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積極性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揮主觀能動性的程度。它包括: (1) 勞動態度。它是勞動積極性的核心,決定著勞動行為的發生、發展及變化;(2) 勞動行為。它是勞動積極性的實體,能直接反映勞動者的內在動力以及這種動力的大小;(3) 勞動效果。它是衡量勞動積極性的巨觀標誌,如勞動 (工作) 效率的高低,產品 (勞務) 質量的好壞,勞動耗費的多少等。要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必須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方針,並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
正文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實行按勞分配,是對勞動者進行物質鼓勵的主要方式,是從物質利益上調動勞動積極性的主要途徑。此外,舉辦勞動保險和社會福利事業,改善勞動的物質環境等,也是從物質利益上調動勞動積極性的重要途徑。
為了最有效地、長期地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必須把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有機地結合起來。精神鼓勵的作用和物質鼓勵的作用是相互補充、相輔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