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地震預警相關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吉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11月15日發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地震預警相關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吉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11月15日發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地震預警相關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吉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1...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地震與火山監測活動的管理,提高地震與火山監測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地震與火山監測台...
《吉林省防震減災條例》經2000年11月24日吉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0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該《條例》分總則、防震減災規劃、監測預報、災害預防、應急救援、災後過渡性安置和恢復重建、監督管理、...
吉林省地震應急預案是為了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火山災害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編制的,適用於吉林省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以及周邊地區發生對吉林省造成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吉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已經2023年11月21日十四屆省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胡玉亭 2023年11月25日 辦法全文 吉林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管...
各級指揮部聘請本領域內的專家,組成突發地質災害專家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對突發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趨勢、危險區劃定、處置辦法、災害損失、恢複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並提出相關建議,提供科學、有效的決策方案。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 ...
第十五條 在20分鐘內向中國地震局完成黑龍江、吉林、遼寧、山西、山東、陝西、寧夏、河南、安徽、江蘇、上海、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浙江、廣東、廣西、海南、香港、澳門、重慶、貴州23個完整行政區以及我國沿岸近海地區(指我國海岸線外...
《吉林省防震減災示範社區管理辦法》是吉林省施行的辦法。吉林省防震減災示範社區管理辦法 (吉震發[2013]128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我省防震減災示範社區創建工作,規範防震減災示範社區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
為了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依法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對工程建設場地可能遭遇到的地震及其不...
本條例於2003年8月29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1月13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2004年1月29日公告公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地震安全性...
(3)類:上海市地震局、浙江省地震局、湖北省地震局、陝西省地震局、青海省地震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地震辦公室、湖南省地震辦公室、黑龍江省地震辦公室、吉林省地震辦公室、西藏自治區地震辦公室。發布部門:國家地震局 發布日期:1986年...
第十二條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報送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之日起7日內會同同級計畫、建設、國土資源等行政部門的專家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由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門報省地震安全...
第五條 地震信息網路用戶應服從網路管理人員的安排,合理安全使用網路資源,自覺維護良好的網路環境。第二章 網路建設 第六條 地震信息網路建設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並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中國地震局監測預報司負責國家和省級地震信息網路...
(吉省價收字〔2007〕14號)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收費管理,規範地震安全性評價市場的收費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吉林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地震安全性評價收費的規定...
第十八條 省地震局對已授予“吉林省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的單位進行抽查,對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和牌匾。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市(州)地震局可參照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市(州)級防震...
吉林省違反地震法規案件查處辦法為規範違反地震法規案件查處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吉林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公民、法人...
吉林省地震局既是國家地震局的下屬單位,也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管理全省地震工作的部門。主要職責 吉林省地震局實行中國地震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管理體制。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
《江西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22年11月1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1月2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8號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法規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震預警活動,防禦和減輕...
《遼寧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是遼寧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震預警管理,發揮地震預警作用,防止或者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地震預警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2021年5月31日山東省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通過,2021年7月 3日 公布,共二十四條,自2021年9月1 日起施行。辦法印發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
《河北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地震預警管理,有效發揮地震預警作用,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