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地震預警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2021年5月31日山東省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通過,2021年7月3日公布,共二十四條,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山東省政府
- 公布時間:2021年7月3日
- 實施時間:2021年9月1日
《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地震預警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2021年5月31日山東省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通過,2021年7月3日公布,共二十四條,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旨在規範地震預警活動,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2021年5月31日山東省政府第115次常務會議通過,2021年7月3日公布,共二十四條,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辦法印發...
管理辦法 山東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管理,提高防震減災綜合能力,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防...
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應對地震災害能力,保障地震應急與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地震應急與救援辦法》《國家地震應急...
《山東省地震應急與救援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2009年12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通知檔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17號 《山東省地震應急與救援辦法》已經2009年11月24日省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長 姜大明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及時高效...
山東省自然災害風險防治辦法 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1月6日原則通過的《山東省自然災害風險防治辦法》。主要內容 山東省將實行自然災害風險防治行政首長負責制,由省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實現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山東省頻受陸地和海洋等多種自然災害襲擊,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山東省地震應急與救援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地震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省境內,由地震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
《辦法》是《山東省防震減災條例》配套的政府規章,對於推進和加強山東省地震監測台網建設,提高全省地震監測、預警能力和預測水平具有重要的保障 作用。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震監測台網的建設與管理,規範地震監測活動,提高地震監測、預測和預警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地震監測管理條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
《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條例》旨在統籌發展和安全和加強突發事件應急保障工作,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2020年1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通過,共九章九十三條,自2021年1月1日起 施行。條例通過 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條例 2020年11月27日山東省第十三屆...
3.強化法治建設。推動《山東省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修訂和地震預警、非天然地震監測等防震減災制度建設,推進地震業務、服務和管理的地方標準建設套用。4.強化行政執法。深入推進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改革,強化建設工程地震安全監管,依法加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將地震行政執法全面納入“網際網路+政務服務”,...
1.建設山東省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並依託該基地籌建山東省地震應急搜救中心。完成訓練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配置訓練裝備器材,加強培訓隊伍建設,完善培訓條件,充分發揮訓練基地功效。2.評估主要斷裂帶地震危害性。針對郯廬斷裂帶、聊考斷裂帶、蒼山-尼山斷裂、雙山-李家莊斷裂、海陽斷裂等附近的建築特性和場地條件,分析...
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衛生廳、省廣電局、省林業局、省安監局、省煤炭工業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山東海事局、民航山東監管局、濟南鐵路局、山東電力集團公司等單位負責同志和濟南軍區司令部、省軍區、武警山東省...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落實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2號)等...
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應急管理廳(以下簡稱省應急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2018年10月30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正式掛牌。現任領導: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廳長、黨委書記:江山 主要職責 省...
辦法全文 山東省煤礦衝擊地壓防治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煤礦衝擊地壓防治工作,有效防範衝擊地壓事故,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煤礦衝擊地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是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山東省自然資源廳是山東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加掛山東省林業局牌子。中共山東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自然資源廳,接受中共山東省委海洋發展委員會的直接...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淄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所獲榮譽 2022年2月,淄博市應急管理局被納入表現突出的集體名單。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單位名單”。
淄博市張店區應急管理局局長:王闖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店區委辦公室、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獲得榮譽 2022年11月7日,入選山東省淄博市“擬推薦複查合格的省級文明...
2、進一步推進了防震減災事業依法管理。全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家防震減災規劃(2006-2020)》和《山東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管理辦法》,制定出台了《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在基本建設中進一步加強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