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開展專業代表小組活動的實施意見

周口市開展專業代表小組活動的實施意見

(2009年6月16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

為更好的發揮代表作用,利用代表的專業優勢,凝聚並汲取各個行業的集體智慧,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就組建周口市人大專業代表小組和開展專業代表小組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口市開展專業代表小組活動的實施意見
  • 通過時間:2009年6月16日
一、法律依據,二、組織形式,三、組建原則,四、工作職責,五、活動形式,六、活動保障,

一、法律依據

《代表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本級或者下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協助下,可以按照便於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組成代表小組。”

二、組織形式

專業代表小組是指地方各級人大在閉會期間依託常委會各辦事機構、工作機構,按系統將一部分專業相近的代表集中起來履行職責的一種組織形式。

三、組建原則

專業代表小組由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牽頭組建,每個專業代表小組一般9—12名成員,小組成員應是有關方面工作的專家或是長期從事某方面工作的人員,對該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業務比較了解。各辦事機構應根據代表所學的專業和自身特長,打破原來按照選舉單位分組的模式,組建專業代表小組,並事前廣泛徵詢代表意見。

四、工作職責

各專業代表小組應結合各牽頭工作機構工作職責和小組專業特點,圍繞年度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制定年度工作計畫,深入開展調研、視察、檢查等,積極為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專項議題以及作出相關決議、決定提供建議意見,督促國家機關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更好的完成人代會確定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五、活動形式

(一)開展會前視察。每次人代會召開前,各專業代表小組根據會議議程和有關問題分別有針對性地組織視察和檢查,為會議審議各項報告和提出議案作準備,提高人代會議案和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質量。
(二)大會期間開展專題審議。市人代會期間,在按代表團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的基礎上,各專業代表小組專門安排時間,分別圍繞各自對應的“一府兩院”工作報告的相關內容進行審議,提高審議質量。
(三)開展專題視察調研。圍繞常委會審議議題和“一府兩院”有關重點、難點工作進行視察調研,為常委會審議和“一府兩院”改進工作提供建議意見。
(四)根據人大常委會的安排,參加執法檢查、專題調查等活動或有關會議。
(五)加強與選民的聯繫。採取召開座談會、走訪選民等多種形式,經常聽取原選區或選民意見,反映民眾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本級政府解決民眾迫切要求解決的問題,為民眾辦好事、辦實事。

六、活動保障

(一)專業代表小組開展活動前,要制定具體的活動安排並上報牽頭工作機構,由各牽頭工作機構負責通知代表所在單位,各單位要按照《代表法》規定為代表提供時間、待遇等方面的保障。
(二)市人大常委會須將年度工作安排印發各專業代表小組,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須根據常委會重要審議議題和事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組織專業代表小組進行調研和研討,提高人大調研質量,使人大審議和決議、決定更加民主化、科學化。
(三)市人大常委會在開展專題視察、執法檢查等工作時,可根據活動內容,邀請相關的專業代表小組參加,集思廣益,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意見。
(四)市人大常委會在計畫組織各種視察、專題調研、專題審議等活動時,應提前一周把活動時間、內容等通知擬邀請的專業代表小組,以便代表安排好工作,確保按時參加活動。
(五)各專業代表小組除參加人代會、常委會前的集中活動和常委會安排的活動外,自行安排的集中活動不能少於四次。
(六)專業代表小組開展活動時,市人大常委會各辦事機構、工作機構要為其提供方便和必要的服務。
(七)活動結束後,由牽頭的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將專業小組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活動內容、提出的建議等情況進行匯總,做好記錄,載入代表履職檔案,並形成書面報告,交選工委存檔。每年年終,要對活動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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