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利益

和諧利益,是一個經濟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諧利益
  • 類型:經濟術語
涵義,維度,構成要素,實現條件,實現方式,

涵義

1、和諧利益與利益矛盾同生共存。
利益關係和諧是對立面統一及其最佳表現。和諧是協調一致的統一,是對立統一的高層境界。和諧雖包含著和對立統一相同的質和量方面的差異的統一,但這些差異的相容程度卻大為增高。在和諧社會中,雖然也存在著差異和矛盾,但各種差異不能離開統一而獨立地表現出來,否則就會破壞和諧。任何一個社會其成員之間和各類群體同類成員的集合之間都存在著差異、對立和矛盾,但它們之間又存在著互相依存的關係,從而使它們能夠在一定條件下共處於一個統一體社會之中。在某些情況下,各類群體之間的對立和矛盾會發展到十分尖銳的地步,甚至發生對抗,從而造成社會動盪,還可能導致社會質變。所以,“和諧”不僅是矛盾運動過程中“對立面統一”的表現,而且是“對立面統一”狀態中最佳階段的表現。和諧利益的起點是承認社會成員之間確實存在利益差異。實現和諧利益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將有差異的利益有效地協調在一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並不是要將這些差異消除,而是要利用這些差異,更好地發揮社會成員各自應有的作用。和諧利益並不是平均主義和諧觀。和諧利益與利益矛盾是共生的,矛盾源於利益。總而言之,和諧社會是包含著矛盾與差異的有機體,在和諧社會中“社會的各方面能夠在統一體內部相互貫通、協調運作、相互轉化和彼此融合……社會處在健康、富有生機和活力的和諧狀態之中”。一個社會出現各種矛盾和衝突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有效解決矛盾和衝突的機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要對各種“不和諧”現象進行調整和解決,促使社會和諧發展。
2、和諧利益是相對的。
和諧利益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沒有絕對的和諧利益。首先,和諧利益的衡量標準是相對的。在生產力發展的不同階段,和諧利益的標準可以不同。在不同的衡量標準下,所達到的和諧狀態肯定也是不同的。這意味著和諧有多種:有高度和諧,有低度和諧。我們要的是在發展中高度和諧。這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付出長期的艱苦卓絕的努力。其次,和諧利益的實現形式是相對的。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社會層次、不同的產業結構,和諧利益的實現形式可以不一樣。只有在具體條件下,從理論和實踐的相互結合上反覆摸索才能找到好的方式。最後,和諧利益的結果是相對的。也就是說,任何和諧都是有條件的,都是相對的,並沒有絕對不變的和諧。只要條件發生變化,原有的和諧狀態被打破,就需要對利益進行新的調節,以實現新的和諧。
3、和諧利益是動態的。
人與人之間的利益關係是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與之對應的是,和諧利益也是一個動態的實現過程。利益動態性和諧首先表現為人們對和諧內涵的理解是不斷變動的。社會發展有著不同的階段,在不同的階段,人們對和諧利益內涵的理解可能是不同的。利益的動態和諧是與生產力的不斷發展聯繫在一起的。社會生產力的變化與發展是利益關係和諧的第一推動力與首要決定因素。只有當社會生產力持續不斷發展時,才能對利益進行再分配,才能將有差異的利益有效地協調起來,進而達到和諧利益。因此,如果不發展社會生產力水平,僅從和諧出發依靠分配財富而滿足某些人的物質欲望,實現所謂的和諧,那將會陷入“無源之水”、“無米之炊”的狀態。
利益動態和諧同時也表明人類對和諧的追求是無止境的。人類社會總是要從一個相對的和諧走向更高級的另一個相對和諧。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目標與過程的統一,表現在它不僅是一種治國的理想、治國的方略、治國的機制,同時也是一種治國的結果。
4、和諧利益是歷史的。
這首先意味著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的歷史階段才能實現利益關係的和諧,而這一歷史階段指的是社會主義社會。包括兩方面含義:其一,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了和諧社會的本質,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性質規定了和諧社會的社會主要矛盾運動的和諧形式。如果說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社會內容的規定,那么和諧社會就是其形式的規定。其二,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其本質的規定不僅產生社會主要矛盾的和諧運動形式,而且會不斷再生產這種和諧運動形式。
和諧利益是歷史的同時也意味著只有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組織管理等各種條件成熟之後,把社會分裂成不同階級的對抗性的社會矛盾不再存在,任何個人的發展不再是其他人發展的障礙而是其他人發展的條件,人們實現了自由而全面的發展,社會也實現了從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的飛躍,成了自由人的聯合體,只有在那時,才“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歷代先哲乃至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理論家們所描繪的社會和諧與和諧社會才能真正實現。
5、和諧利益是具體的。
特定歷史階段利益關係和諧的內容是具體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利益的性質、特點和功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在社會系統進化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及其相互關係。總的看來,經濟、政治和文化三個利益的開放性是逐步發展的,相互之間的互動性也是不斷增強的。和諧利益要求我們全面把握利益的內在要求,針對不同社會發展階段和諧利益的不同要求部署工作的中心和重點。
總而言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當然也會有矛盾,但這種矛盾會在正當的反饋機制中得到反應和逐步解決,這是一個永無終點的過程,因此,和諧社會既是目標也是過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我們的治國理想,又是一種治國方略、治國機制,同時也是一種治國結果,實際上就是政通人和、國泰民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是靜態的完美,而是動態的協調,是目標與過程的統一。作為目標,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是完全一致的,與小康目標是完全一致的,與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總任務是完全一致的;作為過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具體的、歷史的,是分階段、有層次的,不是一蹴而就的,絕不能操之過急,急於求成。

維度

1、主體維度的和諧利益。
各種社會利益關係不是徒有形式的東西,它是主體追求利益的結果,也是主體實際利益的直接反映,利益關係的和諧首先是主體利益關係的和諧,只有主體根本利益保持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共同利益,縮小矛盾和衝突,實現社會和諧。主體維度的和諧利益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巨觀層次的主體和諧利益。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國家、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等等;第二,中觀層次的主體和諧利益。有地區與地區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工農城鄉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產業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以及產業內部的利益關係和諧,等等;第三,微觀層次的主體和諧利益。主要有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和諧,等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主體多元化,各種利益關係錯綜複雜,必須以追求各利益主體自身利益為主的綜合利益為出發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利益關係的制衡機制
2、客體維度的和諧利益。
利益客體是一個十分龐大異常複雜的體系,是由不同性質、不同特點、不同功能、不同類別的利益有機集合而成的,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對利益加以分類。客體維度的和諧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個別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間的和諧利益;第二,階級利益、民族利益和國家利益之間的和諧利益;第三,經濟利益、政治利益與文化利益之間的和諧利益;第四,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將來利益和既得利益、根本利益和具體利益、現實利益和理想利益之間的和諧利益。
3、主體與客體綜合維度的和諧利益。
利益主體和利益客體之間是一種主體對客體的對象性關係,這種對象性關係是指利益主體在一定的條件下對利益客體的認識、改造、利用、占有消費,以及在這個過程中對利益客體的吸收、同化過程。利益主體與利益客體綜合維度的和諧包括兩層含義:首先,利益主體與利益客體結合方式的和諧。利益主體與利益客體結合方式的和諧即利益實現路徑的和諧。在合乎正義的公平分配製度下,利益主體付出努力也獲得相應的利益,必將激發其更大的勞動積極性,從而不斷提升可供分配產品的豐裕程度,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反,對整個社會而言,當人們的主觀利益期望與客觀實現之間的差距,抑或所付出的努力與所獲得的利益之間的差距突破其心理承載力時,極易爆發利益衝突。著名的J曲線理論J-Curve Theory對此做了圖譜式註解。其次,個體的身心和諧。個體的身心和諧也稱神形合一,這首先是主張個體要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態對待利益,但當人們的利益心理產生波動,特別是利益心理失衡時,對於社會和諧而言則潛伏著深層的威脅。
上述利益關係是相互交織、錯綜複雜的。
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個人必然也必須分化組合形成相對穩定的利益共同體,才能更好地實現自身利益,這個相對穩定的利益共同體就是利益群體。所謂利益群體,是指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具有大體相同的利益要求,持相對共同的利益態度的利益主體的集合,如階層、家族、民族、國家、共同體等。不同的利益群體具有不同的甚至相互矛盾的利益要求,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是社會利益矛盾的主要方面。相對於獨立的個人利益主體而言,利益群體具有追求和維護本利益群體成員利益的強大力量,在利益衝突和利益競爭中更具競爭力。利益的關係屬性也決定了個人往往是以參與利益群體的方式參加利益競爭和通過利益群體實現個人利益的。各類利益主體不僅發生縱向聯繫,而且還發生橫向聯繫,這些利益主體互相作用、互相影響、互相制約,形成一個縱橫交錯的立體網路式的利益關係。利益關係的錯綜複雜與和諧利益的多維度,使得我們實現和諧利益的任務更加艱巨。

構成要素

利益關係和諧需要三大構成要素:豐富的物質財富、健全的制度和普遍的精神文明。
1、豐富的物質財富是利益關係和諧的基礎。
經濟活動是社會系統存在和演變的物質基礎,在社會發展的一定歷史時期內,由於社會生產力水平是一定的,因而所創造的社會財富總是一定的。在這種情況下,必然會產生財富和資源有限性與人們的利益需求無限性之間的矛盾,這就導致利益矛盾和衝突成為社會的常態,最終破壞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因此,經濟成長是利益關係存在的物質基礎和前提條件。我們要實現社會和諧,必須在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協調和整合人們之間的利益關係。同時必須指出,經濟成長並不意味著社會利益關係的必然改善。早在1954年,美國經濟學家西蒙·庫茲涅茨在擔任美國經濟協會會長的就職演說中就對經濟成長中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進行了開創性分析。他在研究了若干國家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數據以後指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長期趨勢可以假設為:在前工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轉變的經濟成長早期階段會迅速擴大,爾後是短暫的穩定期,然後在增長的後期階段會逐漸縮小”。這就是著名的庫茲涅茨“倒U型假說”。哈佛大學教授錢納里等對全世界66個收入水平各不相同的國家的研究表明,經濟成長只有在超過人均國民生產總值一定的水平之後,才會對收入分配產生積極的影響。
2、健全的制度是利益關係和諧的保證
制度的本質是協調社會利益關係的規則。首先,制度的功能在於為經濟社會提供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係的機制。制度之所以能發揮協調利益關係的功能,關鍵的一點就在於制度通過正式規則和非正式規則的互動作用為利益主體提供一定的激勵約束機制,從而發揮協調社會利益關係的作用。
其次,公平正義的制度才能為和諧利益提供保證。
從總體上講,一個健全的制度將儘可能使每個利益主體的權利責任明確並相互對稱,使個人努力與個人報酬對等,“使個人的收益率不斷接近社會收益率”,使個人主要通過“生產性努力”而不是“分配性努力”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從而使人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為直接導致產出的增加和經濟效率的提高,即社會福利總水平的提高。反之,一個不健全的制度由於缺乏一套將人們的最大化行為不斷引向社會性或生產性活動的制度化激勵與約束機制,因而參與者的最大化行為不僅“不能導致產出的增長”,相反會增加社會交易成本如扯皮和內耗,誘發大量機會主義和不負責任的經濟行為,導致資源配置浪費和社會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的扭曲及人們利益心理預期的錯位,從而使經濟成長長期鎖定在無效率狀態。
最後,基本經濟制度對和諧利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所有制類型對社會利益的和諧性起著根本制約作用,所有制的具體形式也是和諧利益的重要制約因素,以公有制為主體的所有制結構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經濟基礎。建設和諧社會必須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完善公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進行較大力度的調整。
3、普遍的精神文明是利益關係和諧的前提。
統一的指導思想是激勵全體人民團結奮鬥的精神支柱,共同的理想信念是維繫社會和諧的精神紐帶。沒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沒有良好的道德規範,是無法實現社會和諧的。所以,如何在社會大眾意識形態中引導和培育高尚的道德理念,普遍提升大眾的精神文明水平將成為構建和諧社會最重要的歷史任務。正視我國當前處於改革開放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現實社會形態,樹立和提倡一種既體現高尚文明理想,又切合社會實際狀況,有利於社會和諧的道德理念,是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大舉措。培育和諧精神,倡導和諧理念,在全社會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範,可以不斷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親和力,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和文化生態。

實現條件

1、利益均衡是利益關係和諧的必要條件。
和諧社會絕不是沒有利益衝突的社會,相反,它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衝突,並由此實現利益關係趨於均衡的社會。現代社會建立在利益多元化基礎之上,多元利益格局下的利益均衡應當是這樣一種利益格局,在這種利益格局下,各種利益要求都得到平等的關懷,利益矛盾相對穩定,各種利益關係和諧地處於一個利益體系中,共同享有社會繁榮的成果,達至不同利益之間相互合作的穩定狀態。因此,利益均衡就是利益體系中的各種矛盾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內,各種利益訴求之間達到一種勢均力敵的狀態,因而整個利益格局之間保持一種相對穩定的態勢。
利益均衡不僅是社會成員財富收入和物質流向的合理配置與運行,也是社會財富和社會利益在表達、分配、協調和保障諸領域整體意義上的制度構建。所以,利益均衡要求我們在不同的利益關係之間尋找平衡點,儘可能地調整好利益體系的內外部矛盾關係,把利益衝突減少到最低限度,儘可能地保持利益體系的穩定和利益格局的平衡。當然,利益均衡不是利益均等,也不是利益的平均分配,而是按社會各利益主體都能接受的方式和規則進行資源配置,是要求各利益主體的利益格局大體合理,不至於過分失衡,以至於引起社會衝突。
利益均衡的關鍵是利益分配公正,權利資源的平等分配是實現利益均衡的重要前提。利益均衡實現的根本途徑要靠建立健全各種利益整合機制。和諧社會應是各方面利益關係得到均衡和協調的社會,保持社會和諧歸根到底是要調整人們的利益關係,協調利益衝突,實現利益均衡。其根本途徑是進行利益整合,建立健全利益整合機制。利益整合能否取得實質性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利益整合的具體制度和機制建設情況,正是一個個具體的制度和機制構成了利益協調機制的基礎。
2、利益共享是利益關係和諧的充分條件。
人們從事經濟、政治文化活動無不出於對利益的追求,沒有利益,人們從事社會活動就喪失了目標,社會主義社會也概莫能外。因此,社會發展的中心目的就是讓社會的因子——人,全面享受社會發展的成果,亦即利益共享。
每個人都必定是生活於社會共同體中,儘管各個共同體的組織形式可能迥然不同,但有一點卻是相通的:每個成員必須真正關心其他所有成員的福利,有責任和義務採取各種措施和辦法為遭受苦難的成員減除痛苦。有理性的個人會利用有用的資源了解其同伴的需要和願望,他們願意調整自己的利益以符合他人的需求。因此,共享利益有其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個體基礎。當然,這裡所說的“共享利益”中的“共享”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平均主義、吃大鍋飯,也並非簡單的將國家的財富平均地分給每個人。
既然共享利益是社會和個體的需要,就必須在國家的政策和制度中有所體現。包括兩方面:一是在現代化進程中,每個人都能從政府的任何決策和制度中獲利。政府本身必須體現公平正義,使每個人都能利用政府的決策或制度憑藉自身的能力獲取自己的一份收益,都能從中獲得自己的發展空間;二是人們如何從社會的再分配中共享利益,包括國家對收益進行再分配時的直接物資補貼,以及政府再投資對人們生活質量的提升等。

實現方式

1、利益關係的自發和諧。
重農主義者弗朗斯瓦·魁奈依據自然秩序理論提出了實行經濟自由的主張,即為自然權利所規定的,在不妨礙別人的情況下實行經濟自由,“是增加社會財富和私人財富的重要條件”。他把每個人都追求個人利益會導致普遍幸福作為自己的前提,認為人們自己比那些決定政策的統治者更明確自己的利益,“只有自由和私人利益才能夠使國家欣欣向榮”。亞當·斯密認為,在自利動機下,“看不見的手”,也就是市場機制消除了個人利益社會利益之間的矛盾,自然會對社會做出貢獻,增加社會福利,在追求個人利益的過程中實現社會利益,因此,政府是不應當對經濟生活進行干預的,如果政府制定規章制度和採取措施對經濟生活加以干涉和限制,不僅沒有好處,反而會對社會造成災難。巴斯夏認為市場經濟是和諧的、協調的,而不是對抗的、不相容的,經濟學派應以利益的自然和諧為出發點,“社會世界的普遍法則是和諧協調的,這些法則從各個方向趨於完善人類”。巴斯夏主張經濟自由,“對於彼此必然和諧的利益和相互必然相抗的利益,解決方案應該完全不同。”“彼此必然和諧的利益,應由自由來解決;相互必然對抗的利益,則需藉助強制來解決。對於前者,不加干預即可;對於後者,則必須加以阻撓。”
自發和諧論者的思想觀點有一個共同的方面,即強調經濟自由主義,強調市場機制對於實現和諧的重要作用,反對政府干預,市場經濟制度中各群體間的利益將是自然和諧的,那么就不需要人為的干預,只要遵從這種自然秩序,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就會自然和諧統一。
2、利益關係的人為和諧。
與自發和諧論者相反,人為和諧論者認為利益不可能在自由市場經濟基礎上自動實現,必須通過外在的社會規範約束實現,這些外在的社會規範主要是指法律規範和市場規則,主張政治家必須通過適當的法律關係尋求利益的“人為的和諧”。福利經濟學代表人物庇古認為政府干預是實現資源最優配置、利益達到和諧的必要手段,政府要以收入分配均等化為目標對自由市場自發形成的收入分配進行干預以協調利益關係。凱恩斯也指出,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個人利益往往難以自動均衡為社會經濟利益,必須藉助政府力量,將市場計畫結合起來,通過政府的巨觀經濟政策協調個人經濟利益關係,從而實現經濟關係的和諧。
自發和諧論者實質上是強調通過市場自發規則功能的發揮,喚起經濟主體內心的法則,實現經濟主體的“自律”,從而達到經濟主體之間利益關係的和諧;而人為和諧論者強調市場機制在協調社會利益關係實現和諧利益方面存在的諸多缺陷,因而應強調外在人為規則的作用,通過外在規則的約束實現“他律”,維護和實現利益關係的和諧。但是事實上二者並不是對立的,而是可以統一起來的,統一起來的關鍵在於市場機制與政府調節的協調。因此,在我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過程中,既要重視硬體建設,又要重視市場軟體建設,將市場機制和政府調節相結合,完善和諧社會建設的規則體系,通過人為規則和自發規則的協調實現人為和諧與自發和諧的統一,最終實現由利益衝突向和諧利益的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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