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職責是對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內設機構是法制處、綜合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
- 職責:對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
- 內設機構:法制處、綜合處
- 所屬地區: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職責是對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內設機構是法制處、綜合處。
哈爾濱市行政執法局職責是對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內設機構是法制處、綜合處。主要職能第一條 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哈爾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12號)...
阿城市園林工程處、阿城市會寧公園五個事業單位的基礎上,結合阿城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組建了阿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正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做為阿城市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承擔著阿城市城市管理領域行政管理及...
《哈爾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22年8月哈爾濱市擬制定的條例。內容全文 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劃定 (一)主、次幹道、橋樑、公共廣場、人行過街天橋或者地下通道等城市公共區域,由市容環衛部門組織專業單位負責。(二)街巷、居民住宅...
本條例所稱城市規劃區,是指城市市區以及城市行政區域內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城市規劃區的具體範圍,在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第三條 城市規劃的實施,由市人民政府集中統一管理,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統籌安排城市各類用地及...
在上級政府批准我市實行綜合執法前,有關部門可以委託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執法。第二章 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 建築物應當保持完好、整潔。主要街路和重點區域臨街建築物,每年五月一日前,由建築物管理單位或者使用單位進行清洗、...
《哈爾濱市數位化城市管理辦法》,頒布時間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施行時間2010年6月1日,是一部方案。通知公告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令第218號 《哈爾濱市數位化城市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4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
哈爾濱市道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二)負責行使...
哈爾濱市道里區城市管理局是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負責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幹部考核、管理和職工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統戰...
第九條 公民有權對市容和環境衛生進行監督,向市、區市容環衛部門或行政執法監督部門舉報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第二章 市容管理 第十條 市區內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嚴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
除了城市建設和行政工作上的差距外,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也是一個重要原因。1985年5月,市人民政府曾發布了一個行政規章,也叫《哈爾濱市市容管理辦法》。它的實施,對加強城市管理、改變城市面貌發揮了一定作用。但由於它不具有法律規定的...
哈爾濱市香坊區城市管理局 哈爾濱市香坊區城市管理局是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988年10月13日哈爾濱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88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保證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和各項工程建設有...
第二十條 縣(市)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活動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解讀 《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6月5日經過了市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後,按照...
《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經2023年6月28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批准決定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決定 (2023年6月28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
第三條 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並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區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責許可權負責轄區內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實施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規...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2006.09.18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哈爾濱市實施數位化城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6.09....
哈爾濱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規定所屬類別是地方法規。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減少污染,保持環境整潔,逐步實現環境衛生社會化服務,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實施辦法》和《哈爾濱市城市市容和...
《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是2013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2日廢止。發布信息 《哈爾濱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第二十二條 違反道路停車泊位管理的其他違法行為,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檔案說明 關於《哈爾濱市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管理規定》的說明 哈爾濱市人大...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依據《哈爾濱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處罰,未實行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託步行街區管理機構實施處罰。第三十二條...
城市、鎮、村建成區以外的開發區、園區、旅遊風景區的管理機構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本區域內的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的具體工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發展和改革、城鄉規劃、城鄉建設、住宅保障和房產管理、國土資源、水務、環境保護、衛生、工商、...
1999年12月25日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公布的《哈爾濱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予以廢止。檔案發布 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5號 《哈爾濱市城鄉規劃條例》業經哈爾濱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1年7月...
我市的餐廚廢棄物總量大、易污染、難處理,處理不當可能出現利用餐飲垃圾飼養家禽家畜、回收加工食品、提煉地溝油等危及食品安全甚至生態安全的問題。餐廚廢棄物的規範管理及無害化處理,已成為城市管理主要任務。2017年4月20日《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3月2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告 《哈爾濱市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於2007年3月23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哈爾濱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已經2003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於2024年3月2日廢止。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內河管理,發揮其排水、除澇、行洪、蓄水功能,改善城市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