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利益整合機制
- 類型:經濟術語
必要性,原則,建立,
必要性
隨著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開放政策的實行, 我國的利益關係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變化是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反映了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性。但我們必須注意到, 利益原則本身是一柄雙刃劍, 一方面,它所提供的利益激勵機制極大調動了廣大人民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對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 另一方面, 它又衍生出了利益分配不公、利益差距過大及利益矛盾尖銳化等問題, 從而對中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1、利益主體多元化
改革開放前, 我國是一個大一統的一元化社會,社會利益主體單一, 社會主體之間的利益分配呈現平均主義狀態。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 利益關係從統合走向分解,利益平均化的態勢被逐步打破,利益主體呈多元化趨勢, 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① 原有的利益主體不斷分化, 如工人階級內部可分為知識分子群體、機關幹部群體、企業經營者群體、普通職工群體、特殊困難群體以及外來勞動者群體等, 而農民階級內部, 由於非農化進程的加快, 傳統意義上的農民逐漸減少, 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正在逐漸融入其他利益群體之中。②新的利益主體產生。出現了諸如“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不同的利益主體, 必然導致不同的權利意識與政治訴求, 在維護自身既得利益與預期利益的過程中, 也必將存在分歧、矛盾甚至衝突。
2、益來源多樣化
在計畫經濟體制下,所有制單一,政府代表國家成為占有、支配社會資源的唯一主體, 實際上掌握著社會利益資源的支配權, 人們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資源都來源於政府的分配。而改革開放以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要求社會利益的分配由市場來調節,經濟利益來源日益多元化。以城鎮職工為例, 就有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身份收入等。由於利益來源的多樣化, 再加上社會資源的稀缺性, 各利益主體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必然產生利益競爭、利益磨擦和利益衝突, 從而導致社會利益關係的不協調日益明顯。如城鄉之間、乾群之間、勞資之間、不同行業之間的矛盾在有些地區非常突出。
3、利益差距擴大化
改革開放以來, 人們的物質利益需求得到了較大滿足, 基本上擺脫了絕對貧困, 但相對貧困卻在加重,社會公平與效率的矛盾凸顯。2004 年中國基尼係數超過了0.465 ,2005年逼近0.47,早已突破國際公認的警戒線。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0%的富裕家庭的家庭財產總額占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財產總額占全部居民財產的1.4%。貧富差距的擴大化,雖然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 但這種趨勢仍然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 由於社會轉型的非規範性, 這些社會財富的積累過程明顯帶有不公平甚至不道德的因素, 從而引起社會心理的普遍失衡, 廣大農民、下崗工人、低收入階層等弱勢群體產生了強烈的被剝奪感, 不滿情緒彌散, 甚至產生報復社會的心理和行為, 一些地方出現的富豪被殺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們對於貧富分化的心態。
4、利益矛盾尖銳化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 多種利益主體並存, 社會利益關係的不同步性和不均衡性日益明顯, 人民內部利益矛盾日益複雜化。具體表現在兩方面: 一是不同社會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交織在一起, 相互滲透, 形成了十分龐雜的矛盾網路, 牽一髮而動全身; 二是人民內部利益矛盾對抗性增強。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越來越多地集中在一些與人民民眾的直接利益相關的最為敏感的問題上, 如果對這些利益矛盾定性不準, 處理不及時、不得當, 就會導致行為衝動和失控, 使矛盾激化, 甚至產生對抗性結果, 進而影響社會穩定。近年來,群體性事件大幅上升, 由1994 年的1 萬起增加到2003 年的6 萬起, 規模不斷擴大, 參與人數從73 萬多人增加到307 萬人, 集體上訪、聚眾阻塞鐵路、公路交通, 衝擊黨政機關等事件逐年遞增。路交通, 衝擊黨政機關等事件逐年遞增。
目前, 我國人均GDP已超過1 000美元, 按照世界經濟發展規律, 這標誌著我國進入了一個關鍵階段, 既存在著進入“黃金髮展期”的可能, 也存在“矛盾凸現期”或“拉美化”的風險。特別是今後10 年可能是中國改革歷史上至為關鍵的高風險時期, 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危機, 隨時可能找到突破點而爆發。在這個關鍵時期, 黨中央高瞻遠矚地提出要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和諧社會是一個利益 大體均衡的社會, 利益過度分化及其引起的利益矛盾的尖銳化與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是相悖的。因此, 強化社會利益的整合力度, 構建和諧的利益整合機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原則
1、公平公正的原則
公正是人類社會具有永恆價值的基本理念和維繫社會秩序的行為準則, 正如羅爾斯所說:“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 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公平公正是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 也是構建和諧的利益整合機制的根本原則。社會公正就是社會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體社會成員之間平等合理地分配。我國社會的轉型拋棄了長期以來以先賦身份決定社會地位的觀念, 這是一大進步。但因起點和規則的不平等產生了機會的不公平, 同時, 由於政府職能轉換滯後和政府調控能力的不足造成二次分配的不到位, 又不可避免地加劇了結果的不平等。改革的成本承擔和收益回報之間的非對稱性日益明顯, 承擔大部分改革成本的群體並未得到應有的收益回報, 其中一部分人反而更加弱勢化, 這是有悖公正原則的。因此, 利益整合的重點應放在關注弱勢人群的生存和生活質量方面。
2、統籌兼顧的原則
統籌是整合的中介和必由之路, 執政黨和政府的統籌意識和能力越強, 就越能有效整合各種利益關係, 推進社會的和諧。統籌兼顧原則要求在整合利益矛盾時, 不能為了一方利益而犧牲或拋棄另一方的利益,而應兼顧之。換言之, 不能“弱肉強食”、“贏家通吃”, 而應努力追求“共贏”。在設計制度、制定政策及處理各種問題的過程中, 要注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認真考慮各方面的利益, 找準最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的人具體利益的平衡點, 決不能顧此失彼, 更不能厚此薄彼, 使一部分人大獲其利, 另一部分人則深受其害, 甚至失去生計, 要確保最廣大人民民眾能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3、民主法治的原則
“民主問題和利益問題有著天然的、內在的聯繫,民主本身就是追求利益平等的產物和實現機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 民主政治已成為社會各階層通過廣泛的政治參與來表達和實現自己利益的重要途徑,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只有在民主的基礎上, 通過科學的途徑和方法集中最大多數人的智慧, 才能建立一種能夠最大限度地、最及時反映社會絕大多數成員意志和要求的、信息對稱的決策機制和體制, 從而保證在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的基礎上, 對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加以整合。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因此, 要健全法制, 有效地運用法律這一社會控制的最高手段對利益進行分配並權威性協調、化解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 為利益關係的順利調整提供法律保障。
4、循序漸進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