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企業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企業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05月08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5月08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企業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辦法。
《吉林省企業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企業產權轉讓的管理和監督,規範企業產權轉讓行為,促進企業資產的合理流動,最佳化資本結構,保護企業產權轉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
本辦法所稱所出資企業是指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第九條 所出資企業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履行下列職責:(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所屬企業的...
《吉林市房產市場管理暫行管理辦法》是1990年1月1日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法規。主要內容是各類房產交易、產權轉讓轉移、抵押、典當、拍賣和以房產為資本合資、聯營等活動,應在市房產市場管理部門指定的場所內進行,併到房產市場管理部門...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手冊》是2005年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手冊》編委會。詳細介紹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手冊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實施手冊 詳細目錄 企...
1994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所有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
《白城市企業國有資產有償轉讓暫行管理辦法》1997年4月10日制定的,是為了加強企業國有資產有償轉讓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條款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國有資產有償轉讓的管理和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企業法》、《國...
《本溪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在2005.12.09由本溪市人民政府頒布。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促進企業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規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行為,保障企業國有產權有序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在2005年8月29日印發的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
吉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規範土地市場,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三十二條政府對鼓勵和扶持的居民住宅開發項目給予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物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開發企業建設的非經營性公共、公益服務配套設施無償交由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第五章 開發經營 第...
(國家土地〔1998〕8號令)和省土地局、省體改委、省經貿委《關於盤活國有企業存量土地資產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甘土發〔1997〕10號),淨資產為零、負數或企業產權轉讓收入不足以安置職工的,比照破產企業的辦法,土地使用權...
【發布文號】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 【發布日期】1988-11-26 【生效日期】1989-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市撥用房產管理暫行辦法 (1988年11月2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六號)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撥用...
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06]306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財政廳(局),各中央企業:《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吉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通知 吉政發〔2023〕1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現將《吉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
新建的房屋,必須在房屋交付使用後三個月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登記費。逾期申請登記的,按照逾期時間採取累進辦法加收登記費。第十三條 房屋所有權證遺失或者損毀,房屋所有者或者其代理人...
2012年8月5日,財政部以財教〔2012〕242號印發《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事業單位產權登記、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產權登記、產權登記檔案管理、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附則6章71條,自2012年9...
我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實施以來,已經基本解決了企業富餘人員分流、保護價糧庫存銷售和政策性財務掛賬剝離等歷史遺留問題。當前,進一步加大措施,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不僅是搞活糧食流通的需要,也是促進糧食增產、農民增收...
(五)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六)履行本級政府賦予的其他監管職責。二、所出資企業應履行的職責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所屬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並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二)...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產業政策規定。第五條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包括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份轉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以通過產權交易機構、證券交易系統交易為主要方式。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及其配套檔案精神,不斷規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財政、發展改革、監察、工商、證券監管等部門要有計畫、有重點地組織做好企業國有產權...
新建的房屋,必須在房屋交付使用後三個月內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第十二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登記者,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登記費。逾期申請登記的,按照逾期時間採取累進辦法加收登記費。第十三條 房屋所有權證遺失或者損毀,房屋所有者或者其代理人...
(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十一)其他有關資料。第三十六條 行政事業單位以出售、出讓、轉讓等方式處置國有資產的,報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核准後,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事業單位經批准改制為企業的,按照前款規定...
第四條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產業政策規定。第五條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包括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份轉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以通過產權交易機構、證券交易系統交易為主要方式。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
第九條 產權轉讓應當由轉讓方按照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進行決策,形成書面決議。國有控股和國有實際控制企業中國有股東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和委派單位的指示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並將履職情況和結果及時報告委派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