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指南

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指南

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是由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辦理指南
  • 類型:長期住房儲金
申請條件,貸款範圍,貸款限額,提供資料,測算方法,貸款利率,

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戶口、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且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單位職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公積金繳存者;
3、按照相關規定按月、連續、足額匯繳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從異地調入哈爾濱市的,在哈爾濱市繳存不滿6個月,但曾經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原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繳存證明後,繳存時間可以合併計算;擁有哈爾濱市戶籍,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持繳存地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在哈爾濱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建立賬戶1年(含)以上且沒有停繳、緩繳等情況;
4、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並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契約或協定。

貸款範圍

1、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自建住房(開發公司須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有關建設項目的公積金個人貸款合作協定);
2、二手自住住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建成年份須在20年(含)以內。
註:公建房、商服、車庫及其他非住房屋均不予辦理公積金個人貸款。

貸款限額

1、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一人為50萬元,兩人為70萬元;
2、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
3、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
4、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5、二手住房的購房總價款取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的最低值。
6、可貸額度超過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限額的,可申請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不含所轄外縣)最高限額一人為85萬元,兩人為105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限額一人為50萬元,兩人為70萬元;商業貸款最高限額為35萬元;
7、貸款年限為1-30年,且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建戶且連續繳存公積金5年(含5年)以上、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年齡可推遲至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計算。

提供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證明。(均可以到中心及其所屬辦事機構領取或通過公積金網站下載);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有效戶口、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3、按規定按月、連續、足額匯繳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個人建戶一年(含)以上的證明(持公積金個人賬號和身份證到中心及所屬各辦事機構查詢);
4、合法的購房契約或協定原件兩份,如購買的為經濟適用住房,須攜帶《經濟適用住房審批表》;
5、首付款收據原件及複印件;
6、借款申請人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還款賬戶(存摺或銀行卡);
7、二手房賣房人身份證、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存摺或銀行卡);
8、借款申請人有配偶且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須提供雙方戶口及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夫妻離異的須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調解)書等有效法律文書原件及複印件;
9、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兩張、六分方章各一枚。
以上複印件均要求A4紙複印

測算方法

1、根據以下要求測算(取最低值為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之和X12(月)X還款能力係數X貸款年限(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比例),但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2、還款能力係數為0.4 ;
3、借款申請人與共同還款人之間僅限夫妻;但未婚子女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可以考慮選擇同一戶口上的父母中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共同還款人須同樣符合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4、借款申請人或共同還款人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須將前一次的公積金貸款全部結清。

貸款利率

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現行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行。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現行公積金個人貸款基準利率標準為:1---5年 3.25%;6---30年 3.75%; 上浮的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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