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喜燈,中國民俗活動。燈火在祀神禮節中是作為光明喜樂的象徵。從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潮汕家家戶戶有點燈、吊燈的習俗。因潮語“燈”和“丁”同音,點燈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認為點燈即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們紛紛提著燈籠、備齊紙銀香燭,到鄉中神廟點火,回來分別吊在家裡的神龕和床頭,這叫做“吊喜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吊喜燈
- 性質:中國民俗活動
- 活動日期:正月十一到正月十八
- 鼎盛日期:宋
簡介,簡介,意義,由來,歷史,發展,傳說,習俗,游花燈,做丁桌,求喜物,行橋度厄,搶雞肉,看新娘,擲喜童,盪鞦韆,斗畲歌,猜燈謎,踩高蹺,舞獅子,目的,意義,
簡介
簡介
意義
特別是元宵此日,因潮語“燈”和“丁”同音,點燈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認為點燈即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們紛紛提著燈籠、備齊紙銀香燭,到鄉中神廟點火,回來分別吊在家裡的神龕和床頭。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後生了男孩子,農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須挑起一對紅燈籠,並在燈屏下貼著紅紙寫上姓名,歡天喜地掛到鄉中宗族祠堂的燈架上,以此象徵著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著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燈籠里點燃蠟燭,使燈籠通紅,一面接受周圍鄉人的祝賀。元宵夜更是莊嚴、熱鬧。
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後生了男孩子,農曆正月十三起家人就必須挑起一對紅燈籠,並在燈屏下貼著紅紙寫上姓名,歡天喜地掛到鄉中宗族祠堂的燈
架上,以此象徵著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著孩子到祠堂中,一面往自己的燈籠里點燃蠟燭,使燈籠通紅,一面接受周圍鄉人的祝賀。元宵夜更是莊嚴、熱鬧。
由來
歷史
宋代,吊喜燈節無論在規模和燈飾的奇幻精美都勝過唐代,而且活動更為民間化,民族特色更強。以後歷代的元宵燈會不斷發展,燈節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唐代的燈會是“上元前後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後加了兩日,明代則延長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滿族入主中原,宮廷不再辦燈會,中國民間的吊喜燈節卻仍然壯觀。日期縮短為五天,一直延續到今天。
發展
燈在台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台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遊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遊走,好生男孩)。
在潮汕鄉村,上年生過男孩的人家,元宵夜要點燈,還要在祠堂設宴請客,以慶“出丁”,俗稱“做丁桌”。 宴客時有兩種席式,一種叫“龍船席”即用好多隻方桌連結起來,客人圍在兩旁吃飯,形同劃龍船;另一種叫“走馬席”,即無論親朋疏厚,認識不認識的人都可以進來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擺上菜色,招待另一批客人的來臨,接連不斷。這後一種席式一般是較有錢且較慷慨的人家
才會這么做。在舊社會,潮人攀比心強,死愛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辦丁桌,並以辦得體面為榮。即使是貧困人家,為了不失面子,便四處借錢,造成負債累累,或者是忍痛賣了哥哥,將所得之錢銀用來應付沉重的辦桌費,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生阿細賣阿大”這一俗語的來歷。解放後,由於時代的前進,思想在進步,潮人雖仍有元宵辦丁桌的習俗,但多改為在自家裡進行,且單限於宴請較親的親戚和較好的朋友,豐儉由人,無人計較。 元宵此日,鄉村中多有設壇拜神活動。各神廟宗祠燈火齊明,煙霧瀰漫,善男信女爭先參拜,擁擠異常,熱鬧非凡。神壇前所擺設的雞、鵝、鴨、糖果、米果品、花燭、大吉(潮州柑)等祀品被視為神物。參拜的男女紛紛卜取祭品,取回家中,這就叫做“求喜物”。人們認為用了這些神物後,就可以讓家門平安、添財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還或多還所拿的神物。於是有些人便乘擁擠之機會,偷偷拿走壇前的祭品回家吃,意謂“吃興盛”。
有男女“泥喜童”。人們站在一丈多遠的竹欄桿外,用銅錢瞄準彌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歸其所有,而在一些較難命中的部位,如頭頂、耳朵等,命中者則一贈二三不等;不中者銅錢即歸擺彌勒佛的棚主所有。這是一項老少都喜愛的活動。據說命中“男喜童”者,今後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結婚不久的年輕夫妻,或者剛娶兒媳婦又急於抱孫子的公公們、奶奶們也積極參與此項活動。一經命中,棚主和周圍的人就會向他喝彩、道賀。自己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認為中了頭彩,有好兆頭,今年定能早生貴子發財。
家家戶戶有點燈、吊燈的習俗。因潮語“燈”和“丁”同音,點燈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認為點燈即為添丁的佳兆。元宵此日,人們紛紛提著燈籠、備齊紙銀香燭,到鄉中神廟點火,回來分別吊在家裡的神龕和床頭,這叫做“吊喜燈”。
傳說
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 ---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眾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為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元宵放燈的習俗,在唐代發展成為盛況空前的燈市,當時的京城長安已是擁有百萬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會富庶。在皇帝的親自倡導下,元宵燈節辦得越來越豪華。中唐以後,已發展成為全民性的狂歡節。唐玄宗(公元685--762)時的開元盛世,長安的燈市規模很大,燃燈五萬盞,花燈花樣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燈樓,廣達20間,高150尺,金光璀璨,極為壯觀。這就是延續到今日的“吊喜燈”。
習俗
農曆正月十五日為上元節。當晚稱元宵,故也稱為“元宵節”,俗稱“十五夜”。元宵節是我國民間歷史悠久的傳統節日,起源於二千多年前的漢朝。但是,漢朝的上元和後世的元宵節仍有所不同,一直到了唐朝以後,才逐漸演變成今天的元宵佳節。上元本是道教的名稱和節日,而唐朝奉道教為國教,為祭祀道教三官中上元天官在正月十五的誕辰,便舉行了種種節日活動,規定“鬧元宵”(主要活動為舉辦盛大燈會)時間為正月十四至十六。到了北宋初年,元宵節由三夜擴為五夜,起於十四,止於十八。元明清三代,元宵仍然是一個重要節日。明朝時,正旦(即今春節)官員放假五天,冬至放假三天,元宵節放假十天,足見這個節日受重視的程度。直到現代,元宵雖然已經不再是例定節假,但在中國民間依然倍受器重,特別是在廣大農村老百姓心目中,如果沒有鬧過元宵,春節似乎就沒結束。 潮汕的吊喜燈節以正月十一日上燈起,正月十五為中心,到正月十八日落燈止。在這段時間裡,城鄉各地都舉辦豐富多彩的中國民俗活動項目,如游燈、看新娘、辦丁桌等。
游花燈
“游花燈”即是由中國民間組織及各行鋪出資製作花燈,晚上穿街過巷遊行。
潮汕元宵游花燈,歷史悠久。明嘉靖刻本潮劇《荔鏡記》取材於潮州民間傳說。說的是明朝泉州人陳三探親途經潮州,適逢元宵上街賞燈時偶遇黃五娘,兩人一見鐘情,經過一番波折,終成眷屬的故事。在第六場《五娘賞燈》中就對當時元宵夜潮州游花燈的情景作了具體地描寫:“元宵夜,有十成,賞燈人,都齊整,辦出鰲山景致,抽出王祥臥冰,丁蘭刻母,盡都會活……”。由此可推知,潮汕元宵游花燈至少已有四百多年以上的歷史。至清代,潮汕游花燈更盛。清乾隆《普寧縣誌》載:
“城市街巷以至鄉寨皆點花燈,寺廟多有燈會,放大梨金、菊蘭、落地梅等花。”清嘉慶《澄海縣誌》引舊志云:“十一日夜起,各神廟張燈,士女嬉遊,放花爆,打鞦韆,歌聲達旦。”清代元宵游花燈以潮州最為有名。清初潮州青龍廟興起後,每年游安濟聖王時也游花燈,一連三夜。最後還要把花燈集中在一起,組織各方人士進行評比。年復一年,精益求精,使潮州花燈聞名遠近。潮汕花燈屏的製作,在清末時已達到較高水平。宣統二年,潮州花燈藝人楊雲樓、杜松製作的《紅樓夢》 、《白孟玉》兩屏花燈在南京舉辦的全國花燈比賽中獲了獎。1926年,新加坡華商為迎接英國皇太子蒞埠,特聘潮州花燈藝人林樂笙製作《鳳儀亭》等十屏花燈,受到皇太子的讚賞,並被送到倫敦皇宮內陳列。後來,又有《哪咤鬧海》 、 《陳三五娘》等五屏花燈送加拿大展覽,使潮汕花燈馳名海內外(蔡澤民《潮州風情錄》 )。
體作專題報導。並在1990年應新加坡恆美商行邀請,前往新加坡參加“春到河畔迎新年”活動,共展出三百多盞具有潮汕地方特色的花燈,受到高度好評。當地《聯合早報》評價說:“潮汕花燈大會串出盡鋒(風)頭”。 除大型游花燈盛會以外,家家戶戶都有吊喜燈的習俗。因潮語“燈”和“丁”同音,點燈和添丁是近音,故潮人認為點燈即為添丁的佳兆,是“人丁興旺”的表現。元宵此日,人們紛紛提著燈籠、備齊紙銀香燭,到鄉中神廟“點燈”回來,分別吊在家裡的神龕和床頭,這就叫作“吊喜燈”。此外,如果去年元宵以後生了男孩的,農曆正月十三日起家人就必須挑起一對紅燈籠,並在燈屏下貼著紅紙寫上姓名,歡天喜地掛到鄉中宗族祠堂的燈架上,以此象徵著家中添了丁。每晚家人要抱著孩子到祠堂里,一面往自己的燈籠里點燃蠟燭,使燈籠通紅,一面接受周圍鄉人的祝賀。元宵夜更是莊嚴、熱鬧。
做丁桌
在舊社會,潮汕鄉村凡上年生過男孩的人家,元宵夜還要在祠堂設宴請客,以慶“出丁”,俗稱“做丁桌”。宴客時有兩種席式:一種叫“龍船席”,即是用好多隻方桌連
結起來,客人圍在兩旁吃飯,形同划船;另一種叫“走馬席”,即無論親朋疏厚,還是不認識的人都可以進來吃,吃完就走,主人再重新擺上菜色,等待另一批客人的來臨,接連不斷。這後一種席式一般是較有錢且較慷慨的人家才會這么做。在舊社會,潮人攀比心強,愛面子,凡生了男孩的人家都十分注重辦丁桌,並以辦得體面為榮。即使是貧苦人家,為了不失面子,也四處借錢,造成負債累累,個別甚至忍痛賣了哥哥,將所得之錢銀用來應付沉重的辦桌費,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生阿細賣阿大”這一俗語的來歷。解放後,由於時代在前進,思想在進步,潮人雖仍有元宵辦丁桌的習俗,但多改為在自家裡進行,且單限於宴請較親的親戚和較好的朋友,豐儉由人,無人計較。
求喜物
元宵此日,鄉村中多有設壇拜神活動。各神廟宗祠燈火齊明,煙霧瀰漫,善男信女爭先參拜,擁擠異常,熱鬧非凡。神壇前所擺設的雞、鵝、鴨、糖果、粿品、花燭、大吉(潮州柑)等祭品被視為神物。參拜的男女紛紛卜取祭品,取回家中,這就叫做“求喜物”。人們認為用了這些神物後,就可以讓家門平安、添財添丁。卜取神物回家的人家,明年要照還或多還所拿的神物。於是有些人便乘擁擠之機會,偷偷拿走壇前的粿品回家吃,意謂“吃興盛”。
行橋度厄
元宵節,潮汕大都有行橋度厄,祈求平安的習俗。這種習俗大約明代萬曆年間開始
在潮汕流行。萬曆本《荔枝記》里,載有黃五娘的一句賓白:李婆,夜昏正月十五,天官賜福,人人頭插柳菁,去體(睇)燈行橋,四季平安利市。已言及行橋祈平安的習俗。此後,歷代方誌都對此有所記載。清順治《潮州府志》云:“(上元)婦女度橋投塊,謂之‘度厄’”。乾隆《揭陽縣誌》載:“(上元)婦女兒童度橋投塊,謂之‘度厄’”。如今,這種習俗在潮汕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在揭陽,元宵此日,男女老幼爭先度橋,男青年祈望日後娶賢妻;姑娘祈嫁個好夫婿,產男孩;老者則祈求健康長壽;小孩則祈求長大成人。在普寧洪陽也有“十五夜行頭橋”的習俗。“頭橋”即已有四百多年歷史的太平橋,其兩側欄桿兩端都有兩頭石獅。每逢元宵夜,男女老幼共同走過太平橋。過橋時不可回頭,否則“回頭不吉利”。過橋的人們還常伴有摸石獅子的習俗。正在讀書的小孩喜摸石獅鼻,謂“摸獅鼻,寫雅字”;未婚的小伙子喜摸獅肚,謂“摸獅肚,娶雅 ”;而已懷孕的婦女則喜摸獅耳,說是“摸獅耳,生阿弟”。
搶雞肉
元宵夜遊神結束後,潮汕不少鄉村有搶神物之俗,而揭陽南隴村則有“搶雞肉”的有
趣活動。元宵夜,人們在路邊田洋上搭起一個臨時簡易高台,由主祭人站於高台上把一隻熟雞向台前擁擠的人群拋去。台前的人們,尤其是年滿18歲以上未婚或已婚未生子的青年,便一齊上前哄搶,以求得妻、生子。搶到雞肉者應立即撕下一小片肉後把餘下的再向空中拋去,讓別人去搶,千萬不可拿著走或多占,否則人們會沖你而來,把你推在地上踩上一腳,還傳說貪心者當年會大不吉利。這樣便形成了拋雞———接雞———撕雞———再拋雞的熱鬧場面。如今,由於社會進步,這種“搶雞肉”活動已不受歡迎了。
看新娘
在潮汕不少地方,有一個有趣的禮俗,即是結婚不久的新娘在夫家過第一個元宵節時,不論是否懷孕,都要按結婚當天的衣飾打扮如初,請賓客再上門看一回“新娘”。於是有好事的小伙子常常在深更半夜結伴上門來“搞亂”,即便這樣,新郎新娘也笑臉相迎,熱情接待,樂此不厭。這是一種婚禮的追憶儀式,好讓夫妻重溫新婚甜蜜日子,珍惜幸福美滿的新生活,攜手結伴走完人生歷程。有些鄉村,所有新娘則要在元宵夜由親友相陪到祠堂祭拜神明,以祈求今年能生男孩。祭拜之後要繞堂一周觀看祠堂里的燈籠,之後走出祠堂觀看堂前的“皮影戲”。於是人們常藉此機會,觀看人家的新娘,暗自品頭論足。因此,新娘出門前必打扮得漂漂亮亮,同時十分注重自身儀態,以望能給鄉人留下美好的印象。
擲喜童
元宵此日,鄉村大都有人在祠堂大埕、街頭巷尾的開闊處,搭起一個彩棚,裡面用泥土塑成一尊巨型的彌勒佛,袒胸露乳、笑容可掬。彌勒佛光禿禿的頭、肩、肚臍、大腿等部位都擺設有男女“泥喜童”。人們站在一丈多遠的竹欄桿外,用銅錢瞄準彌勒佛身上的泥喜童。中者喜童即歸其所有,而在一些較難命中的部位,如頭頂、耳朵等,命中者則一贈二三不等;不中者銅錢即歸擺彌勒佛的棚主所有。這是一項老少都喜愛的活動。據說命中“男喜童”者,今後就生男孩。因此,那些結婚不久的年輕夫妻,或是剛娶兒媳婦又急於抱孫子的公公們、奶奶們也積極參與此項活動。一經命中,棚主和周圍的人就會向他(她)喝彩、道賀。自已更是喜滋滋甜蜜蜜地把“男喜童”抱回家中,認為中了頭彩,有好兆頭,今年定能早生貴子早發財。如今,這種擲喜童風俗已較為少見了。
盪鞦韆
盪鞦韆,是我國傳統的一項競技遊戲。關於鞦韆的起源,一說起源於漢武帝時,是宮人為皇上祝禱千秋之壽而發明的遊戲。當時千秋,取千秋萬壽之義,後世語訛為鞦韆(唐高無際《漢武帝後庭鞦韆賦》);一說鞦韆本是古代山戎人用於練習身手輕捷的軍訓項目,春秋時齊桓公兵伐山戎,看到鞦韆便把這種遊戲帶回,自此在中原地區流傳開來(《古今藝術圖》)。
潮人盪鞦韆歷史悠久。相傳,宋末陸秀夫謫居今澄海辟望港口時,見鄉人在盪鞦韆,十分高興,稱讚而謂眾曰:“此舉可強力也!”並吩咐其子弟與鄉民共盪。若此說屬實的話,那么,潮汕早在宋代前便有盪鞦韆的活動。見於文獻記載,較早的有明萬曆《普寧縣誌》 :“正月……男子小兒或婦人,競打鞦韆,至十五夜止。”從出土的明嘉靖《荔鏡記》劇本中也有打鞦韆的記載,由此可知,至遲在明代潮汕便有盪鞦韆之俗。此後,歷代方誌都載有潮汕元宵節盪鞦韆活動,如清順治《潮州府志》載:“(上元)兒童以鞦韆為戲,斗畲歌焉,善者為勝”;乾隆《揭陽縣誌》謂:“(上元)鄉村架鞦韆為戲,斗畲歌,善者勝”;光緒《海陽縣誌》曰:“(上元)鞦韆之戲,魚龍曼衍之觀無不具”。
潮汕盪鞦韆活動,以汕頭市澄海區澄城港口鄉、揭陽市炮台鎮桃山鄉、潮安縣庵埠鎮仙溪鄉、亭廈鄉等地較為有名,湧現了不少盪鞦韆能手,如李烈、朱福全、盧錫等。他們都是藝高膽大之人,能在高達10米的鞦韆架上穿木屐、皮鞋表演離手倒吊、空中轉身等高難度的技法,動作純熟,姿態優美,常常博得周圍觀看者陣陣掌聲和歡呼聲。
潮汕有些鄉村在元宵節盪鞦韆時出現了一些奇特的風俗。例如揭陽市炮台鎮桃山鄉正月幾乎天天男女老幼都可盪鞦韆,但是元宵節那天,男人不能登上鞦韆棚,整個鞦韆活動只能由女人參與,男人們只好站在一旁觀看。潮州市有些鄉村,元宵夜年輕夫妻要跑到村里老榕樹下盪鞦韆,任村人往身上潑糞,說是被人潑得越多,越能在今年生男孩,令人不可思議。
斗畲歌
斗畲歌也是潮汕元宵節一種特有的傳統娛樂活動。畲歌原是畲族的歌謠,後被潮州民眾吸收而流行於潮州民間的歌謠。潮人斗畲歌歷史悠久。出土的明嘉靖本《荔鏡記》第七出《燈下搭歌》就載有元宵節潮州人斗畲歌的風俗,由此推知,至遲在明代便有斗畲歌活動。現將《荔鏡記》中黃五娘和李婆、益春元宵夜上街賞燈,碰見林大鼻和卓二,男女雙方斗畲歌的內容引錄如下:
男:恁(你們)今向(那)爿(片、邊)阮(我們)障(這)爿,恁今唱歌阮著還。恁今還頭阮還尾,恰是絲線纏竹爿。
男:阮唱雙歌乞(給)恁知,待恁聽知我也知。待恁坐落襪走起,待恁走起我便來。
女:阮唱山歌乞恁聽,待恁坐聽立也聽。待恁坐落襪( )走起,待恁起來又襪行。
女:月圓圓,照見恁未是好男兒。想恁那是作田蕳(仔),大厝人仔向大鼻。
這段對唱,歌詞俚俗粗野,原劇本里註明是“答歌”,而不標曲牌,應是用潮州民間畲歌小調演唱。
清代,潮汕元宵斗畲歌仍很盛,這在方誌中也有所記載。如前所述的清順治《潮州府志》云:“(上元)兒童以鞦韆為戲,斗畲歌焉,善者為勝”。乾隆《揭陽縣誌》載:“(上元)鄉村架鞦韆為戲,斗畲歌,善者勝”。如今,斗畲歌的形式只反映於傳統戲中,現實中已較難見到,雖然現在潮人仍把兩人互相辯論稱為“斗畲歌”,但這與傳統的斗畲歌形式不可同日而語,有所不同。
猜燈謎
潮汕的燈謎產生於宋末。明代,有許多中國民間傳說記載了文人作謎的軼聞軼事,其中最為大眾熟悉的就是楓溪鄉秀才吳殿邦作謎諷刺不安分守己的和尚一事。清代,《芸香詩社》 、 《古松社》等謎壇謎社如雨後春筍,競相出現。20世紀30年代,許多謎人還出版了不少謎刊、專著,如《影語月刊》 、《懷蝶室謎話》等。
昔時,潮汕猜謎都在元宵夜。花燈上貼上書寫的謎面,任猜射人圍猜。清鹹豐、順治年間到潮州為官的陳坤曾在其《嶺南雜事詩抄》中有詩云:“上元燈火六街紅,人影衣香處處同。一笑相逢無別訊,誰家燈虎(猜謎有稱“射虎”)制來工。”詠的就是當日燈謎盛況。隨著猜謎活動的日趨普及,除了元宵節外也漸漸增至每個節日,不過仍以元宵最為隆重、熱鬧。原懸掛謎燈,也改為張貼謎箋。
潮汕元宵節除上述主要習俗活動外,有些地方(如澄海、饒平)還要采榕樹枝、竹葉回家插在門楣、灶台、禽舍,以祈人口平安、六畜興旺;有些地方(如澄海、揭陽)的農戶還要到屋外或田地里抱回灰磚或土塊,放在豬欄內,稱“十五夜抱大豬”,以祈飼養大豬發大財;有些地方(如澄海)的少女偷偷到菜園裡坐一下芥菜(大菜),說是“坐大菜,將來嫁個好夫婿”;而少男則偷偷推倒廁所牆,說是將來可以娶到“雅 ”;有些地方(如普寧客家區)新嫁娘要結伴到村邊竹林下搖竹子,邊搖邊念:“搖竹頭,不用愁;搖竹尾,年底養個大烏龜(生男娃之意)。”並各采竹葉插於頭上;有些地方(澄海、汕頭)則舉行賽大豬、賽大鴨、賽大鵝等賽會活動及夜間抬神出遊的游神活動;有些地方則有登山習俗(如揭陽有登黃岐山之俗)。所有這些都是具有地方特色,十分有趣的事情。
踩高蹺
在吊喜燈期間潮汕流行踩高蹺,踩高蹺是中國民間盛行的一種民眾性技藝表演。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宋有蘭子者,以技乾宋元。宋元召而使見其技。以雙枝長倍其身,屬其脛,並趨並馳,弄七劍迭而躍之,五劍常在空中,元君大驚,立賜金帛。”從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長木縛於足行走,還能跳躍和舞劍,高蹺分高蹺、中蹺和跑蹺三種,最高者一丈多。據古籍中記載,古代的高蹺皆屬木製,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撐點,以便放腳,然後再用繩索縛於腿部。表演者腳踩高蹺,可以作舞劍、劈叉、跳凳、過桌子、扭秧歌等動作。北方的高蹺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漁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喚起觀眾的極大興趣。南方的高蹺,扮演的多是戲曲中的角色,關公、張飛、呂洞賓、何仙姑、張生、紅娘、濟公、神仙、小丑皆有。他們邊演邊唱,生動活潑,逗笑取樂,如履平地。據說踩高蹺這種形式,原來是古代人為了採集樹上的野果為食,給自己的腿上綁兩根長棍而發展起來的一種蹺技活動。
舞獅子
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每逢元宵佳節或集會慶典,潮汕人在吊喜燈期間都以獅舞前來助興。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面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五世紀時產生於軍隊,後來傳入中國民間的。兩種說法都各有依據,今天已很難判斷其是非。不過,唐代時獅舞已成為盛行於宮廷、軍旅、民間的一項活動。唐段安節《樂府雜尋》中說:“戲有五方獅子,高丈余,各衣五色,每一獅子,有十二人,戴紅抹額,衣畫衣,執紅拂子,謂之獅子郎,舞太平樂曲。”詩人白居易《西涼伎》詩中對此有生動的描繪:“西涼伎,西涼伎,假面胡人假獅子。刻木為頭絲作尾,金鍍眼睛銀帖齒。奮迅毛衣擺雙耳,如從流沙來萬里。”詩中描述的是當時舞獅的情景。在一千多年的發展過程中,獅舞形成了南北兩種表演風格。北派獅舞以表演“武獅”為主,即魏武帝欽定的北魏“瑞獅”。小獅一人舞,大獅由雙人舞,一人站立舞獅頭,一人彎腰舞獅身和獅尾。舞獅人全身披包獅被,下穿和獅身相同毛色的綠獅褲和金爪蹄靴,人們無法辨認舞獅人的形體,它的外形和真獅極為相似。引獅人以古代武士裝扮,手握旋轉繡球,配以京鑼、鼓鈸、逗引瑞獅。獅子在“獅子郎”的引導下,表演騰翻、撲跌、跳躍、登高、朝拜等技巧,並有走梅花樁、竄桌子、踩滾球等高難度動作。南派獅舞以表演文獅有趣習俗。
目的
青年一代對於吊喜燈節拜祭祖先的習俗已經不似上一輩那么重視,大多數青年人只是把祭祖當成上一輩的事,對於祭拜的實質並不了解,只是形式上的遵從。儘管對於拜祭的各種情況並不甚了解、重視,但是仍有一半比例的青年人認為春節祭拜神靈是有必要的,拜祭所花的費用屬於不可節省的正常開支。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過年應該拜神祭祖的想法是根深蒂固的,無論是這一代還是上一代,對於拜祭的花費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向親友拜年的主要方式仍然是登門造訪。隨著手機的普遍,使用簡訊拜年的人數也逐漸增多,這點在青年人的身上體現得更為明顯。另外網路也是青年人拜年的主要方式,而通過電話拜年的人比例不大。信息技術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聯繫方式,擴大了人們的交往圈子,使拜年變成手指上的功夫。少了面對面的一些客套,雖然節省了時間,可以把時間充分利用在其他事情上,但是似乎也少了一點兒人情味。
吊喜燈節大多數的家庭在這幾天都有拜祭的習慣,而所花的費用大多在一兩百塊錢之間。有大部分的青少年並不知道這幾天是什麼日子、有什麼習俗,不過認為吊喜燈期間的各種拜祭活動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必要的開支也屬於正常。
舊時潮汕地區的吊喜燈中國民俗活動,總免不了有祀神祭祖以及游神賽會的項目,既有祭祀色彩,又具有喜慶娛樂的氣氛,成為潮汕人不可或缺的風俗。經過歷代的演變,潮汕民間傳統節日習俗在繼承民族傳統節日風俗的基礎上,又表現出一定的地方特色。中國民俗活動在與各地大體相同的前提下,其不同之處在於反映了由於氣候、環境的變化,飲食、工藝和奉祀等呈現出的地方特色,從更深的層次反映了潮汕人的心理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