神,將我市餐廚廢棄物管理作為維護民眾身體健康、社會安定的重要工作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
因此,為進一步提高餐廚廢棄物管理的法律效力和管理水平,非常有必要對餐廚廢棄物管理進行立法,通過制定規章來規範餐廚廢棄物排放,建立餐廚廢棄物統一收運、集中處置的新運行機制。
二、制定《辦法》的主要依據
三、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餐廚廢棄物的定義
餐廚廢棄物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在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等活動中產生的廢棄食物殘餘、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是食品加工、製作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生活廢棄物,其來源主要是飯店、食堂、街頭小吃和食品加工等場所。結合餐廚廢棄物現狀、來源和特性,為便於統一管理,本條款將餐廚廢棄物定位為食品廢料、食物殘餘和廢棄食用油脂,但不包括居民家庭的廚餘垃圾。廚餘垃圾的排放、收集、運輸、處置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將按照《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餐廚廢棄物管理適用範圍
本《辦法》確定的地域範圍為整個哈市的建成區內,適用於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投放、收集、運輸、處置的全過程監督和管理活動。餐廚廢棄物全過程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同區域經濟條件、生活水平和居民文化素質有所不同,餐廚廢棄物設施建設和市民行為規範所需時間也不同,其實施時間不可能保持一致,考慮到哈市實際情況,將適用範圍限定在城市建成區內。《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試行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運輸處置有關事宜的通告》規定“本市道里區、道外區、南崗區、香坊區、平房區的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實行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置。”但考慮到我市正在實施擴建現有餐廚項目,新建松北呼蘭和玉泉餐廚項目,擴建和新建項目建成後,我市松北、呼蘭、阿城建成區的餐廚廢棄物均可實行集中收集運輸和處理,雙城建成區的餐廚廢棄物可集中運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置,因此,本辦法將適用範圍擴大至整個哈市的建成區內。
(三)各職能部門的管理職責
本《辦法》確定了市、區兩級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餐廚廢棄物的具體監管職責。同時也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價格成本測算;財政部門負責審核撥付政府補貼資金;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境污染防治;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對使用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的行為進行查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等。
(四)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的義務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當使用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提供的收集容器,將餐廚廢棄物單獨投放於專用收集容器內,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閉。不得將餐廚廢棄物排入公共排水設施、湖泊、河道、公共廁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取得收集、運輸和處置經營權的企業或者個人處理。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單位應當提供全密閉專用收集容器,及時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並符合環境衛生作業標準和規範。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處置單位應當建立管理台賬,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有關情況,並定期向環衛部門報告。
(五)發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
本《辦法》不但規定了監管部門要履行監管職責,還要選擇現代化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同時,還要未雨綢繆,制定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建立餐廚廢棄物應急處理機制。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單位,都應當制定餐廚廢棄物污染、設備故障等突發事件應急方案,並報市環衛部門備案。發生突發事件後,應當立即向市環衛部門報告,並啟動應急方案。市環衛部門也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應急預案,建立餐廚廢棄物應急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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