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城市房產管理條例(試行)
- 頒布時間:1988年03月21日
- 實施時間:1988年03月21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1988年3月1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8年3月1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產管理,保護城市房屋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住房制度改革,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吉林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條例》(1996年1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996年3月23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1996年4月1日公布施行)【發布文號】【發布日期】...
本條例所稱房屋產籍,是指房屋的圖、表、卡、冊、視聽資料等反映房屋產權現狀和歷史情況的產權檔案及有關資料。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保護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
按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3月1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吉林省城市房產管理條例(試行)》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並交付使用房屋(以下簡稱房屋)的安全管理。第三條 房屋安全管理應當...
1994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所有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
《吉林省城市房屋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條例》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為了貫徹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方針,搞好城市房屋建設綜合開發工作,給城市人民創造良好的生產和生活條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於...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的使用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房屋,是指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房屋。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安全管理。第四條 ...
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6年8月31日通過,經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07年1月12日批准,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
2022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吉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務院《城市...
吉林省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條例 (1992年5月10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保護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條例,1994年6月11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1994年6月14日公布,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基本介紹 【發布單位】80707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4-06-14 【生效日期】1994-10...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之日起90日內,持有關批准檔案、資料,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第二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批准檔案及資料原件:(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可以...
1995年6月1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5年6月16日公布施行。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
1999年6月24日長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9年7月23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規範房地產開發行為,保障房地產開發當事...
吉林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5次會議於2002年9月25日通過,吉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於2002年11月28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6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
《吉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2003.05.20由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3年5月1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5月20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
長春市房屋交易管理辦法 (1988年10月10日長房字〔1988〕47號)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房屋交易管理,指導房屋交易活動,維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吉林省城市房屋管理條例(試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我市行政區內的國家所有房屋...
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管理,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2003年5月1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2010年7月1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4屆36次常務會議修改)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吉林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規範房地產開發行為,保障房地產開發當事人及購房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吉林市房產市場暫行管理辦法 (1989年12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7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房產市場管理,保護房產流通中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區(以下...
吉林市房產交易管理辦法(1991年10月2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十八號,1991年12月01日開始生效)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產交易管理,維護房產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吉林市房地產交易和房屋登記管理規定》,已經2014年2月13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5屆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4月10日起施行。2014年2月26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交易和房屋登記管理,保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