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安排意見

關於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安排意見(2003年5月1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安排意見
  • 外文名:On the arrangement of the leading comrades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zhoukou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to participate in the important activities.
  • 通過時間:2003年5月15日
關於周口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的安排意見
(2003年5月1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通過)
為確保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的各項活動順利進行,保證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有序運轉,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精神,特就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活動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市委或市委、市政府聯合召開的會議、組織的活動,需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的,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根據要求請示相關領導同志參加。
二、市政府、市法院、市檢察院召開的會議或組織的活動,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的,一般情況下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提出,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視會議或活動內容請示相關領導同志參加。
三、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省駐周單位開展的正常工作或活動,原則上不要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確需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的,部門或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聯繫,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統一考慮是否請示有關領導同志參加。
四、縣市區及以下單位組織的活動,邀請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參加的,該項活動必須是全市或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活動,並以縣市區(黨委或人大、政府)名義書面與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聯繫,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統一考慮是否請示相關領導同志參加。
五、市人大常委會各委、室赴縣市區開展的工作或組織的活動,需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主持或參加的,相關委室應提前告知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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