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9月29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地方水電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2年11月28日
- 實施時間:2002年11月28日
- 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1994年9月26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01年9月29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
2001年9月29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10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9.29 實施時間 2001.09.29 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11.26 實施時間 2010.11.26 (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經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城市生產和生活用水,促進國民經濟和...
該條例由2007年11月3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2007年12月4日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4號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吉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的決定 目的 加強水資源管理 適用 水資源開發、利用...
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0年5月23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修正案》修正 2007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1990年3月8日吉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5月22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根據2016年11月1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農村水利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農村水利,系指農田、牧區的抗旱、灌溉、排澇和農村飲水安全及農村節水。”二、將第十三條修改為:“國家投入的特大抗旱補助費,主要...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14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2.11.28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14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11.28 實施時間 2002.11.28 ...
為合理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實現水能資源可持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2023年9月27日,經《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等7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廢止。發布信息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5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1986年7月24日吉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森林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11.28 實施時間 2002.11.28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計量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在2002.11.28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計量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1...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4.06.18 實施時間 2004.06.18 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如下:一、廢止《吉林省工業勞動衛生管理條例》。二、《吉林省勞動保護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五項...
《吉林省水路交通條例》是吉林省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地方性法規。修訂信息 2022年11月30日,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等10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對《吉林省水路交通條例》作出修改:(一)將第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中的“海事管理機構”修改為...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11.28 實施時間 2002.11.28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7年09月26日 實施時間 1997年09月26日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十一條刪除。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在2002.11.28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校園、校舍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2002年11月28日 實施時間 2002年...
經全面清理,省政府決定,第一批廢止省政府規章24件、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檔案38件、省政府部門檔案133件。具體目錄附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195件規章和檔案(第一批)的決定附屬檔案一 編輯 語音 第一批廢止的省政府規章目錄(24件)序號 名稱 文號 發布機關 1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吉林省實行排污收費...
根據2017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吉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21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 根據2017年12月1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吉林省森林管理條例〉...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愛國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11.28 實施時間 2002.11.28 目錄 1 第一章 總則 2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3 第三章 管理 4 第四章 檢查監督 ...
1995年12月17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改 2002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建築市場...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吉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時間 1996年10月04日 實施時間 1996年10月04日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第一章 總則 2 第二章 農業科學技術進步 3 第三章 企業科學技術進步 4 第四章 其他社會...
頒布單位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修改明細 2 修正後條例內容 ▪ 引言 ▪ 具體內容 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決定對《吉林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作如下修改:第二十七條:“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