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

《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經2014年9月16日周口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主任會議通過。該《意見》分代表開展活動和聯繫人民民眾的方式;常委會要加大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力度,進一步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等制度;人大代表要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原選舉單位及選民的監督;切實加強對代表的管理,進一步做好對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4部分1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
  • 公布機關:周口市人大常委會
  • 通過時間:2014年9月16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4年9月16日,周口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主任會議通過《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

意見

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
(2014年9月16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主任會議通過)
周人常〔2014〕17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鞏固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密切省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與人民民眾聯繫、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的若干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代表開展活動和聯繫人民民眾的方式
1.代表聯繫人民民眾以集體活動為主,以代表小組活動為基本形式。代表在閉會期間以代表小組為基本形式,開展活動,聯繫人民民眾。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按照代表的意願和便於組織活動的原則,採取全國、省、市三級人大代表聯合或單獨編組的形式,將代表編為若干小組,每組原則上15人左右;縣級人大代表與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合編的,每組原則上20人左右。每組推選組長1名,副組長1-2名,負責聯繫和組織代表活動。代表小組活動要有制度、有計畫,每年開展活動2-3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l天。代表小組要採取走訪、座談等形式,深入基層,深入民眾,傾聽民眾的要求和呼聲,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代表小組活動的指導。
2.積極參加視察,廣泛聯繫民眾。代表視察是代表與人民民眾保持密切聯繫的重要方式。代表視察可以採取集中、專題、代表個人持證視察等形式。代表個人持證視察應事先與當地人大常委會聯繫,作出安排。代表視察要注重實效,既要把握全面,又要突出重點,通過聽取匯報與實地察看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看好的方面與看薄弱環節相結合,深入農村、城市社區和企業等基層,切實掌握社情民意,及時將人民民眾對一些重要問題的意見和看法反映上來。
注重代表視察成果的運用。代表將視察過程中了解到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意見建議形成視察報告,由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轉交市“一府兩院”研究辦理,也可以代表議案建議的形式提交代表大會。對在視察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可在視察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必要時提請主任會議審議,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落實,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要及時向常委會會議或主任會議報告,同時反饋代表。
代表視察是代表的法定職責,代表應積極參加。
3.發揮專業代表小組優勢,積極參加代表專業小組活動。代表專業小組是以市人大常委會各相關工作委員會為單位,根據委員會的職責組建的法制、經濟、農業農村、文化旅遊、教育科技、城建環保等專業小組。市人大代表要根據自身專業工作特點和興趣積極參加代表專業小組,並應邀按時參與相關工作委員會圍繞本委員會年度業務工作開展的執法檢查、視察、專題調研等活動。
4.應邀參與常委會信訪工作,擴大聯繫人民民眾渠道。市人大代表每年應邀參與市人大常委會接待民眾來訪工作。代表參與信訪工作以接待來訪民眾或查閱民眾來信為主要形式,不直接處理問題。對在接訪中發現的帶有共性和普遍性問題,可以議案、建議的形式提出,交有關部門研究處理。代表可以參加由信訪部門組織的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信訪事項進行專題調研,促進信訪問題的解決。市人大常委會信訪部門要合理安排代表接待民眾來訪,每季度安排1次,每次安排2-3名人大代表。
二、常委會要加大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力度,進一步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等制度
5.要注重發揮代表議案建議在監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制定常委會年度監督工作計畫時,緊密結合代表議案建議中高度關注的問題,確定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詢問等監督議題。在圍繞監督議題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相關工作時,邀請提議案建議代表參加。
6.要進一步加大代表議案建議督辦力度。建立常委會分管領導牽頭,相關工作機構、辦事機構參加,代表工作部門協調的綜合督辦機制;完善議案建議辦理情況通報制度,加強與提出議案建議代表的聯繫和溝通,了解掌握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滿意率的真實情況;將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關於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由書面匯報改為口頭匯報,提高建議辦理的透明度和實效性,積極推動代表議案建議辦理由“答覆型”向“落實型”轉變。
每年根據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民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確定一批重點建議,進行重點督辦,一抓到底,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常委會相關工作委員會在重點督辦代表建議時,應當邀請提出建議的代表全過程參加督辦活動。
7.要進一步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等制度。為擴大代表在聯繫人民民眾過程中所收集問題的反映渠道,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注重通過聯繫代表、接待代表等活動收集代表在聯繫人民民眾中了解的問題。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每人聯繫2名基層市人大代表;常委會主任、副主任接待市人大代表以預約、即席接待為主,也可以在外出調研、檢查時,同當地的市人大代表座談或走訪代表,聽取基層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結合常委會會議審議的重點議題,每次邀請熟悉相關情況和專業的3名以上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審議時應當注意安排列席代表發言,要吸收和反映列席代表的意見建議。
三、人大代表要自覺接受人民民眾和原選舉單位及選民的監督
8.加強與原選舉單位的聯繫,廣泛聽取原選舉單位、代表和人民民眾對代表履職的意見。每名市人大代表按照地域就近、行業相近和聯繫方便的原則,固定聯繫3-5名原選舉單位的縣級人大代表。代表可以通過參加會議、座談、走訪、電話和網際網路等形式,也可應邀參加原選舉單位人大常委會組織的“代表接待日”、“代表進社區”等活動,聽取、回答原選舉單位、代表和人民民眾對代表履職情況的意見和詢問,接受監督,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市直下派代表每年至少回原選舉單位參加代表活動1次。市人大代表可應邀列席原選舉單位的人大常委會會議。
9. 人大代表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嚴格要求自己,進一步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聯繫。要強化職務意識、代表意識、責任意識,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人民民眾,深化聯繫民眾內容,豐富聯繫民眾方式,積極了解、反映人民民眾的意願和呼聲,主動宣傳、推動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執行,努力做到識民情、知民意、解民憂、化民怨。要將聯繫人民民眾與執行人大代表職務緊密聯繫,與人大依法行使職權有效銜接,善於從人民民眾反映的問題中,抓住主要矛盾和問題,綜合運用審議、詢問、提出議案建議等工作方式,通過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分層分類推進問題的解決,不斷提高聯繫人民民眾的實效。要把依法執行人大代表職務與從事個人職業活動區別開來,不借執行人大代表職務進行個人的職業活動,不接受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出資贊助。對涉及國家秘密的事項,不對外泄露。人大代表個人不得用執行代表職務干涉具體司法案件。
10.建立代表聯繫人民民眾的約束和激勵機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職檔案。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以代表小組為單位,組織人大代表每年定期向選舉單位和人民民眾進行述職,報告履行代表職務的情況。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部門共同做好代表履職登記和統計工作,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及時做好本縣市區的市人大代表活動的登記和統計。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部門要根據統計情況,逐步建立代表履職檔案的通報工作,適時與每年年初將市人大代表上年度履職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原選舉單位、人大代表所在單位等有關方面通報。代表履職情況將作為換屆時代表連任的重要依據。認真總結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工作的經驗、做法,每屆對履職先進個人、優秀代表小組、優秀“代表之家”、優秀代表議案建議進行表彰。
四、切實加強對代表的管理,進一步做好對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
11.健全制度,加強教育和管理,進一步規範市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職務行為。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加強和改進對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作為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務求取得實效。堅持代表培訓教育制度,確保代表任期內輪訓一遍,不斷提高代表素質;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聯繫選民及述職評議等制度,組織代表簽訂履職承諾,督促代表密切聯繫民眾,認真執行職務,自覺遵紀守法。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關規則、辦法等教育管理人大代表。對未經批准兩次不出席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依法終止其代表資格;對於不忠實履行代表職責,不認真行使代表權力,或者違法違紀的勸其辭去代表職務;對於道德敗壞、違法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的,由原選舉單位罷免其代表職務;對構成犯罪的,按程式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繼續推進代表之家、人大代表活動室建設。大力推進“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等人大代表開展履職活動平台建設,並將其作為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的主要視窗。要認真總結完善“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等開展活動的經驗與做法,將“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作為人大代表直接聯繫人民民眾、接待選民的主要載體。採取適當給予經費補貼的方式,促進“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陣地建設。“代表之家”、“代表活動室”要有明確標識,並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提供一些必要的學習資料。
13.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以常委會公報、《周口人大》雜誌、周口人大網站、《人大工作》等為平台,及時向代表通報工作安排、重要活動、代表議案建議辦理等情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每年年中、年末應向人大代表通報年度工作情況,並及時向人大代表提供經濟社會發展及與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工作信息資料,確保人大代表的知情知政權。
14.為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提供經費和時間保障。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步提高代表活動經費標準,並列入本級財政予以保障。市人大常委會要保證代表活動經費專款專用。無固定工資收入的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根據情況由本級財政給予適當補貼。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所需經費從代表活動經費列支。
15.加大對代表密切聯繫人民民眾事跡的宣傳力度。開辦好《周口人大》和周口人大網站的代表工作專欄,加強深度報導。協調市《周口日報》、《周口晚報》、周口電視台周口人民廣播電台等新聞媒體,通過採取開辦專欄、專刊、舉辦相關活動等形式,加大對代表履職情況和聯繫人民民眾事跡的報導,積極營造人大代表密切聯繫人民民眾的良好社會氛圍。
16.進一步加強代表工作隊伍建設。各級人大常委會要高度重視人大代表聯絡機構建設,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建立健全代表聯絡機構,密切代表同人民民眾聯繫”的要求,完善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鄉鎮人大工作機構直接承擔著人大代表聯繫人民民眾的大量服務工作,應當健全機構,配齊專職工作人員,組織好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要通過健全的機構和專門的人員配備,以適應人大代表聯絡機構的工作法律性、政治性、政策性、時效性、基礎性強,日常工作面廣量大的實際情況,確保在本級人代會期間和閉會期間為代表依法從事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必要的服務保障。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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